福安市建筑固废、餐厨、厨余、市政污泥、园林大件垃圾处置及城乡环卫公告
福安市建筑固废、餐厨、厨余、市政污泥、园林大件垃圾处置及城乡环卫公告
(略) 建筑固废、餐厨、厨余、市政污泥、园林大件垃圾处置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等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增加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具体规定如下,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电子保函形式:电子保函应由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金融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提交的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 (略) 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以及在电子保函文件中应有担保人对电子保函真实性和承担责任等的承诺、查验保函网址。注:①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②不接受纸质保函。”
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经济类专家:5人。
3.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一份针对《特许经营协议》的法律方案及对该法律方案的说明,格式附后,法律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附有“对《特许经营协议》的响应意见”;(2)投标人接受《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或不接受或修改的明确陈述;(3)投标人应对《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逐条响应;如果对条款的不接受或修改,应按条款顺序将不接受或建议修改的内容填入条款偏离表,投标人未填入偏离表的条款内容均视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重要声明:(1)投标人可以对《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作出不接受或建议修改的意见,但招标人对该等意见有保留接受或拒绝的权利,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投标人对《特许经营协议》条款的不接受或修改将可能影响其评标结果。(2)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方)应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至招标人(*方)指定账户,否则本《特许经营协议》自然终止,同时中标人(*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方)不得有任何异议或向招标人(*方)提出任何索赔等。(3)《特许经营协议》等合同文本需 (略) 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在获得同意前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未生效。
附件1、对《特许经营协议》的响应意见
致: (招标人名称)
为参与贵单位组织的编号 (招标编号)的 (项目名称),我方仔细阅读了招标文件中《特许经营协议》的各项条款,我方确认,我方对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提交的对《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所提出的全部变更建议已经在法律方案中所附的《特许经营协议》偏差表中明确列出。我方承诺,如果中标,除这些偏差表所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完全接受《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内容,并据此将无条件与贵方签署该《特许经营协议》。
附件2、《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偏离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建议修改后条款内容 | 偏离说明 |
《特许经营协议》 | ||||
注:1、增加或删除条款,请在本表中标明删除条款位置或添加位置。
招标人: (略) 管理局
招标代理: (略) (略)
日期:2023年11月21日
(略) 建筑固废、餐厨、厨余、市政污泥、园林大件垃圾处置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doc(略) 建筑固废、餐厨、厨余、市政污泥、园林大件垃圾处置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等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增加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具体规定如下,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电子保函形式:电子保函应由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金融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提交的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 (略) 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以及在电子保函文件中应有担保人对电子保函真实性和承担责任等的承诺、查验保函网址。注:①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②不接受纸质保函。”
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经济类专家:5人。
3.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一份针对《特许经营协议》的法律方案及对该法律方案的说明,格式附后,法律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附有“对《特许经营协议》的响应意见”;(2)投标人接受《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或不接受或修改的明确陈述;(3)投标人应对《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逐条响应;如果对条款的不接受或修改,应按条款顺序将不接受或建议修改的内容填入条款偏离表,投标人未填入偏离表的条款内容均视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重要声明:(1)投标人可以对《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作出不接受或建议修改的意见,但招标人对该等意见有保留接受或拒绝的权利,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投标人对《特许经营协议》条款的不接受或修改将可能影响其评标结果。(2)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方)应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至招标人(*方)指定账户,否则本《特许经营协议》自然终止,同时中标人(*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方)不得有任何异议或向招标人(*方)提出任何索赔等。(3)《特许经营协议》等合同文本需 (略) 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在获得同意前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未生效。
附件1、对《特许经营协议》的响应意见
致: (招标人名称)
为参与贵单位组织的编号 (招标编号)的 (项目名称),我方仔细阅读了招标文件中《特许经营协议》的各项条款,我方确认,我方对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提交的对《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所提出的全部变更建议已经在法律方案中所附的《特许经营协议》偏差表中明确列出。我方承诺,如果中标,除这些偏差表所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完全接受《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内容,并据此将无条件与贵方签署该《特许经营协议》。
附件2、《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偏离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建议修改后条款内容 | 偏离说明 |
《特许经营协议》 | ||||
注:1、增加或删除条款,请在本表中标明删除条款位置或添加位置。
招标人: (略) 管理局
招标代理: (略) (略)
日期:2023年11月21日
(略) 建筑固废、餐厨、厨余、市政污泥、园林大件垃圾处置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doc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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