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项目招标公告
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项目招标公告
?? (略) 林业局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试行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林资函〔2023〕35号) (略) 林业局《关于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24年起,每年1月底前应根据上年度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面积,组织划定同等面积的补充林地,并申请将期地类变更为林地。经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同意,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项目。
(二) 采购需求:根据寿县2023年度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面积,补划同等面积的补充林地,申请将期地类变更为林地。建立补充林地数 (略) 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验收。
(三)项目实施地点:寿县。
(四)招标单位: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 万元。
(六)服务期: (略) 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提交成果时间为准。
(七)服务质量:合格。所有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
二、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二)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三)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区(县)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类项目。
(五)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六)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人正式工作人员。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三、投标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资质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公司近年来类似业绩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4、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
5、项目负责人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6、承诺书。
7、报价函。
注: (略) 原章,并说明与原件一致,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投标要求:
本项目投标文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密封在一个投标袋内。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所有资料必须保证清晰无误,否则一切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文件中报价须唯一;须实质性响应本文件需求,不得有缺漏项。
(四)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如最低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投标人的提供资料不全的。
3、投标方式不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 “黑名单”、不再邀请投标。希望各竞投标人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四、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密封后加盖公章,于2023年11月28日9:30时前(迟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在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视频会议室招标现场递交(寿县寿春镇宾阳大厦B座16楼)。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9:30时;开标地点: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员视频会议室(寿县寿春镇宾阳大厦B座16楼)。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树根 联系电话:0554-*
2.联系地点: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厦B座1513室)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7
?? (略) 林业局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试行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林资函〔2023〕35号) (略) 林业局《关于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24年起,每年1月底前应根据上年度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面积,组织划定同等面积的补充林地,并申请将期地类变更为林地。经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同意,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项目。
(二) 采购需求:根据寿县2023年度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面积,补划同等面积的补充林地,申请将期地类变更为林地。建立补充林地数 (略) 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验收。
(三)项目实施地点:寿县。
(四)招标单位: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 万元。
(六)服务期: (略) 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提交成果时间为准。
(七)服务质量:合格。所有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
二、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二)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三)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区(县)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类项目。
(五)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六)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人正式工作人员。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三、投标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资质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公司近年来类似业绩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4、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
5、项目负责人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6、承诺书。
7、报价函。
注: (略) 原章,并说明与原件一致,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投标要求:
本项目投标文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密封在一个投标袋内。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所有资料必须保证清晰无误,否则一切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文件中报价须唯一;须实质性响应本文件需求,不得有缺漏项。
(四)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如最低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投标人的提供资料不全的。
3、投标方式不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 “黑名单”、不再邀请投标。希望各竞投标人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四、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密封后加盖公章,于2023年11月28日9:30时前(迟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在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视频会议室招标现场递交(寿县寿春镇宾阳大厦B座16楼)。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9:30时;开标地点: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员视频会议室(寿县寿春镇宾阳大厦B座16楼)。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树根 联系电话:0554-*
2.联系地点: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厦B座1513室)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7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