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设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设计

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设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赣建赣县区招字〔2023〕第44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设计

2.招标人: (略) (略) 管理局

3.项目建设地点:高新区洋塘工业园区内

4.项目规模:对中国稀金谷洋塘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现有洋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量1.8万吨,拟建二期日处理量3.5万吨,污水日处理规模由1.8万吨/天提升至5.3万吨/天,项目占地约59亩。

5.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后期设计服务,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建、构筑物、设备、管道、保温、消防、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弱电智能化、绿化、道路等所有专业设计内容,达到本项目投入使用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不因通过各类图纸审查而免除责任,对招标人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招标人保留要求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级(含)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拟派本项目设计主持人(即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二代身份证,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投标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开标前60个月内,设计过类似工程不少于2项,日处理量2.5万吨/天以上(含)的工程,并已建成投产,须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和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方的竣工验收报告等。

5.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同时 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6.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 (略) 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 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设 计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查询信息的打印材料的扫描件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7. (略) 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 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文)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 ”(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 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 告发布前从 (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8.投标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9.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此处所指的“冻结 ”,是指被“冻结 ”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 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 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10.投标人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21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30。

开标地点: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赣县区灌婴路1号总部经济大楼西塔三楼)。

五、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公共资源交易-资料下载)

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3.投标申请人应对其拟派参与的开标和拟派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有虚假行为或所承诺不实的,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或骗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处理。

4.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7.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投诉电话:0797-*,电子邮箱:*@*Q.com。

招标人: (略) (略) 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刘桂章

联 系 人:罗 联系电话: 07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法定代表人:黄桂连

联 系 人:陈雨萱 联系电话:*

2023年11月21日

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设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赣建赣县区招字〔2023〕第44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设计

2.招标人: (略) (略) 管理局

3.项目建设地点:高新区洋塘工业园区内

4.项目规模:对中国稀金谷洋塘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现有洋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量1.8万吨,拟建二期日处理量3.5万吨,污水日处理规模由1.8万吨/天提升至5.3万吨/天,项目占地约59亩。

5.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后期设计服务,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建、构筑物、设备、管道、保温、消防、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弱电智能化、绿化、道路等所有专业设计内容,达到本项目投入使用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不因通过各类图纸审查而免除责任,对招标人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招标人保留要求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级(含)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拟派本项目设计主持人(即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二代身份证,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投标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开标前60个月内,设计过类似工程不少于2项,日处理量2.5万吨/天以上(含)的工程,并已建成投产,须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和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方的竣工验收报告等。

5.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同时 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6.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 (略) 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 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设 计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查询信息的打印材料的扫描件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7. (略) 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 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文)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 ”(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 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 告发布前从 (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8.投标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9.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此处所指的“冻结 ”,是指被“冻结 ”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 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 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10.投标人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21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30。

开标地点: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赣县区灌婴路1号总部经济大楼西塔三楼)。

五、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公共资源交易-资料下载)

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3.投标申请人应对其拟派参与的开标和拟派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有虚假行为或所承诺不实的,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或骗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处理。

4.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7.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投诉电话:0797-*,电子邮箱:*@*Q.com。

招标人: (略) (略) 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刘桂章

联 系 人:罗 联系电话: 07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法定代表人:黄桂连

联 系 人:陈雨萱 联系电话:*

2023年11月2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