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购置LKJ设备、购置供电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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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购置LKJ设备、购置供电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

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购置LKJ设备WTJJDZ2023G-015、购置供电设备WTJJDZ2023G-016竞争性谈判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购置LKJ设备;购置供电设备

二、项目编号:WTJJDZ2023G-015;WTJJDZ2023G-016

三、澄清内容:

(一)购置LKJ设备(WTJJDZ2023G-015)竞争性谈判公告及采购文件公告:

1.“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增加:“若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此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按照国铁集团的要求,“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投标,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请供应商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数字CA证书请访问国铁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在线申请系统(http://**),供应商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2.“5.报价文件的递交”中“5.1(A)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0时00分,地点 (略) 经开区太原路643号。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变更为:“5.报价文件的递交:5.1(B)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递交电子报价文件。5.2 (B)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国铁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3.“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A)本项目定于2023年11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 (略) 新市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请保持报名手机通信畅通,凡无法联系的视为弃权。”

变更为:“6.谈判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3年11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国铁采购平台。请保持报名手机通信畅通,凡无法联系的视为弃权。 此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届时请供应商或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提前按照用户操作手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获取谈判文件后登*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从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及国铁线上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谈判文件,在谈判文件开启时间前登*开标大厅签到。开标后登录“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多轮谈判,请保持报名手机通信畅通,凡未在线上报价或无法联系的视为弃权。”

(二)购置供电设备(WTJJDZ2023G-016)竞争性谈判公告及采购文件公告:

1.“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增加:“若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此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按照国铁集团的要求,“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投标,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请供应商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数字CA证书请访问国铁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在线申请系统(http://**),供应商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2.“5.报价文件的递交”中“5.1(A)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10时00分,地点 (略) 经开区太原路643号。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变更为:“5.报价文件的递交:5.1(B)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递交电子报价文件。5.2 (B)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国铁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3.“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A)本项目定于2023年12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 (略) 新市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请保持报名手机通信畅通,凡无法联系的视为弃权。”

变更为:“6.谈判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3年12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国铁采购平台。请保持报名手机通信畅通,凡无法联系的视为弃权。 此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届时请供应商或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提前按照用户操作手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获取谈判文件后登*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从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及国铁线上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谈判文件,在谈判文件开启时间前登*开标大厅签到。开标后登录“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多轮谈判,请保持报名手机通信畅通,凡未在线上报价或无法联系的视为弃权。”

给各投标单位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李伟

电话:0991-*

中国铁路乌 (略)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购置LKJ设备WTJJDZ2023G-015、购置供电设备WTJJDZ2023G-016竞争性谈判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购置LKJ设备;购置供电设备

二、项目编号:WTJJDZ2023G-015;WTJJDZ2023G-016

三、澄清内容:

(一)购置LKJ设备(WTJJDZ2023G-015)竞争性谈判公告及采购文件公告:

1.“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增加:“若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此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按照国铁集团的要求,“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投标,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请供应商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数字CA证书请访问国铁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在线申请系统(http://**),供应商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2.“5.报价文件的递交”中“5.1(A)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0时00分,地点 (略) 经开区太原路643号。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变更为:“5.报价文件的递交:5.1(B)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递交电子报价文件。5.2 (B)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国铁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3.“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A)本项目定于2023年11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 (略) 新市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请保持报名手机通信畅通,凡无法联系的视为弃权。”

变更为:“6.谈判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3年11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国铁采购平台。请保持报名手机通信畅通,凡无法联系的视为弃权。 此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届时请供应商或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提前按照用户操作手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获取谈判文件后登*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从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及国铁线上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谈判文件,在谈判文件开启时间前登*开标大厅签到。开标后登录“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多轮谈判,请保持报名手机通信畅通,凡未在线上报价或无法联系的视为弃权。”

(二)购置供电设备(WTJJDZ2023G-016)竞争性谈判公告及采购文件公告:

1.“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增加:“若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此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按照国铁集团的要求,“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投标,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请供应商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数字CA证书请访问国铁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在线申请系统(http://**),供应商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2.“5.报价文件的递交”中“5.1(A)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10时00分,地点 (略) 经开区太原路643号。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变更为:“5.报价文件的递交:5.1(B)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递交电子报价文件。5.2 (B)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国铁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3.“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A)本项目定于2023年12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 (略) 新市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请保持报名手机通信畅通,凡无法联系的视为弃权。”

变更为:“6.谈判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3年12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国铁采购平台。请保持报名手机通信畅通,凡无法联系的视为弃权。 此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届时请供应商或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提前按照用户操作手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获取谈判文件后登*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从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及国铁线上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谈判文件,在谈判文件开启时间前登*开标大厅签到。开标后登录“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多轮谈判,请保持报名手机通信畅通,凡未在线上报价或无法联系的视为弃权。”

给各投标单位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李伟

电话:0991-*

中国铁路乌 (略)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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