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NJCJ-C2023-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核医学改造项目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评审标准}
更正内容:{
项 目 | 评 审 标 准 |
价 格 (7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70(小数点留两位) |
企业业绩 (18分)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得4.5分,满分18分。需同时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作为证明文件,并且证明文件应同时符合:①合同内容体现类似项目中核医学设备的名称,如 ECT、PET—CT、回旋加速器等核医学设备;②验收报告需体现本工程验收合格,符合质量标准。合同和验收报告缺一不可。未提供/缺项/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采购需求响应 (12分) | ★需求为关键需求,负偏离一项,视为无效响应;▲需求负偏离一项,扣3分;一般需求,负偏离一项,扣1.5分;▲需求累计负偏离累计≥3项,则响应无效;一般需求累计负偏离累计≥6项,则响应无效)。★需求和▲需求均须提供权威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应页码,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视为负偏离。 |
注:联合体响应的企业业绩、企业认证、采购需求响应等需提供证明材料的部分,只需联合体中分工相适应部分的一方满足即可。}
开标时间(原):{2023年11月21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现):{2023年11月27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原):{ (略) (略) ( (略) 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略) (略) 301室)}
开标地点(现):{ (略) (略) ( (略) 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略) (略) 301室)}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
地 址:{江宁区康复路1号}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略) (略) }
地 址:{ (略) 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略) (略) 3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波}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