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东厦中心小学东厦中心小学学生校服采购更正公告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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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东厦中心小学东厦中心小学学生校服采购更正公告第四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厦中心小学学生校服采购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普通服装

采购单位 云霄县东厦中心小学
行政区域 云霄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14:22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朱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云霄县东厦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云霄县东厦镇船场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汤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天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云霄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朱*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TYYX(2023)-CS-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云霄县东厦中心小学东厦中心小学学生校服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中 “2、生产厂房:供应商具有8000平方米(含)以上且经消防大队及以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生产厂房(车间)且合格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的得3分;供应商具有8000平方米以下5000平方米(含)以上且经消防大队及以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生产厂房(车间)且合格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的的得2分;供应商具有5000平方米以下3000平方米(含)以上且经消防大队及以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生产厂房(车间)且合格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的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自有的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若为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租赁发票或租金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2、生产厂房:供应商具有8000平方米(含)以上且经消防大队及以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生产厂房(车间)的得3分;供应商具有8000平方米以下5000平方米(含)以上且经消防大队及以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生产厂房(车间)的得2分;供应商具有5000平方米以下3000平方米(含)以上且经消防大队及以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生产厂房(车间)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自有的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若为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租赁发票或租金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霄县东厦中心小学     

地址:云霄县东厦镇船场村        

联系方式:汤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天亚 (略)             

地 址: (略) 云霄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4号            

联系方式:小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朱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厦中心小学学生校服采购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普通服装

采购单位 云霄县东厦中心小学
行政区域 云霄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14:22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朱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云霄县东厦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云霄县东厦镇船场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汤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天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云霄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朱*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TYYX(2023)-CS-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云霄县东厦中心小学东厦中心小学学生校服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中 “2、生产厂房:供应商具有8000平方米(含)以上且经消防大队及以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生产厂房(车间)且合格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的得3分;供应商具有8000平方米以下5000平方米(含)以上且经消防大队及以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生产厂房(车间)且合格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的的得2分;供应商具有5000平方米以下3000平方米(含)以上且经消防大队及以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生产厂房(车间)且合格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的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自有的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若为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租赁发票或租金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2、生产厂房:供应商具有8000平方米(含)以上且经消防大队及以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生产厂房(车间)的得3分;供应商具有8000平方米以下5000平方米(含)以上且经消防大队及以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生产厂房(车间)的得2分;供应商具有5000平方米以下3000平方米(含)以上且经消防大队及以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生产厂房(车间)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自有的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若为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租赁发票或租金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霄县东厦中心小学     

地址:云霄县东厦镇船场村        

联系方式:汤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天亚 (略)             

地 址: (略) 云霄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4号            

联系方式:小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朱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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