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展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医疗洗涤改建项目洗涤设备采购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发展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医疗洗涤改建项目洗涤设备采购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发展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医疗洗涤改建项目洗涤设备采购
答疑及补遗通知
No.001(招标编号:0611-*A)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发展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医疗洗涤改建项目洗涤设备采购答疑及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技术要求:隧道式连续洗涤机(75公斤16仓)试问这个是直接指定采购点击查看>>*吗?全球这个规格就点击查看>>*独家生产。
回复:75公斤及以上16仓技术要求是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而设置,满足要求的制造商数量大于三家,具备竞争性。
问题2:招标须知:1.隧道式连续洗涤机每小时实际产能不低于1.8吨。与技术要求:1、▲舱数16,每舱干医用织物装载量≥75KG,满产产能≥2.25 吨/小时;相互矛盾。试问合理吗?
回复:承诺要求实际产能不低于1.8吨/小时与技术要求的理论产能不低于2.25吨/小时不矛盾。
问题3:评分标准(2)商务部分,1、业绩: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75公斤及以上16仓隧道式连续洗涤机)的医疗洗涤行业供货业绩项目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指向性明确,严重怀疑与设备商勾结联合,充分说明指向性的唯一性。请问这一条合理合法吗?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1。
问题4:招标公告第一章2.3,隧道式连续洗衣机(75公斤及以上16仓),此类设备全球各大生产厂商都只有60公斤规格隧道式连续洗衣机,75公斤隧道式连续洗衣机全球只有点击查看>>*有限公司(点击查看>>*有限公司)唯一一家生产次设备,指向性很明确(唯一指向性),未来公平竞争。特此提出异议。
回复:本项目拟采购隧道式连续洗涤机(75公斤及以上16仓),满足要求的制造商数量大于三家,不存在有指向性的情形。
问题5:招标公告第一章2.3,隧道式连续洗衣机(75公斤及以上16仓),此类设备全球各大生产厂商都只有60公斤规格隧道式连续洗衣机,75公斤隧道式连续洗衣机全球只有点击查看>>*有限公司(点击查看>>*有限公司)唯一一家生产次设备,指向性很明确(唯一指向性),未来公平竞争。特此提出异议。
回复:同问题4。
问题6:质疑事项:第44页采购设备清单,序号15,高速烫平机为单通道1台;而第50页,技术要求,第14项,高速烫平机为双通道,两个条款是否前后矛盾。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2。
问题7:质疑事项:第45页技术要求,第二项,隧道式连续洗涤机(75公斤16仓)此条款直接指定隧道式连续洗涤机为75kg,此条款直接指定厂家为点击查看>>*。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回复:75公斤及以上16仓技术要求是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而设置,满足要求的制造商数量大于三家,不存在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问题8: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资格应满足下列条:1.隧道式连续洗涤机每小时实际产能不低于1.8吨。而第45页技术要求,第二项,隧道式连续洗涤机(75公斤16仓)第一条:▲舱数16,每舱干医用织物装载量≥75KG,满产产能≥2.25 吨/小时;两个条款是否前后矛盾。
回复:承诺要求实际产能不低于1.8吨/小时与技术要求的理论产能不低于2.25吨/小时不矛盾。
问题9:质疑事项三:商务部分,业绩分: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75公斤及以上16仓隧道式连续洗涤机)的医疗洗涤行业供货业绩项目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该项明显为点击查看>>*量身定制产品,此条款直接指定厂家为点击查看>>*。全球生产隧道式连续洗涤机的厂家众多,且每家隧道式连续洗涤机容量大小都不一样,国际通用标配为60kg,此加分项,因包含所有不同容量隧道式连续洗涤机来衡量业绩,而不是单指某一个容量大小做为加分项。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1。
问题10: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中,即招标文件P45-P48页的中设备零部件品牌要求,多项设备要求零配件选用的品牌或者同等品牌,同等品牌如何界定,概念模糊,主观意识评分明显,无法确保评委会公平、公正评分
回复:若投标人投标使用的主要设备品牌为非推荐品牌,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的品牌为推荐品牌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的相关证明;若最终判定为中标,经招标人及专业单位复核是否为推荐品牌同一档次及以上,若否,一是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价格修正,二是对应设备支付节点调整为合格运行8000小时后予以支付。
问题11: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中,即招标文件P45-P48页的中设备零部件品牌要求,为某供应商独有的零配件品牌,具有明显的指定性。违背了政府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的原则。
回复:技术参数有调整,详见补遗3。
问题12: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关于核心产品隧道式连续洗涤机,即招标文件P45-P48页的核心参数和涉及评分内容为某供应商独有的技术参数,具有明显的指定性。违背了政府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的原则。
回复:技术参数有调整,详见补遗3。
问题13:质疑事项四: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第二点关于核心产品隧道式连续洗涤机,参照招标文件P45-P48页大部分核心参数和涉及评分内容为某供应商独有的技术参数,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背了政府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的原则。
事实和法律依据:(参照招标文件P29、P45-P48页)
如果参照以上技术文件招标,该参数明显是为点击查看>>*量身定制,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五:招标文件第6页,二 投标人,投标人资格应满足下列条:1.隧道式连续洗涤机每小时实际产能不低于1.8吨。与P45页中▲舱数16,每舱干医用织物装载量≥75KG,满产产能≥2.25 吨/小时;是否有所矛盾。是否为了某生产厂家便于找符合投标资格厂家串投标而特意设定?
质疑事项六: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中P30页2.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5分)3.设备质保服务、质量保证措施(5分)4.人员组织及培训方案评审(5分)主观分合计25分,而质保期加分中至关直接售后分数却最多2分,P32页中的投标报价部分第2条2、各有效投标人投标价格分的计算方法:各有效投标报价分别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最多扣3分。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最多扣3分是否合理。综上分数设定全部为了某厂家中标而设定,加上在技术要求内设定的不合理技术参数要求,事实上导致了对于参与投标企业的不正道和不公平竞争。无法确保评委会公平、公正评分,从而可能让不符合本次政府投标要求的企业鱼目混珠。
回复:
1.技术参数有调整,详见补遗3。
2.承诺要求实际产能不低于1.8吨/小时与技术要求的理论产能不低于2.25吨/小时不矛盾。
3.技术部分编制要点是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而设置。“最多扣3分”是为了防止投标人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等方面压缩成本,恶意低价,导致设备质量下降,影响项目实施,不存在为了某厂家中标而设定的情形。
问题14:质疑事项三:商务部分,业绩分:在资格要求的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加分业绩),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75公斤及以上16仓隧道式连续洗涤机)的医疗洗涤行业供货业绩项目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众所周知,全国90%以上都是采用60公斤左右的洗衣龙,选用75公斤洗衣龙且医疗洗涤行业供货业绩,该项明显为点击查看>>*量身定制产品,此条款直接指定厂家为点击查看>>*。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1。
问题15:质疑事项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第2条2.5中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10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本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拟采购隧道式连续洗涤机(75公斤及以上16仓)等设备,明显为本项目为点击查看>>**量身特制项目提前生产且做好了相应的设备基础,此周期有违正常的工程周期,且“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第2条2.3中已说明为交钥匙工程。
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交货期是结合实际需求而设置,不存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问题16:质疑事项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第2条2.3中本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调试、安装培训等工作,以及以及投标人需具有综合售后服务的能力。交钥匙工程界限模糊,是否含工厂水电气管路以及设备基础的安装等,请予以明确回复。
回复:本项目包含设备基础安装,不包含工厂水电气管道安装。
问题17:询问一下指投标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75公斤及以上16仓隧道式连续洗涤机)的供货业绩。请问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业绩是否可以?
回复:业绩由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提供,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8:尊敬的招标人及代理招标人:请咨询一下。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核心产品的供货业绩,是否应确认为代理商的业绩?请回复!谢谢!
回复:业绩由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提供,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补遗部分
补遗1.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1.业绩(10分)
在资格要求的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加分业绩),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75公斤及以上16仓隧道式连续洗涤机)的医疗洗涤行业供货业绩项目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客户联系电话、项目地址信息、竣工验收证明。
修改为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1.业绩(10分)
1.在资格要求的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加分业绩),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75公斤及以上16仓隧道式连续洗涤机)的医疗洗涤行业供货业绩项目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客户联系电话、项目地址信息、竣工验收证明。
2.在资格要求的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加分业绩),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隧道式连续洗涤机销售数量(医疗洗涤行业),销量最多的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分,第四名不得分。
注:①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客户联系电话、项目地址信息、竣工验收证明。
②最多提供与10个用户之间的合同。
补遗2.
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14 高速烫平机(双通道)
修改为:
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14 高速烫平机(单通道)
补遗3.
招标文件 第六章技术要求有调整,详见挂网附件。
招标人:重庆发展医疗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3年11月21日
重庆发展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医疗洗涤改建项目洗涤设备采购
答疑及补遗通知
No.001(招标编号:0611-*A)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发展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医疗洗涤改建项目洗涤设备采购答疑及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技术要求:隧道式连续洗涤机(75公斤16仓)试问这个是直接指定采购点击查看>>*吗?全球这个规格就点击查看>>*独家生产。
回复:75公斤及以上16仓技术要求是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而设置,满足要求的制造商数量大于三家,具备竞争性。
问题2:招标须知:1.隧道式连续洗涤机每小时实际产能不低于1.8吨。与技术要求:1、▲舱数16,每舱干医用织物装载量≥75KG,满产产能≥2.25 吨/小时;相互矛盾。试问合理吗?
回复:承诺要求实际产能不低于1.8吨/小时与技术要求的理论产能不低于2.25吨/小时不矛盾。
问题3:评分标准(2)商务部分,1、业绩: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75公斤及以上16仓隧道式连续洗涤机)的医疗洗涤行业供货业绩项目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指向性明确,严重怀疑与设备商勾结联合,充分说明指向性的唯一性。请问这一条合理合法吗?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1。
问题4:招标公告第一章2.3,隧道式连续洗衣机(75公斤及以上16仓),此类设备全球各大生产厂商都只有60公斤规格隧道式连续洗衣机,75公斤隧道式连续洗衣机全球只有点击查看>>*有限公司(点击查看>>*有限公司)唯一一家生产次设备,指向性很明确(唯一指向性),未来公平竞争。特此提出异议。
回复:本项目拟采购隧道式连续洗涤机(75公斤及以上16仓),满足要求的制造商数量大于三家,不存在有指向性的情形。
问题5:招标公告第一章2.3,隧道式连续洗衣机(75公斤及以上16仓),此类设备全球各大生产厂商都只有60公斤规格隧道式连续洗衣机,75公斤隧道式连续洗衣机全球只有点击查看>>*有限公司(点击查看>>*有限公司)唯一一家生产次设备,指向性很明确(唯一指向性),未来公平竞争。特此提出异议。
回复:同问题4。
问题6:质疑事项:第44页采购设备清单,序号15,高速烫平机为单通道1台;而第50页,技术要求,第14项,高速烫平机为双通道,两个条款是否前后矛盾。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2。
问题7:质疑事项:第45页技术要求,第二项,隧道式连续洗涤机(75公斤16仓)此条款直接指定隧道式连续洗涤机为75kg,此条款直接指定厂家为点击查看>>*。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回复:75公斤及以上16仓技术要求是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而设置,满足要求的制造商数量大于三家,不存在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问题8: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资格应满足下列条:1.隧道式连续洗涤机每小时实际产能不低于1.8吨。而第45页技术要求,第二项,隧道式连续洗涤机(75公斤16仓)第一条:▲舱数16,每舱干医用织物装载量≥75KG,满产产能≥2.25 吨/小时;两个条款是否前后矛盾。
回复:承诺要求实际产能不低于1.8吨/小时与技术要求的理论产能不低于2.25吨/小时不矛盾。
问题9:质疑事项三:商务部分,业绩分: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75公斤及以上16仓隧道式连续洗涤机)的医疗洗涤行业供货业绩项目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该项明显为点击查看>>*量身定制产品,此条款直接指定厂家为点击查看>>*。全球生产隧道式连续洗涤机的厂家众多,且每家隧道式连续洗涤机容量大小都不一样,国际通用标配为60kg,此加分项,因包含所有不同容量隧道式连续洗涤机来衡量业绩,而不是单指某一个容量大小做为加分项。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1。
问题10: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中,即招标文件P45-P48页的中设备零部件品牌要求,多项设备要求零配件选用的品牌或者同等品牌,同等品牌如何界定,概念模糊,主观意识评分明显,无法确保评委会公平、公正评分
回复:若投标人投标使用的主要设备品牌为非推荐品牌,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的品牌为推荐品牌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的相关证明;若最终判定为中标,经招标人及专业单位复核是否为推荐品牌同一档次及以上,若否,一是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价格修正,二是对应设备支付节点调整为合格运行8000小时后予以支付。
问题11: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中,即招标文件P45-P48页的中设备零部件品牌要求,为某供应商独有的零配件品牌,具有明显的指定性。违背了政府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的原则。
回复:技术参数有调整,详见补遗3。
问题12: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关于核心产品隧道式连续洗涤机,即招标文件P45-P48页的核心参数和涉及评分内容为某供应商独有的技术参数,具有明显的指定性。违背了政府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的原则。
回复:技术参数有调整,详见补遗3。
问题13:质疑事项四: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第二点关于核心产品隧道式连续洗涤机,参照招标文件P45-P48页大部分核心参数和涉及评分内容为某供应商独有的技术参数,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背了政府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的原则。
事实和法律依据:(参照招标文件P29、P45-P48页)
如果参照以上技术文件招标,该参数明显是为点击查看>>*量身定制,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五:招标文件第6页,二 投标人,投标人资格应满足下列条:1.隧道式连续洗涤机每小时实际产能不低于1.8吨。与P45页中▲舱数16,每舱干医用织物装载量≥75KG,满产产能≥2.25 吨/小时;是否有所矛盾。是否为了某生产厂家便于找符合投标资格厂家串投标而特意设定?
质疑事项六: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中P30页2.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5分)3.设备质保服务、质量保证措施(5分)4.人员组织及培训方案评审(5分)主观分合计25分,而质保期加分中至关直接售后分数却最多2分,P32页中的投标报价部分第2条2、各有效投标人投标价格分的计算方法:各有效投标报价分别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最多扣3分。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最多扣3分是否合理。综上分数设定全部为了某厂家中标而设定,加上在技术要求内设定的不合理技术参数要求,事实上导致了对于参与投标企业的不正道和不公平竞争。无法确保评委会公平、公正评分,从而可能让不符合本次政府投标要求的企业鱼目混珠。
回复:
1.技术参数有调整,详见补遗3。
2.承诺要求实际产能不低于1.8吨/小时与技术要求的理论产能不低于2.25吨/小时不矛盾。
3.技术部分编制要点是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而设置。“最多扣3分”是为了防止投标人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等方面压缩成本,恶意低价,导致设备质量下降,影响项目实施,不存在为了某厂家中标而设定的情形。
问题14:质疑事项三:商务部分,业绩分:在资格要求的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加分业绩),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75公斤及以上16仓隧道式连续洗涤机)的医疗洗涤行业供货业绩项目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众所周知,全国90%以上都是采用60公斤左右的洗衣龙,选用75公斤洗衣龙且医疗洗涤行业供货业绩,该项明显为点击查看>>*量身定制产品,此条款直接指定厂家为点击查看>>*。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1。
问题15:质疑事项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第2条2.5中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10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本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拟采购隧道式连续洗涤机(75公斤及以上16仓)等设备,明显为本项目为点击查看>>**量身特制项目提前生产且做好了相应的设备基础,此周期有违正常的工程周期,且“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第2条2.3中已说明为交钥匙工程。
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交货期是结合实际需求而设置,不存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问题16:质疑事项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第2条2.3中本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调试、安装培训等工作,以及以及投标人需具有综合售后服务的能力。交钥匙工程界限模糊,是否含工厂水电气管路以及设备基础的安装等,请予以明确回复。
回复:本项目包含设备基础安装,不包含工厂水电气管道安装。
问题17:询问一下指投标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75公斤及以上16仓隧道式连续洗涤机)的供货业绩。请问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业绩是否可以?
回复:业绩由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提供,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8:尊敬的招标人及代理招标人:请咨询一下。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核心产品的供货业绩,是否应确认为代理商的业绩?请回复!谢谢!
回复:业绩由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提供,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补遗部分
补遗1.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1.业绩(10分)
在资格要求的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加分业绩),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75公斤及以上16仓隧道式连续洗涤机)的医疗洗涤行业供货业绩项目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客户联系电话、项目地址信息、竣工验收证明。
修改为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1.业绩(10分)
1.在资格要求的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加分业绩),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包含本项目核心设备(75公斤及以上16仓隧道式连续洗涤机)的医疗洗涤行业供货业绩项目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客户联系电话、项目地址信息、竣工验收证明。
2.在资格要求的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加分业绩),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隧道式连续洗涤机销售数量(医疗洗涤行业),销量最多的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分,第四名不得分。
注:①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客户联系电话、项目地址信息、竣工验收证明。
②最多提供与10个用户之间的合同。
补遗2.
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14 高速烫平机(双通道)
修改为:
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14 高速烫平机(单通道)
补遗3.
招标文件 第六章技术要求有调整,详见挂网附件。
招标人:重庆发展医疗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3年11月21日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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