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设备招标变更
通用设备招标变更
一、 (略) 政府采购的项目范围及限额标准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略) 政府采购政策。
集中采购目录:
品目名称
金额标准
备 注
货物类
通用设备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服务器
单价满2万元或批量采购满5万元
(略) 络设备
信息安全设备
终端设备
存储设备
显示设备
机房辅助设备
计算机软件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台式计算机
批量采购
便携式计算机
批量采购
打印机
其中A3、A4激光打印机批量采购
办公设备
复印机
投影仪
多功能一体机
扫描仪
摄像机
照相机及器材
LED显示屏
单价满2万元或批量采购满5万元
车辆
乘用车(轿车)
包括9座以下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
客车
专用车辆
包括消防车、警车、医疗车等
其他交通工具
单价满2万元或批量采购满5万元
包括船只、摩托车、电车等
电气设备
空调机
批量采购
制冷电器
单价满2万元或批量采购满5万元
包括电冰箱、冷藏柜等
其他电气设备
包括电机、变压器、电源设备、开关柜等
图书档案设备
单价满2万或批量采购满5万元
通信设备
包括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等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仪器仪表
包括科研、教学(实验)设备、器材等
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机械设备
包括锅炉、电梯、空调机组等
专用设备
工程机械
单价满2万或批量采购满5万元
农业和林业机械
医疗设备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包括消防设备、交通管理设备、警械设备、物证检验鉴定设备等
监控设备
专用仪器仪表
文艺设备
体育设备
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和档案
包括中小学免费教课书、馆藏图书等, (略) 订阅的报纸、期刊
家具用具
单项采购满2万元或批量采购满5万元
包括办公家具、厨卫用具等
被服装具
包括制服、鞋帽等。
办公消耗用品
复印纸
建筑建材
批量采购满10万元
医药品
农林牧渔业产品
救灾物资
防汛物资
抗旱物资
农用物资
储备物资
工程类
单项采购满20万元
建筑物施工
包括新建、扩建 、改建、拆除等
构筑物施工
建筑安装工程
装修工程
修缮工程
服务类
单项采购满5万元
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
车辆维修
展览服务
包括会展招商和节庆等活动
法律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广告服务
印刷服务
出版服务
工程设计服务
工程监理服务
规划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保险服务
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5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20万元。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属于分散采购, (略) 政府采购。
二、 (略) 数额标准
货物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满50万元(汽车采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金额满100万元;
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满30万元。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多次采购, (略) 数额标准的。
(略) 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 (略) 。 (略) 以外采购方式的,应 (略) 批准。
三、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工程、货物和服务, (略) 、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或竞争性 (略) 采购。
(一)、 (略) (略) 政府采购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 (略) 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 (略) 采购的;
(2) (略) 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二)、可以采用竞争性 (略) 政府采购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 (略) 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 (略) 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三)、可以采用单一来源 (略) 政府采购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 (略) 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 (略) 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 (略) 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可以采用 (略) 政府采购的情形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五)、可以采用竞争性 (略) 政府采购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 (略) 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一、 (略) 政府采购的项目范围及限额标准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略) 政府采购政策。
集中采购目录:
品目名称
金额标准
备 注
货物类
通用设备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服务器
单价满2万元或批量采购满5万元
(略) 络设备
信息安全设备
终端设备
存储设备
显示设备
机房辅助设备
计算机软件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台式计算机
批量采购
便携式计算机
批量采购
打印机
其中A3、A4激光打印机批量采购
办公设备
复印机
投影仪
多功能一体机
扫描仪
摄像机
照相机及器材
LED显示屏
单价满2万元或批量采购满5万元
车辆
乘用车(轿车)
包括9座以下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
客车
专用车辆
包括消防车、警车、医疗车等
其他交通工具
单价满2万元或批量采购满5万元
包括船只、摩托车、电车等
电气设备
空调机
批量采购
制冷电器
单价满2万元或批量采购满5万元
包括电冰箱、冷藏柜等
其他电气设备
包括电机、变压器、电源设备、开关柜等
图书档案设备
单价满2万或批量采购满5万元
通信设备
包括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等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仪器仪表
包括科研、教学(实验)设备、器材等
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机械设备
包括锅炉、电梯、空调机组等
专用设备
工程机械
单价满2万或批量采购满5万元
农业和林业机械
医疗设备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包括消防设备、交通管理设备、警械设备、物证检验鉴定设备等
监控设备
专用仪器仪表
文艺设备
体育设备
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和档案
包括中小学免费教课书、馆藏图书等, (略) 订阅的报纸、期刊
家具用具
单项采购满2万元或批量采购满5万元
包括办公家具、厨卫用具等
被服装具
包括制服、鞋帽等。
办公消耗用品
复印纸
建筑建材
批量采购满10万元
医药品
农林牧渔业产品
救灾物资
防汛物资
抗旱物资
农用物资
储备物资
工程类
单项采购满20万元
建筑物施工
包括新建、扩建 、改建、拆除等
构筑物施工
建筑安装工程
装修工程
修缮工程
服务类
单项采购满5万元
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
车辆维修
展览服务
包括会展招商和节庆等活动
法律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广告服务
印刷服务
出版服务
工程设计服务
工程监理服务
规划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保险服务
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5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20万元。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属于分散采购, (略) 政府采购。
二、 (略) 数额标准
货物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满50万元(汽车采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金额满100万元;
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满30万元。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多次采购, (略) 数额标准的。
(略) 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 (略) 。 (略) 以外采购方式的,应 (略) 批准。
三、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工程、货物和服务, (略) 、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或竞争性 (略) 采购。
(一)、 (略) (略) 政府采购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 (略) 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 (略) 采购的;
(2) (略) 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二)、可以采用竞争性 (略) 政府采购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 (略) 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 (略) 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三)、可以采用单一来源 (略) 政府采购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 (略) 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 (略) 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 (略) 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可以采用 (略) 政府采购的情形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五)、可以采用竞争性 (略) 政府采购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 (略) 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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