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投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14座城市充电站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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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投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14座城市充电站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云南交投新 (略) 投资建 (略) 充电站项目招标答疑及澄清(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

(一)变压器设备采购

问题1:云南交投新 (略) 投资建 (略) 充电站项目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图纸第四册通用图集第13页图纸出现标记乱码情况。

回复:随本答疑文件重新发出,见附件。

问题2:请问智能网关Ante-2E4S1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智能网关在本次招标范围,图示型号仅供参考,实际供货型号通讯协议及功能应不低于图示型号要求。

问题3:请问本次投标微机保护装置及多功能仪表是否需按图纸型号报价?

回复:图示型号仅供参考,实际供货型号保护功能应不低于图示型号及技术说明要求。

问题4:箱变接线配置图技术要求“4:所有高压断路器操作电源采用DC220V,电源引自UPS电源箱”而UPS输出的电压为AC220V,且保护装置、仪表的操作电源均为AC220V,请问高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也按AC220V 考虑?

回复:真空断路器、测控仪表、保护装置操控电源均为AC220V,电源引自UPS,UPS电源引自进线PT。

问题5:低压补偿柜内进线开关稍偏小,如配1250KVA变压器的补偿容量为SVG-100kvar+普通补偿300kvar,总容量为400kvar,而图纸设计的进线开关为**630L/3P 500A,考虑到用电安全问题,建议改为800A断路器报价。

回复:补偿柜进线电路器按以图纸为准。

问题6:箱变接线配置图中低压进线柜无计量互感器,而技术文件6.2.3.9要求投标厂家提供高压计量柜中计量互感器和低压柜中低压计量互感器,请问本次招标低压侧带不带计量?计量互感器需不需要含校验费?若低压需要带计量,请问低压电度表、配变计量监测终端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投标人需配置高压计量柜中计量互感器(含PT、CT),计量互感器需通过供电局计量校验。低压侧暂不配置计量互感器及电度表、变配电终端,但需预留考核计量安装位置。

问题7:第五章供货要求:6.2.1.1预装式变电站外壳材料宜采用304不锈钢板、SMC(增强纤维不饱和聚酯型材料)、GRC外壳、敷铝锌钢板外壳,且不可燃,厚度不小于2mm。外壳带协调的装饰防水木板,因这几种材质价格差异较大,请明确具体要求哪种材质?

回复:投标人按图纸、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自行考虑。

问题8:第五章供货要求:“6.2.2.1应符合南网的相关技术要求,6.2.2.2高压配电装置选用XGN15-12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即环网柜型。6.2.2.3负荷开关与真空断路器应有机械连锁,电气寿命达到E3级。柜内带电部分及负荷开关气箱(含电缆终端安装后)防护等级应达到IP67。”

因为南网招标箱变高压柜为SF6全绝缘开关柜,并且上述要求中气箱防护等级IP67为SF6全充柜气箱防护等级要求;请问此项目高压柜是按SF6全充柜还是按图纸XGN15空气绝缘柜?

回复:按图纸柜型提供。

问题9:第五章供货要求:“6.2.3.7在预装式变电站低压侧低压总柜内应设计量小室,计量小室预留安装位置,并预留表架和接线盒、二次电缆及计量专用电流互感器”,“6.2.3.9投标产家需提供高压计量柜中计量互感器和低压柜中低压计量互感器;”这两句要求矛盾。请问,高压计量互感器、计量表及低压计量互感器、计量表等是需要投标厂家提供,还是预留位置,供电局提供?

回复:投标人需配置高压计量柜中计量互感器(含PT、CT),计量互感器需通过供电局计量校验。低压侧暂不配置计量互感器及电度表、变配电终端,但需预留考核计量安装位置。

问题10:第五章供货要求:“投标产家同时需根据要求提供配变计量监测终端,参数及技术要求参考《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技术规范》(Q/CSG*-2013)”,请问,配变计量监测终端一般均为供电局采购,请问投标厂家是否预留位置即可?若需提供,请提供具体要求技术规范。

回复:投标人预留变配电监控终端安装位置。

问题11:第五章供货要求:“专用部分要求:变压器损耗满足南网配电箱变的技术要求,且不允许存在正偏差,图纸变压器型号为SCB13,南网损耗要求为二级能效,请问变压器是要采用SCB14二级能效吗?

回复:按图纸型号提供。

问题12:第五章供货要求:“专用部分要求外形尺寸3300×2500×2000mm(干式箱变800kVA以下,油浸箱变630kVA以下);招标内容为干变800kVA及1250kVA,请问尺寸有无限制?

回复:外形尺寸仅供参考。

问题12:图纸中,箱变配置了智能网关采集上传箱变内的信号,请问智能网关是否需要投标厂家提供?

回复:智能网关在本次招标范围,型号仅供参考,实际供货型号通讯协议及功能应不低于图示型号要求。

问题13:第五章、供货需求:“600一拖八充电堆技术要求:3.4.4、技术指标要求:(2)充电模块 单个充电模块功率不应小于60kW,恒功率输出电压范围DC300~1000V。”疑问: (略) 场上暂无60kW模块,而且180kW双枪机技术要求的模块选用20kW,此处单个充电模块功率是否有误,是否应该为单个充电模块功率不应小于20kW,或单组功率分配模块不应小于60kW?

回复: (略) 场已有60kW模块,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关于180kW双枪机模块要求,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82页第一段内容。

(二)充电桩设备采购

问题1: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技术文件—“(3)本表后附产品彩页或具有CMA/CNAS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彩色扫描件”1、是否一体式充电桩、分体式充电桩均须提供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2、是否支持大功率型式试验报告向下兼容?

回复:1、分体式充电桩无需提供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2、支持同类型充电设备大功率型式试验报告向下兼容。

问题2:招标文件3.1资格条件—“(2)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制造商声明和针对本项目的充电桩设备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在本次招标1号补遗书中声明“分体式直流充电桩为暂估价,代理商投标时不需提供制造商授权”,既取消了授权,那么若不同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使用了同一分体桩制造商的产品,或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是否会造成投标被否决?

回复:本次分体式直流充电桩为暂估价,待招标后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确定产品及价格,投标时无需填报品牌型号、无需提供代理授权证明。

问题3: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技术文件—(一)设备选型配置情况“提供主要系统、设备的选型考虑,设备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生产制造工艺、备品备件等内容。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提供充电桩设备零部件清单和技术偏离表(参考格式如下:)”。1、在本次招标1号补遗书中声明“分体式直流充电桩为暂估价,代理商投标时不需提供制造商授权”,技术文件是否仍需体现分体式充电桩品牌?2、按照表格提供设备零部件清单,则相当于明确分体桩品牌,是否仍需提供?

回复:1、见上条回复内容。2、不需提供。

问题4: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3.所投设备品牌、型号: 。”在本次招标1号补遗书中声明“分体式直流充电桩为暂估价,代理商投标时不需提供制造商授权。”,投标函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位置是否仍需体现分体式充电桩品牌和型号?

回复:见上条回复内容。

二、招标文件澄清

1.充电桩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78页第3.2.3条“所有模块均可调至一把充电枪,进行充电工作。”修改为:任意模块可切换到任意充电枪使用,最小投切功率不得大于单个模块功率。

2.本项目变压器设备采购、充电桩设备采购两个标段的固化工程量清单封面上编制人、复核人不再要求签字盖章。

三、二信封开标时间变更通知

本项目所有标段的二信封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28日16时00分,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网上开标厅(8)号。

说明:所有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仅变更第二信封开标时间。

本答疑澄清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不作顺延。

招标人:云南交投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 (略)

2023年11月21日


云南交投新 (略) 投资建 (略) 充电站项目招标答疑及澄清(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

(一)变压器设备采购

问题1:云南交投新 (略) 投资建 (略) 充电站项目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图纸第四册通用图集第13页图纸出现标记乱码情况。

回复:随本答疑文件重新发出,见附件。

问题2:请问智能网关Ante-2E4S1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智能网关在本次招标范围,图示型号仅供参考,实际供货型号通讯协议及功能应不低于图示型号要求。

问题3:请问本次投标微机保护装置及多功能仪表是否需按图纸型号报价?

回复:图示型号仅供参考,实际供货型号保护功能应不低于图示型号及技术说明要求。

问题4:箱变接线配置图技术要求“4:所有高压断路器操作电源采用DC220V,电源引自UPS电源箱”而UPS输出的电压为AC220V,且保护装置、仪表的操作电源均为AC220V,请问高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也按AC220V 考虑?

回复:真空断路器、测控仪表、保护装置操控电源均为AC220V,电源引自UPS,UPS电源引自进线PT。

问题5:低压补偿柜内进线开关稍偏小,如配1250KVA变压器的补偿容量为SVG-100kvar+普通补偿300kvar,总容量为400kvar,而图纸设计的进线开关为**630L/3P 500A,考虑到用电安全问题,建议改为800A断路器报价。

回复:补偿柜进线电路器按以图纸为准。

问题6:箱变接线配置图中低压进线柜无计量互感器,而技术文件6.2.3.9要求投标厂家提供高压计量柜中计量互感器和低压柜中低压计量互感器,请问本次招标低压侧带不带计量?计量互感器需不需要含校验费?若低压需要带计量,请问低压电度表、配变计量监测终端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投标人需配置高压计量柜中计量互感器(含PT、CT),计量互感器需通过供电局计量校验。低压侧暂不配置计量互感器及电度表、变配电终端,但需预留考核计量安装位置。

问题7:第五章供货要求:6.2.1.1预装式变电站外壳材料宜采用304不锈钢板、SMC(增强纤维不饱和聚酯型材料)、GRC外壳、敷铝锌钢板外壳,且不可燃,厚度不小于2mm。外壳带协调的装饰防水木板,因这几种材质价格差异较大,请明确具体要求哪种材质?

回复:投标人按图纸、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自行考虑。

问题8:第五章供货要求:“6.2.2.1应符合南网的相关技术要求,6.2.2.2高压配电装置选用XGN15-12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即环网柜型。6.2.2.3负荷开关与真空断路器应有机械连锁,电气寿命达到E3级。柜内带电部分及负荷开关气箱(含电缆终端安装后)防护等级应达到IP67。”

因为南网招标箱变高压柜为SF6全绝缘开关柜,并且上述要求中气箱防护等级IP67为SF6全充柜气箱防护等级要求;请问此项目高压柜是按SF6全充柜还是按图纸XGN15空气绝缘柜?

回复:按图纸柜型提供。

问题9:第五章供货要求:“6.2.3.7在预装式变电站低压侧低压总柜内应设计量小室,计量小室预留安装位置,并预留表架和接线盒、二次电缆及计量专用电流互感器”,“6.2.3.9投标产家需提供高压计量柜中计量互感器和低压柜中低压计量互感器;”这两句要求矛盾。请问,高压计量互感器、计量表及低压计量互感器、计量表等是需要投标厂家提供,还是预留位置,供电局提供?

回复:投标人需配置高压计量柜中计量互感器(含PT、CT),计量互感器需通过供电局计量校验。低压侧暂不配置计量互感器及电度表、变配电终端,但需预留考核计量安装位置。

问题10:第五章供货要求:“投标产家同时需根据要求提供配变计量监测终端,参数及技术要求参考《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技术规范》(Q/CSG*-2013)”,请问,配变计量监测终端一般均为供电局采购,请问投标厂家是否预留位置即可?若需提供,请提供具体要求技术规范。

回复:投标人预留变配电监控终端安装位置。

问题11:第五章供货要求:“专用部分要求:变压器损耗满足南网配电箱变的技术要求,且不允许存在正偏差,图纸变压器型号为SCB13,南网损耗要求为二级能效,请问变压器是要采用SCB14二级能效吗?

回复:按图纸型号提供。

问题12:第五章供货要求:“专用部分要求外形尺寸3300×2500×2000mm(干式箱变800kVA以下,油浸箱变630kVA以下);招标内容为干变800kVA及1250kVA,请问尺寸有无限制?

回复:外形尺寸仅供参考。

问题12:图纸中,箱变配置了智能网关采集上传箱变内的信号,请问智能网关是否需要投标厂家提供?

回复:智能网关在本次招标范围,型号仅供参考,实际供货型号通讯协议及功能应不低于图示型号要求。

问题13:第五章、供货需求:“600一拖八充电堆技术要求:3.4.4、技术指标要求:(2)充电模块 单个充电模块功率不应小于60kW,恒功率输出电压范围DC300~1000V。”疑问: (略) 场上暂无60kW模块,而且180kW双枪机技术要求的模块选用20kW,此处单个充电模块功率是否有误,是否应该为单个充电模块功率不应小于20kW,或单组功率分配模块不应小于60kW?

回复: (略) 场已有60kW模块,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关于180kW双枪机模块要求,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82页第一段内容。

(二)充电桩设备采购

问题1: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技术文件—“(3)本表后附产品彩页或具有CMA/CNAS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彩色扫描件”1、是否一体式充电桩、分体式充电桩均须提供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2、是否支持大功率型式试验报告向下兼容?

回复:1、分体式充电桩无需提供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2、支持同类型充电设备大功率型式试验报告向下兼容。

问题2:招标文件3.1资格条件—“(2)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制造商声明和针对本项目的充电桩设备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在本次招标1号补遗书中声明“分体式直流充电桩为暂估价,代理商投标时不需提供制造商授权”,既取消了授权,那么若不同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使用了同一分体桩制造商的产品,或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是否会造成投标被否决?

回复:本次分体式直流充电桩为暂估价,待招标后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确定产品及价格,投标时无需填报品牌型号、无需提供代理授权证明。

问题3: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技术文件—(一)设备选型配置情况“提供主要系统、设备的选型考虑,设备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生产制造工艺、备品备件等内容。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提供充电桩设备零部件清单和技术偏离表(参考格式如下:)”。1、在本次招标1号补遗书中声明“分体式直流充电桩为暂估价,代理商投标时不需提供制造商授权”,技术文件是否仍需体现分体式充电桩品牌?2、按照表格提供设备零部件清单,则相当于明确分体桩品牌,是否仍需提供?

回复:1、见上条回复内容。2、不需提供。

问题4: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3.所投设备品牌、型号: 。”在本次招标1号补遗书中声明“分体式直流充电桩为暂估价,代理商投标时不需提供制造商授权。”,投标函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位置是否仍需体现分体式充电桩品牌和型号?

回复:见上条回复内容。

二、招标文件澄清

1.充电桩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78页第3.2.3条“所有模块均可调至一把充电枪,进行充电工作。”修改为:任意模块可切换到任意充电枪使用,最小投切功率不得大于单个模块功率。

2.本项目变压器设备采购、充电桩设备采购两个标段的固化工程量清单封面上编制人、复核人不再要求签字盖章。

三、二信封开标时间变更通知

本项目所有标段的二信封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28日16时00分,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网上开标厅(8)号。

说明:所有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仅变更第二信封开标时间。

本答疑澄清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不作顺延。

招标人:云南交投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 (略)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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