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曲水园基础设施维保第二次询价失败公示
2023年曲水园基础设施维保第二次询价失败公示
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2023年曲水园基础设施维保(第二次)询价失败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3-11-22 09:24:56 | |
是否终止: | 否 | |||
2023年曲水园基础设施维保(第二次)询价失败公示 项目名称:2023年曲水园基础设施维保(第二次) 采购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发布询价公告,询价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7日23时59分。 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08时00分,无供应商递交应答文件,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询价失败。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吟侃,* 异议接收邮箱:luyinkan.*@*hinatelecom.cn 采购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22日 |
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2023年曲水园基础设施维保(第二次)询价失败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3-11-22 09:24:56 | |
是否终止: | 否 | |||
2023年曲水园基础设施维保(第二次)询价失败公示 项目名称:2023年曲水园基础设施维保(第二次) 采购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发布询价公告,询价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7日23时59分。 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08时00分,无供应商递交应答文件,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询价失败。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吟侃,* 异议接收邮箱:luyinkan.*@*hinatelecom.cn 采购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22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