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环湖观光游览有限公司2023年磷酸铁锂电池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的补充文件一
杭州环湖观光游览有限公司2023年磷酸铁锂电池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的补充文件一
杭州环湖观光游览有限公司2023年磷酸铁锂电池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的补充文件(一)
项目编号:ZJJY-2023-0823-001
关于杭州 (略) 2023年磷酸铁锂电池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现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回复、澄清、修改, 明确、补充下列事宜:
一、开评标时间调整:
原开评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现调整为:
开评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原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采购需求:采购15组磷酸铁锂电池(含充电机)。单组电池规格:额定电压51.2V,容量不低于350±5AH磷酸铁锂电池,磷酸铁锂电芯必须提供GB/T31484、GB/T31486、GB38031检验报告、专利证书、相关磷酸铁锂电池组GGB/T36672-2018,GBT/T 2423.2-2008,GBT/T 2423.10-2008,GBT/T 2423.8-1995,QBT 2947.3-2008第三方检测报告、电池包达到IP67防护等级(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
现调整为:
采购需求:采购15组磷酸铁锂电池(含充电机)。单组电池规格:额定电压51.2V,容量不低于350±5AH磷酸铁锂电池,磷酸铁锂电芯必须提供相关安全检验报告、专利证书,磷酸铁锂电池组需提供第三方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包含过放电、过充电、短路、加热、挤压、针刺等内容)、电池包需达到IP67防护等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
2、原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安全性能 1.8.1抗过充电 单体电池按7.2.11.1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2深度放电 单体电池按7.2.11.2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其容量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的90%。 1.8.3恒定湿热 电池组按7.2.11.3的规定进行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锈蚀、冒烟或爆炸,其容量应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的90%。 1.8.4抗振动 电池组按7.2.11.4的规定进行试验,其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1.8.5绝缘电阻 电池组按7.2.11.5的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组正、负极接口分别对电池组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1.8.6抗电强度 电池组按7.2.11.6的规定进行试验,应无击穿、无飞弧现象。 1.8.7安全充电电压 单体电池按照7.2.11.7的规定进行测试,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以10I10(A)放电电流放电,其容量应不小于实测基准容量的90%。 1.8.8抗重物冲击 单体电池按7.2.11.8的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组允许发生变形,但应不起火、不爆炸。 1.8.9抗热冲击 单体电池按7.2.11.9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0高温存储 单体电池按7.2.11.10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1.8.11抗加热(可选) 单体电池按7.2.11.11的规定进行试验,爆炸电池没有任何部分穿透网屏,没有部分或全部电池突出网屏。 1.8.12抗短路 单体电池按7.2.11.12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3抗穿刺 单体电池按7.2.11.13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4抗挤压 单体电池按7.2.11.14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5抗低压 单体电池按7.2.11.15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1.8.16抗碰撞 电池组按7.2.11.16的规定进行试验,其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1.8.17温度循环 单体电池按7.2.11.17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单体电池外观无破裂,无质量损失,容量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Ce的70%。 注:安全性能测试依据QZTT2235.1-2019标准7.2.11.1~7.2.11.17章节。 |
现调整为:
1.8安全性能 1.8.1抗过充电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2深度放电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其容量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的90%。 1.8.3恒定湿热 电池组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锈蚀、冒烟或爆炸,其容量应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的90%。 1.8.4抗振动 电池组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其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1.8.5绝缘电阻 电池组按相关规定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组正、负极接口分别对电池组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1.8.6抗电强度 电池组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无击穿、无飞弧现象。 1.8.7安全充电电压 单体电池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测试,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以10I10(A)放电电流放电,其容量应不小于实测基准容量的90%。 1.8.8抗重物冲击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组允许发生变形,但应不起火、不爆炸。 1.8.9抗热冲击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0高温存储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1.8.11抗加热(可选)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爆炸电池没有任何部分穿透网屏,没有部分或全部电池突出网屏。 1.8.12抗短路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3抗穿刺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4抗挤压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5抗低压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1.8.16抗碰撞 电池组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其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1.8.17温度循环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单体电池外观无破裂,无质量损失,容量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Ce的70%。 |
3、原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评标办法前附表
|
现调整为:
评标办法前附表
|
4、原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1该点击查看>>组磷酸铁锂电池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
现调整为: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1该点击查看>>组磷酸铁锂电池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其中磷酸铁锂电芯必须提供相关安全检验报告、专利证书,磷酸铁锂电池组需提供第三方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包含过放电、过充电、短路、加热、挤压、针刺等内容)、电池包达到IP67防护等级(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 |
浙江 (略)
2023年11月22日
杭州环湖观光游览有限公司2023年磷酸铁锂电池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的补充文件(一)
项目编号:ZJJY-2023-0823-001
关于杭州 (略) 2023年磷酸铁锂电池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现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回复、澄清、修改, 明确、补充下列事宜:
一、开评标时间调整:
原开评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现调整为:
开评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原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采购需求:采购15组磷酸铁锂电池(含充电机)。单组电池规格:额定电压51.2V,容量不低于350±5AH磷酸铁锂电池,磷酸铁锂电芯必须提供GB/T31484、GB/T31486、GB38031检验报告、专利证书、相关磷酸铁锂电池组GGB/T36672-2018,GBT/T 2423.2-2008,GBT/T 2423.10-2008,GBT/T 2423.8-1995,QBT 2947.3-2008第三方检测报告、电池包达到IP67防护等级(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
现调整为:
采购需求:采购15组磷酸铁锂电池(含充电机)。单组电池规格:额定电压51.2V,容量不低于350±5AH磷酸铁锂电池,磷酸铁锂电芯必须提供相关安全检验报告、专利证书,磷酸铁锂电池组需提供第三方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包含过放电、过充电、短路、加热、挤压、针刺等内容)、电池包需达到IP67防护等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
2、原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安全性能 1.8.1抗过充电 单体电池按7.2.11.1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2深度放电 单体电池按7.2.11.2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其容量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的90%。 1.8.3恒定湿热 电池组按7.2.11.3的规定进行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锈蚀、冒烟或爆炸,其容量应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的90%。 1.8.4抗振动 电池组按7.2.11.4的规定进行试验,其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1.8.5绝缘电阻 电池组按7.2.11.5的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组正、负极接口分别对电池组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1.8.6抗电强度 电池组按7.2.11.6的规定进行试验,应无击穿、无飞弧现象。 1.8.7安全充电电压 单体电池按照7.2.11.7的规定进行测试,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以10I10(A)放电电流放电,其容量应不小于实测基准容量的90%。 1.8.8抗重物冲击 单体电池按7.2.11.8的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组允许发生变形,但应不起火、不爆炸。 1.8.9抗热冲击 单体电池按7.2.11.9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0高温存储 单体电池按7.2.11.10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1.8.11抗加热(可选) 单体电池按7.2.11.11的规定进行试验,爆炸电池没有任何部分穿透网屏,没有部分或全部电池突出网屏。 1.8.12抗短路 单体电池按7.2.11.12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3抗穿刺 单体电池按7.2.11.13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4抗挤压 单体电池按7.2.11.14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5抗低压 单体电池按7.2.11.15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1.8.16抗碰撞 电池组按7.2.11.16的规定进行试验,其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1.8.17温度循环 单体电池按7.2.11.17的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单体电池外观无破裂,无质量损失,容量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Ce的70%。 注:安全性能测试依据QZTT2235.1-2019标准7.2.11.1~7.2.11.17章节。 |
现调整为:
1.8安全性能 1.8.1抗过充电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2深度放电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其容量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的90%。 1.8.3恒定湿热 电池组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锈蚀、冒烟或爆炸,其容量应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的90%。 1.8.4抗振动 电池组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其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1.8.5绝缘电阻 电池组按相关规定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组正、负极接口分别对电池组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1.8.6抗电强度 电池组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无击穿、无飞弧现象。 1.8.7安全充电电压 单体电池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测试,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以10I10(A)放电电流放电,其容量应不小于实测基准容量的90%。 1.8.8抗重物冲击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组允许发生变形,但应不起火、不爆炸。 1.8.9抗热冲击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0高温存储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1.8.11抗加热(可选)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爆炸电池没有任何部分穿透网屏,没有部分或全部电池突出网屏。 1.8.12抗短路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3抗穿刺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4抗挤压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8.15抗低压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1.8.16抗碰撞 电池组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其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1.8.17温度循环 单体电池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单体电池外观无破裂,无质量损失,容量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Ce的70%。 |
3、原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评标办法前附表
|
现调整为:
评标办法前附表
|
4、原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1该点击查看>>组磷酸铁锂电池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
现调整为: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1该点击查看>>组磷酸铁锂电池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其中磷酸铁锂电芯必须提供相关安全检验报告、专利证书,磷酸铁锂电池组需提供第三方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包含过放电、过充电、短路、加热、挤压、针刺等内容)、电池包达到IP67防护等级(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 |
浙江 (略)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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