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第二批-侦检器材一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需求补充公示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第二批-侦检器材一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需求补充公示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第二批-侦检器材一)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需求补充公示
一、意见征询编号:CC023C11111
二、原征求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
三、补充范围:具体以本公告附件为准。
四、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限制性和排他性;
2.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评审细则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五、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3-11-24 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请于2023-11-24 17:00:*@*q.com(附加盖公章的意见反馈函、相关资料彩色扫描件以及意见反馈函WORD版本),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意见接收机构:台州 (略)
4.联系人:洪佳
5.联系电话:*
6.联系邮箱:*@*q.com
六、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5.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七、注意事项:
1.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2.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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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第二批-侦检器材一)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需求补充公示
一、意见征询编号:CC023C11111
二、原征求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
三、补充范围:具体以本公告附件为准。
四、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限制性和排他性;
2.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评审细则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五、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3-11-24 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请于2023-11-24 17:00:*@*q.com(附加盖公章的意见反馈函、相关资料彩色扫描件以及意见反馈函WORD版本),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意见接收机构:台州 (略)
4.联系人:洪佳
5.联系电话:*
6.联系邮箱:*@*q.com
六、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5.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七、注意事项:
1.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2.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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