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债券类法律服务机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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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债券类法律服务机构更正公告

广西北 (略) 2023-2025年

债券类法律服务机构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西北 (略) 2023-2025年债券类法律服务机构

二、项目编号:GXHS-2023-070-1

三、邀请函发布时间:2023年 11 月 15 日

三、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一)针对第五章采购需求的第2项采购内容及主要业务增加以下内容:

“2.5 项目范围: 为本次采购债券项目在注册、发行及存续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尽调、对相关文件进行合法合规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法律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就本项目项下每期债券注册、发行提供法律服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2) 就本项目项下每期债券存续期间涉及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包括不限于见证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出具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等情形)。

(3)对发行人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发行债券的主体资格;历史沿革有关的文件资料;发行人发行债券的实质条件;发行本期债券的批准和授权;发行文件及发行有关机构合法合规性审查;发行人的税务;审计;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债券的担保;《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法律风险评价;信用评级;审核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资质等;法律风险等。

(4)参与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托管协议、评级协议、存续期涉及协议等协议类文件的审查。

(5)协助发行人审查各项申报文件、发行材料及存续期涉及的相关材料的上报。

(6)参加本次债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过程中的中介机构会议,配合承销商开展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的审查工作,并提供有关咨询。

(7)协助承销商应对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促使本项目尽快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核。

(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接受监管机关的审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9)经发行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二)“第五章采购需求”作为《广西北 (略) 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书》的附件内容。

(三)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 11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以此公告为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 (略) 网(http://**)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 (略)

地址: (略) 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77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211室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7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3年11月20日




广西北 (略) 2023-2025年

债券类法律服务机构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西北 (略) 2023-2025年债券类法律服务机构

二、项目编号:GXHS-2023-070-1

三、邀请函发布时间:2023年 11 月 15 日

三、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一)针对第五章采购需求的第2项采购内容及主要业务增加以下内容:

“2.5 项目范围: 为本次采购债券项目在注册、发行及存续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尽调、对相关文件进行合法合规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法律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就本项目项下每期债券注册、发行提供法律服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2) 就本项目项下每期债券存续期间涉及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包括不限于见证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出具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等情形)。

(3)对发行人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发行债券的主体资格;历史沿革有关的文件资料;发行人发行债券的实质条件;发行本期债券的批准和授权;发行文件及发行有关机构合法合规性审查;发行人的税务;审计;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债券的担保;《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法律风险评价;信用评级;审核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资质等;法律风险等。

(4)参与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托管协议、评级协议、存续期涉及协议等协议类文件的审查。

(5)协助发行人审查各项申报文件、发行材料及存续期涉及的相关材料的上报。

(6)参加本次债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过程中的中介机构会议,配合承销商开展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的审查工作,并提供有关咨询。

(7)协助承销商应对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促使本项目尽快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核。

(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接受监管机关的审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9)经发行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二)“第五章采购需求”作为《广西北 (略) 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书》的附件内容。

(三)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 11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以此公告为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 (略) 网(http://**)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 (略)

地址: (略) 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77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211室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7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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