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分公司更换办公楼外墙保温层及附属设施更换院内路灯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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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分公司更换办公楼外墙保温层及附属设施更换院内路灯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略) 更换办公楼外墙保温层及附属设施( (略) 内路灯)项目

采购(变更公告

2023年11月15 (略) 更换办公楼外墙保温层及附属设施( (略) 内路灯)项目采购公告,变更如下:

一、更正内容:

1、原“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3.4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的信息,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被列入烟草行业采购黑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烟草行业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需提供。经现场甄别后,方可报名;

3.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查询结果(查询对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 (略) 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7投标方若中标,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3.3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的信息,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被列入烟草行业采购黑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烟草行业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需提供。经现场甄别后,方可报名;

3.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查询结果(查询对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 (略) 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6投标方若中标,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原“四、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新利源大厦二楼202室【 (略) 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北角】。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

4.4.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4.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者提供财务报表);

4.4.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4.4.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说明: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认为具备该项证明材料。1.投标人的承诺书;2.投标人近三年内的类似业绩;3.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实物照片及工作人员相关证书或企业荣誉证书。);

4.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4.6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声明)

4.4.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4.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结果并将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公章;

4.2.9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查询结果并将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公章;

4.2.10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 (略) 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变更为“四、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16日至2023年1128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新利源大厦二楼202室【 (略) 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北角】。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份,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

4.4.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4.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声明)

4.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4.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结果并将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公章;

4.4.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查询结果并将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公章;

4.4.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 (略) 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原“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5.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变更为“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5.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4、其他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发布变更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公司内部网站》发布。

二、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采 购 人: (略) (略) 公司

地 址: (略) 归德南路21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0-*

采购代理机构:中诚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亚新广场A座805号

联 系 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0-*

2023年11月22日


(略) 更换办公楼外墙保温层及附属设施( (略) 内路灯)项目

采购(变更公告

2023年11月15 (略) 更换办公楼外墙保温层及附属设施( (略) 内路灯)项目采购公告,变更如下:

一、更正内容:

1、原“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3.4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的信息,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被列入烟草行业采购黑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烟草行业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需提供。经现场甄别后,方可报名;

3.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查询结果(查询对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 (略) 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7投标方若中标,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3.3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的信息,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被列入烟草行业采购黑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烟草行业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需提供。经现场甄别后,方可报名;

3.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查询结果(查询对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 (略) 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6投标方若中标,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原“四、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新利源大厦二楼202室【 (略) 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北角】。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

4.4.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4.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者提供财务报表);

4.4.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4.4.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说明: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认为具备该项证明材料。1.投标人的承诺书;2.投标人近三年内的类似业绩;3.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实物照片及工作人员相关证书或企业荣誉证书。);

4.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4.6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声明)

4.4.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4.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结果并将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公章;

4.2.9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查询结果并将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公章;

4.2.10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 (略) 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变更为“四、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16日至2023年1128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新利源大厦二楼202室【 (略) 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北角】。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份,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

4.4.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4.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声明)

4.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4.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结果并将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公章;

4.4.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查询结果并将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公章;

4.4.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 (略) 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原“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5.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变更为“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5.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4、其他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发布变更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公司内部网站》发布。

二、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采 购 人: (略) (略) 公司

地 址: (略) 归德南路21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0-*

采购代理机构:中诚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亚新广场A座805号

联 系 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0-*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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