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绿色低温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三里分公司2#仓库工程澄清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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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绿色低温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三里分公司2#仓库工程澄清公告1

上林县绿色低温仓储设 (略) 2#仓库工程

澄清公告1

一、项目名称:上林县绿色低温仓储设 (略) 2#仓库工程

二、项目编号: E*4001

三、招标人:上林县安 (略)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 (略)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六、澄清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七、澄清内容:

序号

章节位置

原招标文件内容

澄清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中查询。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本项评分中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得分(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2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10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本项评分中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得分(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林县安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地址:

上林县大丰镇丰岭路317号

地址:

(略) 江南区金凯路26号建通中心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覃晓和

联系人:

庞小静

电话:

0771-*

电话:

0771-*

传真:

0771-*

传真:

077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q.com

网址:

网址:

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上林县绿色低温仓储设 (略) 2#仓库工程

澄清公告1

一、项目名称:上林县绿色低温仓储设 (略) 2#仓库工程

二、项目编号: E*4001

三、招标人:上林县安 (略)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 (略)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六、澄清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七、澄清内容:

序号

章节位置

原招标文件内容

澄清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中查询。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本项评分中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得分(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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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10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本项评分中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得分(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林县安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地址:

上林县大丰镇丰岭路317号

地址:

(略) 江南区金凯路26号建通中心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覃晓和

联系人:

庞小静

电话:

0771-*

电话:

0771-*

传真:

0771-*

传真:

077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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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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