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某单位零星工程流标暨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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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某单位零星工程流标暨二次招标公告

(略) 某单位零星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6家,本次项目流标。

(略) 某单位零星工程(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1.项目编号:2023-JHNSBZ-G1009(代理机构编号:TC230R0CR)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工作内容

建设

地点

最高限价

(元)

计划

工期

招标范围

其他

1

(略) 某单位场坪改造及绿化工程

(略)

*.54

90日历天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资金已落实

2

(略) 新建道路工程

(略)

*.00

3

(略) 某单位供水引接工程

(略)

*.93

4

(略) 某单位道路硬化工程

(略)

*.35

5

(略) 某单位房屋整修工程

(略)

*.20

6

(略) 农副业生产建设工程

(略)

*.20

7

(略) 灾损修复工程

(略)

暂估价*.00

合计

*.22

注: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配套服务。 (略) 灾损修复工程按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负责人:

1)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二级注册建造师需提 (略) 备案的证明材料)、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投标人须提供:如 (略) 份已执行电子证照则提供: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的信息打印件。如 (略) 份仍执行纸质证照则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证复印件);

2) 在投标登记时及中标前后,该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在建或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

财务要求: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信誉要求:

3.10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军队采购网(http://**)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的信用记录查询情况在线截图以及军队采购网查询截图)。

其他要求:

3.11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3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cn)进行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5.1报名资料要求:

(1) 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4”所列的证明材料。

(2)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3) 提供《营业执照》、《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注意:《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除提供复印件以外同时还需要WORD电子版格式)、《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

5.2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http://**.cn)上传前款5.1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具体操作详见以下“平台操作流程指引”。

平台操作流程指引

(1)特别告知: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包/供应商,由中招 (略) 收取,并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购买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平台注册: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09:00—12:00,13:30—17:00)。

(3)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上传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选中需要投标的标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通过报名审核的供应商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缴纳标书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13日09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略) 天河区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

联 系 人:/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南路62号

联系人:李喆、卢飒

电话:010-*、8194

电子邮件:*@*ttp://**

(略) 某单位

2023年11月22日


, (略) ,深圳

(略) 某单位零星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6家,本次项目流标。

(略) 某单位零星工程(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1.项目编号:2023-JHNSBZ-G1009(代理机构编号:TC230R0CR)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工作内容

建设

地点

最高限价

(元)

计划

工期

招标范围

其他

1

(略) 某单位场坪改造及绿化工程

(略)

*.54

90日历天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资金已落实

2

(略) 新建道路工程

(略)

*.00

3

(略) 某单位供水引接工程

(略)

*.93

4

(略) 某单位道路硬化工程

(略)

*.35

5

(略) 某单位房屋整修工程

(略)

*.20

6

(略) 农副业生产建设工程

(略)

*.20

7

(略) 灾损修复工程

(略)

暂估价*.00

合计

*.22

注: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配套服务。 (略) 灾损修复工程按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负责人:

1)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二级注册建造师需提 (略) 备案的证明材料)、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投标人须提供:如 (略) 份已执行电子证照则提供: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的信息打印件。如 (略) 份仍执行纸质证照则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证复印件);

2) 在投标登记时及中标前后,该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在建或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

财务要求: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信誉要求:

3.10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军队采购网(http://**)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的信用记录查询情况在线截图以及军队采购网查询截图)。

其他要求:

3.11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3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cn)进行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5.1报名资料要求:

(1) 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4”所列的证明材料。

(2)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3) 提供《营业执照》、《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注意:《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除提供复印件以外同时还需要WORD电子版格式)、《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

5.2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http://**.cn)上传前款5.1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具体操作详见以下“平台操作流程指引”。

平台操作流程指引

(1)特别告知: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包/供应商,由中招 (略) 收取,并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购买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平台注册: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09:00—12:00,13:30—17:00)。

(3)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上传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选中需要投标的标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通过报名审核的供应商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缴纳标书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13日09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略) 天河区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

联 系 人:/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南路62号

联系人:李喆、卢飒

电话:010-*、8194

电子邮件:*@*ttp://**

(略) 某单位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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