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新建项目变更公告
承德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新建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
---|---|---|---|
所属行业 | 建筑安装业 | 项目区域 | (略) |
概况 |
(略) 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新建项目
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招标公告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7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3日
2、变更内容如下:
2.1、原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原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变更为“项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2、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十一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本项目招标中投标保证金形式增加投标保证金承诺,供投标人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3、本项目的招标下载时间延期为“2023年11月24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30日17时30分”。
2.4、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
3、原招标公告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略) 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代理机构:河北双铭 (略)
日期:2023 年 11 月 23 日
附: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招标人) :
本公司拟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自愿以书面承诺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 保证金金额: 元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承诺书有效期相应顺延。
二、本公司承诺
(一)符合承诺制的办理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虚假承诺等情形。
(二)在此次招标活动中不发生以下情形:
1.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
2.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要求的履约担保;
4.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招标等规定的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要求。
(三)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
1.投标资格无效;
2.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的视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上述承诺是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
---|---|---|---|
所属行业 | 建筑安装业 | 项目区域 | (略) |
概况 |
(略) 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新建项目
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招标公告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7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3日
2、变更内容如下:
2.1、原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原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变更为“项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2、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十一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本项目招标中投标保证金形式增加投标保证金承诺,供投标人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3、本项目的招标下载时间延期为“2023年11月24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30日17时30分”。
2.4、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
3、原招标公告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略) 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代理机构:河北双铭 (略)
日期:2023 年 11 月 23 日
附: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招标人) :
本公司拟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自愿以书面承诺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 保证金金额: 元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承诺书有效期相应顺延。
二、本公司承诺
(一)符合承诺制的办理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虚假承诺等情形。
(二)在此次招标活动中不发生以下情形:
1.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
2.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要求的履约担保;
4.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招标等规定的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要求。
(三)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
1.投标资格无效;
2.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的视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上述承诺是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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