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强电补充电缆二次招标公告
兰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强电补充电缆二次招标公告
兰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强电补充电缆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兰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强电补充电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6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兰财采字询-2023-30
2、招标项目名称:兰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强电补充电缆
3、招标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价(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01 | 兰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强电补充电缆 | * | * |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供货内容及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2、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5.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4、供货期限:7天
5.5、质量要求:全项保检测,不限于GB/T 12706.1-2020、GB∕T 18380.12-2022、GB/T 18380.13-2022。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满足采购需求;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 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 (略) 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供货。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供货”版块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并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http://**)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
3、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
(2) (略) 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 (略) 。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交易系统。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6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网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投标人)无需到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投标人)须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网》上发布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评审依据
3.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审时,评审小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地 址: (略) 兰考县惠安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总部港二层202
联系人:耿先生
电话:*
兰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强电补充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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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兰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强电补充电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6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兰财采字询-2023-30
2、招标项目名称:兰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强电补充电缆
3、招标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价(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01 | 兰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强电补充电缆 | * | * |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供货内容及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2、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5.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4、供货期限:7天
5.5、质量要求:全项保检测,不限于GB/T 12706.1-2020、GB∕T 18380.12-2022、GB/T 18380.13-2022。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满足采购需求;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 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 (略) 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供货。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供货”版块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并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http://**)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
3、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
(2) (略) 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 (略) 。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交易系统。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6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网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投标人)无需到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投标人)须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考县 (略) 招采平台网》上发布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评审依据
3.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审时,评审小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地 址: (略) 兰考县惠安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总部港二层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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