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年度职工交通车租赁答疑公告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年度职工交通车租赁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 (略) 2024-2026年度职工交通车租赁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2505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 (略) 2024-2026年度职工交通车租赁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FWZ02505
1.附录2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注: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
疑问:第(2)条要求,是否可以提供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做为证明材料?
答: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储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11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3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 (略) 2024-2026年度职工交通车租赁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2505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 (略) 2024-2026年度职工交通车租赁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FWZ02505
1.附录2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注: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
疑问:第(2)条要求,是否可以提供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做为证明材料?
答: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储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11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3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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