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代发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补充医疗和风险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华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代发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补充医疗和风险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略) |
代发华润 (略) 2024年度员工补充医疗和风险责任保险项目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Z)GZBGG*号 |
根据项目进度, (略) 代发华润 (略) 2024年度员工补充医疗和风险责任保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略) 建设地点: (略)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G*FZ0012 项目名称: (略) 标段名称:代发华润 (略) 2024年度员工补充医疗和风险责任保险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保障方案及被保险人分布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技术规范及要求”中“B、项目保障时间及保障相关信息”内容 交货期/工期:自2024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人身保险经营资质,许可证业务范围同时包含人寿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或同时包含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提供《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扫描件; 3) (略)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均不低于150%(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http://**最新披露信息为准) 4) (略)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季度内至少有两季度按《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风险评级不低于BB级别(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http://**最新披露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人须至少有两个自身机构独立承保(承保机构需与投标人抬头一致)、单一项目投保人数≥2000人 、保费规模≥200万元的、同时包含有意外伤害、疾病身故、重大疾病、疾病医疗保障的人身保险项目服务经验。(未提供明确可核对信息的保险合同/保单/协议影像件的,不予认可)。 3.项目经理: 4.安全要求: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不属于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http://**.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7.其他要求:不允许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投标本次项目,否则对应投标文件均做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关联关系认定以如下《关联企业认定(试行)》为准。 关联企业认定(试行) 一、本规定所称关联企业:企业与其它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二)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母子公司。 (三)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 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 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四)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的如下情形: 1、双方之间有相同自然人股东的; 2、双 (略) 股份的; 3、一方自然人股东在另一方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4、双方之间有相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以上关系查询,以公共一般可查询方式等网站(如:天眼查、启信宝等)核查工商系统注册登记信息为准。 二、仅因国家持股或者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存在第(三)至第(四)项关系,不构成本规定所称的关联关系。 三、本规定所称的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公司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四、本规定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 (略)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2023年11月29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在线下载,不接受来人现场领取。 (三)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1日 17:00 四、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23/12/05 09:00:00(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截标/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28楼 联系人:王莹 电话:* 电子邮件:*@*ttp://** 六、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需采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地址: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帮助中心→平台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755-*转2。 3.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请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进行注册登记,入库详细流程可参考帮助中心下的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支付投标保证金请特别留意保证金账号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汇入错误的账号将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 6.未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如对招标项目有异议(或投诉),请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通过业务管理项下异议(或投诉)菜单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首页投诉通道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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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进度, (略) 代发华润 (略) 2024年度员工补充医疗和风险责任保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略) 建设地点: (略)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G*FZ0012 项目名称: (略) 标段名称:代发华润 (略) 2024年度员工补充医疗和风险责任保险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保障方案及被保险人分布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技术规范及要求”中“B、项目保障时间及保障相关信息”内容 交货期/工期:自2024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人身保险经营资质,许可证业务范围同时包含人寿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或同时包含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提供《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扫描件; 3) (略)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均不低于150%(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http://**最新披露信息为准) 4) (略)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季度内至少有两季度按《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风险评级不低于BB级别(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http://**最新披露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人须至少有两个自身机构独立承保(承保机构需与投标人抬头一致)、单一项目投保人数≥2000人 、保费规模≥200万元的、同时包含有意外伤害、疾病身故、重大疾病、疾病医疗保障的人身保险项目服务经验。(未提供明确可核对信息的保险合同/保单/协议影像件的,不予认可)。 3.项目经理: 4.安全要求: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不属于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http://**.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7.其他要求:不允许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投标本次项目,否则对应投标文件均做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关联关系认定以如下《关联企业认定(试行)》为准。 关联企业认定(试行) 一、本规定所称关联企业:企业与其它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二)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母子公司。 (三)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 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 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四)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的如下情形: 1、双方之间有相同自然人股东的; 2、双 (略) 股份的; 3、一方自然人股东在另一方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4、双方之间有相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以上关系查询,以公共一般可查询方式等网站(如:天眼查、启信宝等)核查工商系统注册登记信息为准。 二、仅因国家持股或者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存在第(三)至第(四)项关系,不构成本规定所称的关联关系。 三、本规定所称的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公司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四、本规定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 (略)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2023年11月29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在线下载,不接受来人现场领取。 (三)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1日 17:00 四、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23/12/05 09:00:00(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截标/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28楼 联系人:王莹 电话:* 电子邮件:*@*ttp://** 六、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需采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地址: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帮助中心→平台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755-*转2。 3.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请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进行注册登记,入库详细流程可参考帮助中心下的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支付投标保证金请特别留意保证金账号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汇入错误的账号将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 6.未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如对招标项目有异议(或投诉),请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通过业务管理项下异议(或投诉)菜单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首页投诉通道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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