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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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石桥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20 至 2023-11-24
撰写单位: (略) 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孙贵凡
( (略) 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1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格式11 服务价格明细表:

包号: 报价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总价 备注
1 全年工资社保费 1,203,344.76
2 全年意外伤害险 9720
3 年税费 89,942.21
4 年固定清洁费 9700
5 年管理费
6 全年工装费
7 全年公共区域清洁物耗品
总价
*全年工资社保费1,203,344.76元为固定费用。供应商报价时不得更改,否则磋商文件无效。
*全年意外伤害险9720元为固定费用。供应商报价时不得更改,否则磋商文件无效。
*年税费89,942.21元为固定费用。供应商报价时不得更改,否则磋商文件无效。
*全年固定清洁费9700元为固定费用。供应商报价时不得更改,否则磋商文件无效。
*全年公共区域清洁物耗品包括:擦手纸、卫生纸、洗手液、护手霜、香薰、棉签、洁厕剂、
84消毒液、清新剂、洗衣粉、手套、拖布、小垃圾袋、大垃圾袋、套搓、粘夹、清洁蓝、地毯清洁剂、全能清洁剂、地面清洁剂、玻璃水、光亮剂、室外扫把、卫生间手机放置架等。

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3日 12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哈大路二高街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地 址: (略) (略) 哈大路二高街2号
联系方式: 0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41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石桥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20 至 2023-11-24
撰写单位: (略) 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孙贵凡
( (略) 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1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格式11 服务价格明细表:

包号: 报价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总价 备注
1 全年工资社保费 1,203,344.76
2 全年意外伤害险 9720
3 年税费 89,942.21
4 年固定清洁费 9700
5 年管理费
6 全年工装费
7 全年公共区域清洁物耗品
总价
*全年工资社保费1,203,344.76元为固定费用。供应商报价时不得更改,否则磋商文件无效。
*全年意外伤害险9720元为固定费用。供应商报价时不得更改,否则磋商文件无效。
*年税费89,942.21元为固定费用。供应商报价时不得更改,否则磋商文件无效。
*全年固定清洁费9700元为固定费用。供应商报价时不得更改,否则磋商文件无效。
*全年公共区域清洁物耗品包括:擦手纸、卫生纸、洗手液、护手霜、香薰、棉签、洁厕剂、
84消毒液、清新剂、洗衣粉、手套、拖布、小垃圾袋、大垃圾袋、套搓、粘夹、清洁蓝、地毯清洁剂、全能清洁剂、地面清洁剂、玻璃水、光亮剂、室外扫把、卫生间手机放置架等。

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3日 12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哈大路二高街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地 址: (略) (略) 哈大路二高街2号
联系方式: 0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41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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