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移动护理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1.调整采购文件;2.变更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11-10,更正为:2023-11-24。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27 10:00:00,更正为:2023-12-1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1-27 10:00:00,更正为:2023-12-13 09:30:00。

1.招标文件第五章5.6.2评分标准评审项“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权重30%)”及详细描述“(一)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1、项目设计方案(项目内容涵盖完全、具有清晰明确的架构、功能设计、对系统运行分析明确),2、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3、项目实施管理,4、项目质量保障措施,5、项目安全措施,6、项目人员配置。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且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不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的得18分,每有一项要素缺乏扣3分,每有一项缺陷扣 1 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二)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含:1、人员安排;主要包括故障处理团队和报障流程及方式、故障处理紧急对接联系人等;2、响应时间及故障排除时间;3、售后服务流程;主要包括服务等级、文档管理计划、服务团队安排等;4、培训计划;方案完整,有针对性、各种措施详细,各种措施有操作性且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或存在缺陷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说明: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采购需求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的实际情况、凭空编造、原理错误、内容阐述不清晰的情形)” 变更为:(一)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1、项目设计方案(项目内容涵盖完全、具有清晰明确的架构、功能设计、对系统运行分析明确),2、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3、项目实施管理,4、项目质量保障措施,5、项目安全措施,6、项目人员配置。提供上述6项内容得1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内容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内容前后描述不一致、地点区域错误、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扣1.5分,单项最多扣3分。扣完为止。(二)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含:1、人员安排;主要包括故障处理团队和报障流程及方式、故障处理紧急对接联系人;2、响应时间及故障排除时间;3、售后服务流程;主要包括服务等级、文档管理计划、服务团队安排;4、培训计划。提供上述4项内容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内容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内容前后描述不一致、地点区域错误、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扣1.5分,单项最多扣3分。扣完为止。

2.招标文件第五章5.6.2评分标准评审项“供应商实力(权重5.34%)”及详细描述“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1位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证书,全部满足得5.34分,少一个扣2.67分,扣完为止。(说明: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及在职证明,否则不得分。)。分值:5.34分。” 变更为:“供应商实力(权重5.34%)”及详细描述“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1位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得5.34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及在职证明,否则不得分。)。分值:5.34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计划号:*21924[2023]05383;2、采购品目名称:C*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3、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街33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 熊女士;028-*-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女士

电话:028-*-8868

四川 (略)

2023年11月2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移动护理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1.调整采购文件;2.变更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11-10,更正为:2023-11-24。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27 10:00:00,更正为:2023-12-1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1-27 10:00:00,更正为:2023-12-13 09:30:00。

1.招标文件第五章5.6.2评分标准评审项“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权重30%)”及详细描述“(一)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1、项目设计方案(项目内容涵盖完全、具有清晰明确的架构、功能设计、对系统运行分析明确),2、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3、项目实施管理,4、项目质量保障措施,5、项目安全措施,6、项目人员配置。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且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不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的得18分,每有一项要素缺乏扣3分,每有一项缺陷扣 1 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二)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含:1、人员安排;主要包括故障处理团队和报障流程及方式、故障处理紧急对接联系人等;2、响应时间及故障排除时间;3、售后服务流程;主要包括服务等级、文档管理计划、服务团队安排等;4、培训计划;方案完整,有针对性、各种措施详细,各种措施有操作性且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或存在缺陷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说明: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采购需求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的实际情况、凭空编造、原理错误、内容阐述不清晰的情形)” 变更为:(一)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1、项目设计方案(项目内容涵盖完全、具有清晰明确的架构、功能设计、对系统运行分析明确),2、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3、项目实施管理,4、项目质量保障措施,5、项目安全措施,6、项目人员配置。提供上述6项内容得1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内容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内容前后描述不一致、地点区域错误、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扣1.5分,单项最多扣3分。扣完为止。(二)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含:1、人员安排;主要包括故障处理团队和报障流程及方式、故障处理紧急对接联系人;2、响应时间及故障排除时间;3、售后服务流程;主要包括服务等级、文档管理计划、服务团队安排;4、培训计划。提供上述4项内容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内容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内容前后描述不一致、地点区域错误、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扣1.5分,单项最多扣3分。扣完为止。

2.招标文件第五章5.6.2评分标准评审项“供应商实力(权重5.34%)”及详细描述“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1位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证书,全部满足得5.34分,少一个扣2.67分,扣完为止。(说明: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及在职证明,否则不得分。)。分值:5.34分。” 变更为:“供应商实力(权重5.34%)”及详细描述“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1位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得5.34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及在职证明,否则不得分。)。分值:5.34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计划号:*21924[2023]05383;2、采购品目名称:C*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3、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街33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 熊女士;028-*-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女士

电话:028-*-8868

四川 (略)

2023年11月2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