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金寨南路、合铜路等绿化养护-答疑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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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金寨南路、合铜路等绿化养护-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金寨南路、合铜路等绿化养护

原项目编号:2023AEEFZ00427

原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西县金寨南路、合铜路等绿化养护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EEFZ004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金寨南路、合铜路等绿化养护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疑问1:在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人荣誉第二条:投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园林绿化类优秀企业(单位)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获得县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园林绿化类优秀企业(单位)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4分。问:各个地方政府单位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为鼓励企业颁发的荣誉和奖项名称稍有区别, (略) (略) 颁发的园林绿化类先进单位为“明星企业”。请问若是性质相同,都是表彰园林先进企业,只是名称不同,是否等同于优秀企业(单位),并予以认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予以认可。

疑问2:1)招标文件第57页2.3详细审查人员配备:“(2)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请问:本 (略) 提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或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是否认可?2)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1)本项目负责人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或是企业项目经理的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是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均予以认可;2)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疑问3:招标文件第58页项目负责人荣誉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问:项目负责人荣誉要求的是“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园林绿化养护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 (略) “广玉兰杯”项目奖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若荣誉证书、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等材料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我单位提供该项目业主单位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疑问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本次采购招标项目中“园林绿化类专业、城市园林相关专业”统一是指:“城市园林、园林绿化、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艺、林业工程”。请问植物专业是否属于园林绿化类专业,是否认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认可。

疑问5: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投标人荣誉中“获得县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分”,“获得县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园林绿化类优秀类企业(单位)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请问:投标人获得区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和区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园林绿化类优秀类企业(单位)荣誉是否认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予以认可。

疑问6:1)“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园林绿化养护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获得县(区)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得1分,满分2分。”是2018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还是没有时效性,很早以前的也可?建议将投标人荣誉: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

2)项目负责人奖项和投标人荣誉是否可以重复得分?

3)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园林绿化类先进单位荣誉是否符合?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1)不予修改;2)允许重复得分;3)予以认可。

疑问7:投标人奖项、项目负责人奖项提供学会或是协会颁发奖项的认可吗?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认可。

疑问8:招标文件P32页“特别提醒”、P97页“标前公示反馈意见回复”中:“人员配备”专业类别统一为“城市园林、园林、绿化、园林绿化、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园艺”。请问职称证书专业类别为“园林工程”、“园林景观”等,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请予以明确?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如职称证书专业类别为“园林工程”、“园林景观”,符合条件,予以认可。

疑问9:1)招标文件P76页:五、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能否删除招标文件格式,自行编制投标分项报价表?

2)本项目为绿化养护服务,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是否可以删除招标文件P77页6.2技术响应表.6.3货物说明一览表?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1)不可以删除投标分项报价表,可以在原表格格式基础上进行详细分项报价。2)因本项目为非货物类采购项目,故可以删除招标文件P77页“6.2技术响应表和6.3货物说明一览表”。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肥西县上派镇江淮大道与仪武路交口向西200米处

联 系 方 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西县公共 (略)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绍杰

电 话:0551-*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0分1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11-23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11-23
    0天0小时20分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金寨南路、合铜路等绿化养护

原项目编号:2023AEEFZ00427

原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西县金寨南路、合铜路等绿化养护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EEFZ004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金寨南路、合铜路等绿化养护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疑问1:在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人荣誉第二条:投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园林绿化类优秀企业(单位)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获得县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园林绿化类优秀企业(单位)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4分。问:各个地方政府单位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为鼓励企业颁发的荣誉和奖项名称稍有区别, (略) (略) 颁发的园林绿化类先进单位为“明星企业”。请问若是性质相同,都是表彰园林先进企业,只是名称不同,是否等同于优秀企业(单位),并予以认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予以认可。

疑问2:1)招标文件第57页2.3详细审查人员配备:“(2)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请问:本 (略) 提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或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是否认可?2)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1)本项目负责人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或是企业项目经理的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是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均予以认可;2)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疑问3:招标文件第58页项目负责人荣誉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问:项目负责人荣誉要求的是“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园林绿化养护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 (略) “广玉兰杯”项目奖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若荣誉证书、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等材料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我单位提供该项目业主单位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疑问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本次采购招标项目中“园林绿化类专业、城市园林相关专业”统一是指:“城市园林、园林绿化、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艺、林业工程”。请问植物专业是否属于园林绿化类专业,是否认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认可。

疑问5: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投标人荣誉中“获得县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分”,“获得县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园林绿化类优秀类企业(单位)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请问:投标人获得区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和区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园林绿化类优秀类企业(单位)荣誉是否认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予以认可。

疑问6:1)“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园林绿化养护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获得县(区)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得1分,满分2分。”是2018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还是没有时效性,很早以前的也可?建议将投标人荣誉: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

2)项目负责人奖项和投标人荣誉是否可以重复得分?

3)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园林绿化类先进单位荣誉是否符合?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1)不予修改;2)允许重复得分;3)予以认可。

疑问7:投标人奖项、项目负责人奖项提供学会或是协会颁发奖项的认可吗?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认可。

疑问8:招标文件P32页“特别提醒”、P97页“标前公示反馈意见回复”中:“人员配备”专业类别统一为“城市园林、园林、绿化、园林绿化、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园艺”。请问职称证书专业类别为“园林工程”、“园林景观”等,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请予以明确?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如职称证书专业类别为“园林工程”、“园林景观”,符合条件,予以认可。

疑问9:1)招标文件P76页:五、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能否删除招标文件格式,自行编制投标分项报价表?

2)本项目为绿化养护服务,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是否可以删除招标文件P77页6.2技术响应表.6.3货物说明一览表?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1)不可以删除投标分项报价表,可以在原表格格式基础上进行详细分项报价。2)因本项目为非货物类采购项目,故可以删除招标文件P77页“6.2技术响应表和6.3货物说明一览表”。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肥西县上派镇江淮大道与仪武路交口向西200米处

联 系 方 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西县公共 (略)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绍杰

电 话:0551-*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0分1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11-23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11-23
    0天0小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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