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材料燃烧烟气XX实验系统更正公告
某单位材料燃烧烟气XX实验系统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材料燃烧烟气XX实验系统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科研用房施工,货物/房屋和构筑物/房屋/业务用房/科研用房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13:5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1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1月24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项经理 朱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杨浦区盘山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航技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静安区江宁路212号凯迪克大厦23楼A1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经理 朱经理*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HTYXZX-W3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材料燃烧烟气XX实验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项目名称:材料燃烧烟气XX实验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HTYXZX-W3006
三、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六)报价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谈判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更正为:“(六)报价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或系统集成商,供应商应具备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2、原招标公告中的“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更正为:“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01日13时00分”更正为:“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05日13时00分”,“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13时30分”更正为:“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13时30分”,“谈判时间:2023年12月01日13时30分”更正为:“谈判时间:2023年12月05日13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办公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 (略)
地 址: (略) 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
联系人:项经理 朱经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杨浦区盘山路5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航技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江宁路212号凯迪克大厦23楼A17室
联系方式:项经理 朱经理*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经理 朱经理
电 话: *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材料燃烧烟气XX实验系统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科研用房施工,货物/房屋和构筑物/房屋/业务用房/科研用房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13:5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1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1月24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项经理 朱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杨浦区盘山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航技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静安区江宁路212号凯迪克大厦23楼A1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经理 朱经理*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HTYXZX-W3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材料燃烧烟气XX实验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项目名称:材料燃烧烟气XX实验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HTYXZX-W3006
三、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六)报价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谈判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更正为:“(六)报价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或系统集成商,供应商应具备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2、原招标公告中的“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更正为:“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01日13时00分”更正为:“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05日13时00分”,“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13时30分”更正为:“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13时30分”,“谈判时间:2023年12月01日13时30分”更正为:“谈判时间:2023年12月05日13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办公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 (略)
地 址: (略) 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
联系人:项经理 朱经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杨浦区盘山路5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航技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江宁路212号凯迪克大厦23楼A17室
联系方式:项经理 朱经理*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经理 朱经理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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