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中心卫生院医用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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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中心卫生院医用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中心卫生院医用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HX2023-FW10334-ZFCG1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婺城区苏孟 (略) 医用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联合体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2评分细则(项目人员能力)(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 (略) 政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或机械类高工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自动化高工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3)项目组成员配备设备安装施工员、设备安装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劳务员的得3分,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二级建造师证书,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
(2)项目组成员配备设备安装施工员、设备安装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劳务员的得3分,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评分细则(配置性能、技术要求)总体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满足程度、响应程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23分。一项负偏离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总体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满足程度、响应程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一项负偏离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4投标文件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2023年12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婺城区苏孟 (略)

地 址: (略) 婺城区苏孟乡苏孟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伊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诸葛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郑晓春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地 址: (略) 双溪西路620号

传 真:/

联系人 :靳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采购公告及评分细则
*


附件信息: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中心卫生院医用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HX2023-FW10334-ZFCG1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婺城区苏孟 (略) 医用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联合体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2评分细则(项目人员能力)(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 (略) 政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或机械类高工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自动化高工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3)项目组成员配备设备安装施工员、设备安装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劳务员的得3分,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二级建造师证书,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
(2)项目组成员配备设备安装施工员、设备安装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劳务员的得3分,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评分细则(配置性能、技术要求)总体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满足程度、响应程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23分。一项负偏离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总体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满足程度、响应程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一项负偏离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4投标文件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2023年12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婺城区苏孟 (略)

地 址: (略) 婺城区苏孟乡苏孟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伊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诸葛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郑晓春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地 址: (略) 双溪西路620号

传 真:/

联系人 :靳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采购公告及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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