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设计变更公告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设计变更公告
(略)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略) 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 建设单位 | (略) 生态水系 (略) |
施工单位 | 许昌 (略) | 监理单位 | (略) (略) | |
设计单位 |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造价(元) | *.00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一)非小规模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 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的。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1)桩号K2+951.8~K3+597.8生态补水管道路由沿涵西街辅道位置埋设。因涵西街辅道下原生态补水管道路由已被其他管线占用,拟改为东侧主车道与辅道绿化带内埋设管道; (2)桩号AK0+000~AK0+082.5段位于闽中污水厂合拢处,污水厂附近管线复杂,设计补水管道需要横穿污水厂进出污水管道、尾水管道、高压电缆、污水厂大门口附属构筑物等众多障碍物,且为保证补水管道顺利与现有的DN1800管道顺利合拢(合拢期间需要在AK0+061处钢管开口,用来合拢临时排水),及确保本段管道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议此段玻璃钢管改成钢管。 (3)桩号K3+597.8~K4+065.3生态补水管道路由沿着涵华西路主车道中间位置埋设。因涵华西路为重要交通国道, (略) 公路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表示该路段车辆通行众多,明挖施工存在安全隐患, (略) 公路局意见建议此段,改为非开挖施工; (4)桩号K2+370.4~K2+530.1生态补水管道采用管桥上跨度下沟。 (略) 木兰溪水利管理处工作人员现场踏勘,为不影响河道泄洪,拟将管桥位更改与原桥墩位置一致,且灌注桩改为钢管桩; (5)桩号AK5+222.5~AK5+266.9生态补水管道路由与现状构筑物(高压杆、高压电缆、变压器、通讯光缆等)冲突无法施工,征迁难度极大耗时长。结合现场实际,拟将DN1200玻璃钢管改为DN500钢管,利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DN500管道(现有延寿溪至下戴河管道)进行补水,并相应取消管桥建设,改为将钢管悬挂于公路桥外侧; (6)生态补水管道6#顶管(桩号K1+209.10-K1+378.60)位于涵江区显应村段下穿向莆铁路,设计采用DN2000钢筋混凝土顶管,内衬DN1600钢管施工方法,根据《 (略) 地方涉铁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南铁办〔2018〕206号)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5号,下穿向莆铁路管廊按照铁路部门要求,由福建福铁 (略) 代建,工程量按实核减。 (7)因桩号AK4+420~AK4+ (略) 政管线复杂多变且标高存在冲突,为确保工程进度及地下管线安全,拟将桩号AK4+420~AK4+444玻璃钢管改成钢管; (8)倒虹吸段下穿南郊沟支流河道,采用围堰施工,原设计倒虹吸基础处理采用水泥搅拌桩基础处理,桩长7米,设计图纸要求水泥搅拌桩需试桩28天,确定打桩标准及有关参数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成桩28天进行复合地基荷载试验和单桩荷载试验等工序时间需要,通常情况下一个倒虹吸水泥搅拌桩基础处理需要2个月,南郊沟支流因受进场道路上海建工承建的安置房施工工期影响,拟将地基处 理变更为施工周期短(5~8天左右),效果相当的松木桩基础处理方式。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检查、领导调研视察提出要求的,或各级政府(含市城建项目指挥部)文件或纪要等作出要求的。( )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第一次设计变更增加78268元,第二次设计变更增加*元。本次变更及签证:*元,增项:/ 甩项:/ , 合计:*元。 工程造价累计增加:*元 (1.60%) | |||
5、其他附件材料 | 工作联系单、预算、图纸等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生态水系 (略) | 项目施工单位:许昌 (略) | ||
项目设计单位: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监理单位: (略) (略)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2023年11月24日 | 2023年11月24日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
(略)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略) 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 建设单位 | (略) 生态水系 (略) |
施工单位 | 许昌 (略) | 监理单位 | (略) (略) | |
设计单位 |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造价(元) | *.00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一)非小规模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 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的。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1)桩号K2+951.8~K3+597.8生态补水管道路由沿涵西街辅道位置埋设。因涵西街辅道下原生态补水管道路由已被其他管线占用,拟改为东侧主车道与辅道绿化带内埋设管道; (2)桩号AK0+000~AK0+082.5段位于闽中污水厂合拢处,污水厂附近管线复杂,设计补水管道需要横穿污水厂进出污水管道、尾水管道、高压电缆、污水厂大门口附属构筑物等众多障碍物,且为保证补水管道顺利与现有的DN1800管道顺利合拢(合拢期间需要在AK0+061处钢管开口,用来合拢临时排水),及确保本段管道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议此段玻璃钢管改成钢管。 (3)桩号K3+597.8~K4+065.3生态补水管道路由沿着涵华西路主车道中间位置埋设。因涵华西路为重要交通国道, (略) 公路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表示该路段车辆通行众多,明挖施工存在安全隐患, (略) 公路局意见建议此段,改为非开挖施工; (4)桩号K2+370.4~K2+530.1生态补水管道采用管桥上跨度下沟。 (略) 木兰溪水利管理处工作人员现场踏勘,为不影响河道泄洪,拟将管桥位更改与原桥墩位置一致,且灌注桩改为钢管桩; (5)桩号AK5+222.5~AK5+266.9生态补水管道路由与现状构筑物(高压杆、高压电缆、变压器、通讯光缆等)冲突无法施工,征迁难度极大耗时长。结合现场实际,拟将DN1200玻璃钢管改为DN500钢管,利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DN500管道(现有延寿溪至下戴河管道)进行补水,并相应取消管桥建设,改为将钢管悬挂于公路桥外侧; (6)生态补水管道6#顶管(桩号K1+209.10-K1+378.60)位于涵江区显应村段下穿向莆铁路,设计采用DN2000钢筋混凝土顶管,内衬DN1600钢管施工方法,根据《 (略) 地方涉铁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南铁办〔2018〕206号)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5号,下穿向莆铁路管廊按照铁路部门要求,由福建福铁 (略) 代建,工程量按实核减。 (7)因桩号AK4+420~AK4+ (略) 政管线复杂多变且标高存在冲突,为确保工程进度及地下管线安全,拟将桩号AK4+420~AK4+444玻璃钢管改成钢管; (8)倒虹吸段下穿南郊沟支流河道,采用围堰施工,原设计倒虹吸基础处理采用水泥搅拌桩基础处理,桩长7米,设计图纸要求水泥搅拌桩需试桩28天,确定打桩标准及有关参数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成桩28天进行复合地基荷载试验和单桩荷载试验等工序时间需要,通常情况下一个倒虹吸水泥搅拌桩基础处理需要2个月,南郊沟支流因受进场道路上海建工承建的安置房施工工期影响,拟将地基处 理变更为施工周期短(5~8天左右),效果相当的松木桩基础处理方式。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检查、领导调研视察提出要求的,或各级政府(含市城建项目指挥部)文件或纪要等作出要求的。( )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第一次设计变更增加78268元,第二次设计变更增加*元。本次变更及签证:*元,增项:/ 甩项:/ , 合计:*元。 工程造价累计增加:*元 (1.60%) | |||
5、其他附件材料 | 工作联系单、预算、图纸等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生态水系 (略) | 项目施工单位:许昌 (略) | ||
项目设计单位: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监理单位: (略) (略)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2023年11月24日 | 2023年11月24日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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