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智慧城管二期2023年建设项目软件开发及配套设施采购CZ2023-1313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智慧城管二期2023年建设项目软件开发及配套设施采购CZ2023-1313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3-13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智慧城管二期2023年建设项目软件开发及配套设施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 第5页 修改
原文: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须在办理第四笔款支付手续前,向采购人 (略) 以上银行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额度为合同总价10%且时间长于本项目质保期限的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在质保期限界满后且中标人无违约情形的情况下,自动失效,并由采购人退还中标人,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可以直接兑换作为中标人支付的违约金予以扣除:(一)有明显证据证明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中标人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因中标人不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有误导致的延迟付款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现文: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中标人须在办理第四笔款支付手续前,向采购人 (略) 以上银行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额度为合同总价10%且时间长于本项目质保期限的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在质保期限界满后且中标人无违约情形的情况下,自动失效,并由采购人退还中标人,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可以直接兑换作为中标人支付的违约金予以扣除:(一)有明显证据证明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中标人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因中标人不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有误导致的延迟付款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招标文件 第17页 修改
原文:
地址:-
现文: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润路3 (略) 政府采购中心4楼综合管理部
招标文件 第24页 修改
原文:
投标人对智慧城管数字化底座设计方案响应情况进行阐述A(1分)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智慧城管数字化底座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能提供设计方案,内容包括:(1)背景及需求理解,(2)总体设计原则,(3)总体技术路线,(4)总体架构设计,(5)总体拓扑设计,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
投标人对智慧城管数字化底座设计方案响应情况进行阐述B(1分) (1.0分) | 设计方案内容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分;设计方案内容及设计思路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现文:
投标人对智慧城管二期设计方案响应情况进行阐述A(1分)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智慧城管二期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能提供设计方案,内容包括:(1)背景及需求理解,(2)总体设计原则,(3)总体技术路线,(4)总体架构设计,(5)总体拓扑设计,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
投标人对智慧城管二期设计方案响应情况进行阐述B(1分) (1.0分) | 设计方案内容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分;设计方案内容及设计思路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招标文件 第24页 修改
原文:
投标人对智慧城管数字化底座与相关平台的对接方案相应情况进行阐述A(1分)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智慧 (略) 局工单系统、市局燃气系统的对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能提供对接方案,内容包括:(1)对接方式,(2)对接计划流程,(3)数据管理,(4)完整性管理,(5)异常处理,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
现文:
投标人对智慧城管二期与相关平台的对接方案相应情况进行阐述A(1分)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智慧 (略) 局工单系统、市局燃气系统的对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能提供对接方案,内容包括:(1)对接方式,(2)对接计划流程,(3)数据管理,(4)完整性管理,(5)异常处理,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无
名 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 (略) 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3-6楼
联系方式:020-*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泽帆
电 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3-13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智慧城管二期2023年建设项目软件开发及配套设施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 第5页 修改
原文: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须在办理第四笔款支付手续前,向采购人 (略) 以上银行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额度为合同总价10%且时间长于本项目质保期限的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在质保期限界满后且中标人无违约情形的情况下,自动失效,并由采购人退还中标人,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可以直接兑换作为中标人支付的违约金予以扣除:(一)有明显证据证明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中标人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因中标人不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有误导致的延迟付款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现文: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中标人须在办理第四笔款支付手续前,向采购人 (略) 以上银行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额度为合同总价10%且时间长于本项目质保期限的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在质保期限界满后且中标人无违约情形的情况下,自动失效,并由采购人退还中标人,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可以直接兑换作为中标人支付的违约金予以扣除:(一)有明显证据证明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中标人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因中标人不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有误导致的延迟付款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招标文件 第17页 修改
原文:
地址:-
现文: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润路3 (略) 政府采购中心4楼综合管理部
招标文件 第24页 修改
原文:
投标人对智慧城管数字化底座设计方案响应情况进行阐述A(1分)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智慧城管数字化底座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能提供设计方案,内容包括:(1)背景及需求理解,(2)总体设计原则,(3)总体技术路线,(4)总体架构设计,(5)总体拓扑设计,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
投标人对智慧城管数字化底座设计方案响应情况进行阐述B(1分) (1.0分) | 设计方案内容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分;设计方案内容及设计思路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现文:
投标人对智慧城管二期设计方案响应情况进行阐述A(1分)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智慧城管二期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能提供设计方案,内容包括:(1)背景及需求理解,(2)总体设计原则,(3)总体技术路线,(4)总体架构设计,(5)总体拓扑设计,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
投标人对智慧城管二期设计方案响应情况进行阐述B(1分) (1.0分) | 设计方案内容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分;设计方案内容及设计思路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招标文件 第24页 修改
原文:
投标人对智慧城管数字化底座与相关平台的对接方案相应情况进行阐述A(1分)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智慧 (略) 局工单系统、市局燃气系统的对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能提供对接方案,内容包括:(1)对接方式,(2)对接计划流程,(3)数据管理,(4)完整性管理,(5)异常处理,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
现文:
投标人对智慧城管二期与相关平台的对接方案相应情况进行阐述A(1分)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智慧 (略) 局工单系统、市局燃气系统的对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能提供对接方案,内容包括:(1)对接方式,(2)对接计划流程,(3)数据管理,(4)完整性管理,(5)异常处理,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无
名 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 (略) 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3-6楼
联系方式:020-*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泽帆
电 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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