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区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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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区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 更正公告(二)】右江区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2023-11-24 18:11 来源: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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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区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更正公告(二)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右江区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E*6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月19日

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09时30分

  1. 更正事项:
  1.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格形式为:“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现更正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2.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7.12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 14 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在每月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内同比例扣回。”现更正为“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 (略) 相关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与工程款同步支付(按相关规定缴纳及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定为按第三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相应金额”;
  3. 原专用合同条件11.2缺陷责任期的期限:“12个月”。 现更正为:“24个月”;
  4. 原专用合同条件14.2.1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本工程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20%,*方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现更正为:“本工程无预付款”;
  5. 原专用合同条件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价款调整材料单价涨幅为超过约定“5%”,现更正为:超过约定“10% ”;
  6. 原专用合同条件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中筑安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支付20%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按已完成工程量的75%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5%,工程审计结算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审定总价的 97%;按工程审定价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 15 日内支付至 100%。”现更正为:“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等有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14日内支付至100%(无息)返还 ”;
  7. 原专用合同条件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 7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 0.05% 支付违约金。” 现更正为:“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 7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从违约之日起,发包人每日按延付金额的0.0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上限为延付全额的0.05%”;
  8. 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 月4日9时30分”,现延期至:“2023年12 月15日9时30分”;
  9. 招标文件提及相应内容做相应更正,除以上更正外,其余内容不变。

四、公告发布网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等网站上发布。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右江区鑫源资产 (略)

地 址: (略) 右江区翔云路千姿绿城综合楼三楼

联系方式: 林榆淦 电 话:077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右江区龙景道办事处那毕村下屯 58 号

联系方式:龙姣 电 话:0776-*/*

3.监督部门

名 称: (略) 建筑工程招标站

电话:0776-*


广西 (略)

2023年11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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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二)】右江区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2023-11-24 18:11 来源: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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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二)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右江区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E*6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月19日

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09时30分

  1. 更正事项:
  1.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格形式为:“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现更正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2.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7.12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 14 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在每月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内同比例扣回。”现更正为“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 (略) 相关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与工程款同步支付(按相关规定缴纳及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定为按第三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相应金额”;
  3. 原专用合同条件11.2缺陷责任期的期限:“12个月”。 现更正为:“24个月”;
  4. 原专用合同条件14.2.1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本工程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20%,*方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现更正为:“本工程无预付款”;
  5. 原专用合同条件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价款调整材料单价涨幅为超过约定“5%”,现更正为:超过约定“10% ”;
  6. 原专用合同条件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中筑安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支付20%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按已完成工程量的75%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5%,工程审计结算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审定总价的 97%;按工程审定价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 15 日内支付至 100%。”现更正为:“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等有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14日内支付至100%(无息)返还 ”;
  7. 原专用合同条件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 7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 0.05% 支付违约金。” 现更正为:“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 7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从违约之日起,发包人每日按延付金额的0.0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上限为延付全额的0.05%”;
  8. 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 月4日9时30分”,现延期至:“2023年12 月15日9时30分”;
  9. 招标文件提及相应内容做相应更正,除以上更正外,其余内容不变。

四、公告发布网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等网站上发布。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右江区鑫源资产 (略)

地 址: (略) 右江区翔云路千姿绿城综合楼三楼

联系方式: 林榆淦 电 话:077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右江区龙景道办事处那毕村下屯 58 号

联系方式:龙姣 电 话:0776-*/*

3.监督部门

名 称: (略) 建筑工程招标站

电话:0776-*


广西 (略)

2023年11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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