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绿色防控设备更新补充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叶集区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绿色防控设备更新补充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YJCG-AHTZ*
叶集区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绿色防控设备更新补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略) 叶集区农技农机中心研究决定委托安徽 (略) 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略) 叶集区农技农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 (略) 叶集区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拟实施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绿色防控设备更新补充,采购太阳能杀虫灯40台、新型飞蛾诱捕器1200套、稻纵卷叶螟诱芯2000根、二化螟诱芯2000根,用于四个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设备更新补充,其中,洪集镇会馆村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太阳能杀虫灯10台、新型飞蛾诱捕器300套、稻纵卷叶螟诱芯500根、二化螟诱芯500根,三元镇沣桥、新塘村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太阳能杀虫灯10台、新型飞蛾诱捕器300套、稻纵卷叶螟诱芯500根、二化螟诱芯500根,孙岗乡玉皇阁村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太阳能杀虫灯10台、新型飞蛾诱捕器300套、稻纵卷叶螟诱芯500根、二化螟诱芯500根,洪集镇东岳村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太阳能杀虫灯10台、新型飞蛾诱捕器300套、稻纵卷叶螟诱芯500根、二化螟诱芯500根。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详细内容见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必须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数量、单价、总价),报价不可撤回,撤回视为放弃。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172000.00元)。
四、成交原则
在完全响应询价公告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次低者为成交备选供应商。
五、供货时间: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
六、供货地点:详见询价公告。
七、验收方法
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安装完毕后,由采购人按询价公告及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等要求逐项进行验收。发现所供产品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或质量达不到国家相关现行标准,将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或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该供应商负责。
八、付款方式:完成全部供货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九、询价评审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详见询价文件。
十、发布媒介: (略) 叶集区农业农村局网站。
十一、询价文件的获取:未收到邀请函通知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收到邀请函通知的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4日8时至2023年 11月27日17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自行到安徽 (略) (地址:叶集区柳林小区3栋)免费领取本项目采购询价文件相关资料。收到邀请函通知的投标人因故不能参加本项目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叶集区农技农机中心
联系人:潘先生
代理机构 :安徽 (略)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2023年11月24日
备注:本项目在询价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采购人或代理单位负责处理。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项目编号:YJCG-AHTZ*
叶集区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绿色防控设备更新补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略) 叶集区农技农机中心研究决定委托安徽 (略) 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略) 叶集区农技农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 (略) 叶集区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拟实施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绿色防控设备更新补充,采购太阳能杀虫灯40台、新型飞蛾诱捕器1200套、稻纵卷叶螟诱芯2000根、二化螟诱芯2000根,用于四个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设备更新补充,其中,洪集镇会馆村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太阳能杀虫灯10台、新型飞蛾诱捕器300套、稻纵卷叶螟诱芯500根、二化螟诱芯500根,三元镇沣桥、新塘村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太阳能杀虫灯10台、新型飞蛾诱捕器300套、稻纵卷叶螟诱芯500根、二化螟诱芯500根,孙岗乡玉皇阁村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太阳能杀虫灯10台、新型飞蛾诱捕器300套、稻纵卷叶螟诱芯500根、二化螟诱芯500根,洪集镇东岳村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太阳能杀虫灯10台、新型飞蛾诱捕器300套、稻纵卷叶螟诱芯500根、二化螟诱芯500根。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详细内容见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必须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数量、单价、总价),报价不可撤回,撤回视为放弃。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172000.00元)。
四、成交原则
在完全响应询价公告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次低者为成交备选供应商。
五、供货时间: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
六、供货地点:详见询价公告。
七、验收方法
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安装完毕后,由采购人按询价公告及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等要求逐项进行验收。发现所供产品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或质量达不到国家相关现行标准,将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或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该供应商负责。
八、付款方式:完成全部供货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九、询价评审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详见询价文件。
十、发布媒介: (略) 叶集区农业农村局网站。
十一、询价文件的获取:未收到邀请函通知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收到邀请函通知的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4日8时至2023年 11月27日17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自行到安徽 (略) (地址:叶集区柳林小区3栋)免费领取本项目采购询价文件相关资料。收到邀请函通知的投标人因故不能参加本项目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叶集区农技农机中心
联系人:潘先生
代理机构 :安徽 (略)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2023年11月24日
备注:本项目在询价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采购人或代理单位负责处理。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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