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澄清通知02-变更公告
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澄清通知02-变更公告
(略) 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澄清通知
02号
各位投标人:
(略) 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有如下事宜作出澄清:
一、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实施方案-“3.3.3项目升级改造---在项目合作期内,因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或政策发生变化,导致需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污泥处置、臭气控制、噪声控制等标准时;或因政府方提出的污水处理厂地上空间景观升级、新增厂外管网、改扩建等因素需进行项目升级改造或新增投资的,由政府方另行承担相应新增投资, (略) 承担的,按相关流程报批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偿方案。因前述原因新增的运营成本纳入成本监审及运营补贴范围。”疑问:项目合作期40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设备的重置是否由政府方另行承担?还是包含再运营成本中结算?
答:在运营成本中结算。
2.本项目回报方式中的使用者付费-再生水服务费部分,请问目前是否有意向再生水用水的企业(销路)?再生水意向用水量是否有统计?
答:再生水经营属于企业自主经营的范围,自负盈亏,中标社会 (略) 场研究,提高效率,拓展销售渠道,以便 (略) 场,发挥自主经营的能力。
3.实施方案“3.3.2中
P =详见实施方案中的公式
Am: (略) 实际收到的污水处理费,Bm: (略) 实际收到的再生水服务费”是否为增值税后收入?
答:相关收入为含税收入。
4.和实施方案“3.3.2(1)补贴核算原则-项目公司运营成本包括职工薪酬、药剂费、自来水费、动力电费、修理费、检验检测费、污泥处置费、管理费用、税 (略) 运营相关的费用,不含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等与建设成本相关的费用。”税金及附加中是否应包含增值税费用?是否应包含所得税?
答:根据污水行业的价格成本监审原则,税金及附加是城镇污水处理经营者应负担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价内税费。
5.招标文件P32,财务能力部分,财报数据以合 (略) 数据为准?
答:招标文件明确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以牵头人为准)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如果财务发生合并以合并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6.招标文件P40,原文提到“ (略)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我方未找到此网站,请提供网址?
答:网址:http://www.ccgp-http://**/(如果网址发生变更,以最新的网址为准)。
二、投标有效期为120日历天。
招标文件本次补遗不一致之处以本次补遗为准,本次补遗距开标时间不少于15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 (略) 滇池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2023年11月24日
(略) 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澄清通知
02号
各位投标人:
(略) 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有如下事宜作出澄清:
一、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实施方案-“3.3.3项目升级改造---在项目合作期内,因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或政策发生变化,导致需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污泥处置、臭气控制、噪声控制等标准时;或因政府方提出的污水处理厂地上空间景观升级、新增厂外管网、改扩建等因素需进行项目升级改造或新增投资的,由政府方另行承担相应新增投资, (略) 承担的,按相关流程报批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偿方案。因前述原因新增的运营成本纳入成本监审及运营补贴范围。”疑问:项目合作期40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设备的重置是否由政府方另行承担?还是包含再运营成本中结算?
答:在运营成本中结算。
2.本项目回报方式中的使用者付费-再生水服务费部分,请问目前是否有意向再生水用水的企业(销路)?再生水意向用水量是否有统计?
答:再生水经营属于企业自主经营的范围,自负盈亏,中标社会 (略) 场研究,提高效率,拓展销售渠道,以便 (略) 场,发挥自主经营的能力。
3.实施方案“3.3.2中
P =详见实施方案中的公式
Am: (略) 实际收到的污水处理费,Bm: (略) 实际收到的再生水服务费”是否为增值税后收入?
答:相关收入为含税收入。
4.和实施方案“3.3.2(1)补贴核算原则-项目公司运营成本包括职工薪酬、药剂费、自来水费、动力电费、修理费、检验检测费、污泥处置费、管理费用、税 (略) 运营相关的费用,不含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等与建设成本相关的费用。”税金及附加中是否应包含增值税费用?是否应包含所得税?
答:根据污水行业的价格成本监审原则,税金及附加是城镇污水处理经营者应负担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价内税费。
5.招标文件P32,财务能力部分,财报数据以合 (略) 数据为准?
答:招标文件明确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以牵头人为准)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如果财务发生合并以合并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6.招标文件P40,原文提到“ (略)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我方未找到此网站,请提供网址?
答:网址:http://www.ccgp-http://**/(如果网址发生变更,以最新的网址为准)。
二、投标有效期为120日历天。
招标文件本次补遗不一致之处以本次补遗为准,本次补遗距开标时间不少于15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 (略) 滇池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2023年11月24日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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