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80线茂名大道快速化改造茂南大道、市民大道、霞里南路立交第一标段茂南大道立交、市民大道立交施工招标补遗书01
省道S280线茂名大道快速化改造茂南大道、市民大道、霞里南路立交第一标段茂南大道立交、市民大道立交施工招标补遗书01
省道S280线(茂名大道)快速化改造(茂南大道、市民大道、霞里南路立交)第一标段(茂南大道立交、市民大道立交)施工招标补遗书01
致各投标人:
省道S280线(茂名大道)快速化改造(茂南大道、市民大道、霞里南路立交)第一标段(茂南大道立交、市民大道立交)(项目编号:JG2023-6665)于2023 年11月1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澄清、补充修改,其它内容不变。若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8 条最高投标限价确定为: *.00元(含暂列金额*.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5%,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以及固化清单”已通过附件形式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答疑专区,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安全目标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更改为“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分包中: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路灯外接电源工程、交安工程等专业工程允许分包。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路灯外接电源工程:具有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交安工程:具有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更改为: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路灯外接电源工程、交安工程、燃气工程等专业工程允许分包。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路灯外接电源工程:具有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交安工程:具有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燃气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招标文件第四章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将15.8.1款修改为: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承包人以公开招标或其他经发包人认可的方式选择分包人,并按发包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如有)执行,发包人具有决定权和否决权,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相应的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合法合规的选择分包人报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相关合同。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更改为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或承包人以公开招标或其他经发包人认可的方式选择分包人,并按发包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如有)执行,发包人具有决定权和否决权,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相应的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合法合规的选择分包人报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相关合同。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本补遗书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如有与招标文件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遗书为准,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略) (略)
日期:2023年11月27日
省道S280线(茂名大道)快速化改造(茂南大道、市民大道、霞里南路立交)第一标段(茂南大道立交、市民大道立交)施工招标补遗书01
致各投标人:
省道S280线(茂名大道)快速化改造(茂南大道、市民大道、霞里南路立交)第一标段(茂南大道立交、市民大道立交)(项目编号:JG2023-6665)于2023 年11月1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澄清、补充修改,其它内容不变。若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8 条最高投标限价确定为: *.00元(含暂列金额*.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5%,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以及固化清单”已通过附件形式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答疑专区,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安全目标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更改为“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分包中: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路灯外接电源工程、交安工程等专业工程允许分包。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路灯外接电源工程:具有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交安工程:具有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更改为: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路灯外接电源工程、交安工程、燃气工程等专业工程允许分包。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路灯外接电源工程:具有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交安工程:具有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燃气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招标文件第四章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将15.8.1款修改为: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承包人以公开招标或其他经发包人认可的方式选择分包人,并按发包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如有)执行,发包人具有决定权和否决权,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相应的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合法合规的选择分包人报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相关合同。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更改为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或承包人以公开招标或其他经发包人认可的方式选择分包人,并按发包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如有)执行,发包人具有决定权和否决权,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相应的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合法合规的选择分包人报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相关合同。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本补遗书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如有与招标文件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遗书为准,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略) (略)
日期: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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