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发-公开招标年一体化养护劳务外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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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经发-公开招标年一体化养护劳务外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F3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年一体化养护劳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 2023-11-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技术评分项1-19中关于包一的评分内容:

“(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0.5分,最高0.5分;(2)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加0.5,最高加1分;(3)5t及以上机扫车(或洗扫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9t,每配备1辆加0.6分,最高1.2分;(4)1.5t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置1辆加0.3分,最高分3.3分。(配置的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专车专用)”

更正为:“(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0.5分,最高加0.5分;(2)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0.5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1.25分,最高加2.5分(该类车辆最多计2辆);(3)5t及以上机扫车(或洗扫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9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0.6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1.35分,最高加2.7分(该类车辆最多计2辆);(4)1.5t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置1辆加0.3分,最高加3.3分。(配置的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专车专用)”

2、原技术评分项1-19中关于包二、包三的评分内容:

“(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0.4分,最高0.4分;(2)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加0.5分,最高加1分;(3)5t及以上机扫车(或洗扫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9t,每配备1辆加0.5分,最高1分;(4)1.5t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置1辆加0.4分,最高分3.6分。(配置的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专车专用) ”

更正为:“(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0.4分,最高加0.4分;(2)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0.5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1.25分,最高加2.5分(该类车辆最多计2辆);(3)5t及以上机扫车(或洗扫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9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0.5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1.25分,最高加2.5分(该类车辆最多计2辆);(4)1.5t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置1辆加0.4分,最高加3.6分。(配置的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专车专用) ”

3、原技术评分项1-19中关于包四、包五的评分内容:

“(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0.4分,最高0.4分;(2)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加0.5分,最高加1分;(3)5t及以上机扫车(或洗扫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9t,每配备1辆加0.5分,最高1分;(4)1.5t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置1辆加0.9分,最高分3.6分。(配置的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专车专用) ”

更正为:“(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0.4分,最高加0.4分;(2)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0.5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1.25分,最高加2.5分(该类车辆最多计2辆);(3)5t及以上机扫车(或洗扫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9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0.5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1.25分,最高加2.5分(该类车辆最多计2辆);(4)1.5t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置1辆加0.9分,最高加3.6分。(配置的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专车专用) ”

4、原技术评分项1-19中关于包六的评分内容:

“(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每配备1辆加0.8分,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最高加2.4分;(2)1.5t车车对接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备1辆加0.8分,最高加2.4分;(3)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加1.2分,最高加1.2分。”

更正为:“(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1分,最高加3分;(2)1.5t车车对接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备1辆加1分,最高加3分;(3)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1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3分,最高加3分。(该类车辆最多计1辆)。”

5、原技术评分项1-19中关于包七的评分内容:

“(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每配备1辆加0.5分,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最高加2分;(2)1.5t车车对接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备1辆加0.5分,最高加2分;(3)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加1分,最高加2分。”

更正为:“(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0.75分,最高加3分;(2)1.5t车车对接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备1辆加0.75分,最高加3分;(3)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0.5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1.5分,最高加3分。(该类车辆最多计2辆)”

6、原技术评分项1-14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在合同包内作业内容测算基础上,制定的环卫机械作业车辆排班及作业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各岗位人员数量、年龄、工种的配比、岗位工作内容、职责方案、班次排列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方案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在合同包内作业内容测算基础上,制定的环卫机械作业车辆排班及作业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各岗位人员数量、年龄、工种的配比、岗位工作内容、职责方案、班次排列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方案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2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0.5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

7、删除原技术评分项1-15的评分内容。

8、价格因素3.2评标基准价及价格分增加表述:Bn≥C时,Q=1;Bn<C时,Q=0.5。

9、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1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2023-11-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 (略)

地址: (略) 同安区滨海西大道2567号同安城建大厦

联系方式:叶先生 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592-*

福建 (略)

2023-11-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F3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年一体化养护劳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 2023-11-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技术评分项1-19中关于包一的评分内容:

“(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0.5分,最高0.5分;(2)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加0.5,最高加1分;(3)5t及以上机扫车(或洗扫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9t,每配备1辆加0.6分,最高1.2分;(4)1.5t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置1辆加0.3分,最高分3.3分。(配置的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专车专用)”

更正为:“(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0.5分,最高加0.5分;(2)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0.5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1.25分,最高加2.5分(该类车辆最多计2辆);(3)5t及以上机扫车(或洗扫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9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0.6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1.35分,最高加2.7分(该类车辆最多计2辆);(4)1.5t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置1辆加0.3分,最高加3.3分。(配置的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专车专用)”

2、原技术评分项1-19中关于包二、包三的评分内容:

“(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0.4分,最高0.4分;(2)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加0.5分,最高加1分;(3)5t及以上机扫车(或洗扫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9t,每配备1辆加0.5分,最高1分;(4)1.5t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置1辆加0.4分,最高分3.6分。(配置的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专车专用) ”

更正为:“(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0.4分,最高加0.4分;(2)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0.5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1.25分,最高加2.5分(该类车辆最多计2辆);(3)5t及以上机扫车(或洗扫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9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0.5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1.25分,最高加2.5分(该类车辆最多计2辆);(4)1.5t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置1辆加0.4分,最高加3.6分。(配置的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专车专用) ”

3、原技术评分项1-19中关于包四、包五的评分内容:

“(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0.4分,最高0.4分;(2)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加0.5分,最高加1分;(3)5t及以上机扫车(或洗扫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9t,每配备1辆加0.5分,最高1分;(4)1.5t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置1辆加0.9分,最高分3.6分。(配置的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专车专用) ”

更正为:“(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0.4分,最高加0.4分;(2)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0.5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1.25分,最高加2.5分(该类车辆最多计2辆);(3)5t及以上机扫车(或洗扫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9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0.5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1.25分,最高加2.5分(该类车辆最多计2辆);(4)1.5t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置1辆加0.9分,最高加3.6分。(配置的车车对接垃圾收集车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专车专用) ”

4、原技术评分项1-19中关于包六的评分内容:

“(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每配备1辆加0.8分,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最高加2.4分;(2)1.5t车车对接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备1辆加0.8分,最高加2.4分;(3)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加1.2分,最高加1.2分。”

更正为:“(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1分,最高加3分;(2)1.5t车车对接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备1辆加1分,最高加3分;(3)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1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3分,最高加3分。(该类车辆最多计1辆)。”

5、原技术评分项1-19中关于包七的评分内容:

“(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每配备1辆加0.5分,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最高加2分;(2)1.5t车车对接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备1辆加0.5分,最高加2分;(3)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加1分,最高加2分。”

更正为:“(1)1.5t及以上路面养护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2.5t,每配备1辆加0.75分,最高加3分;(2)1.5t车车对接收集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3t,每配备1辆加0.75分,最高加3分;(3)8t垃圾压缩车,要求车辆总质量大于15t,每配备1辆非新能源车加0.5分,每配备1辆新能源车加1.5分,最高加3分。(该类车辆最多计2辆)”

6、原技术评分项1-14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在合同包内作业内容测算基础上,制定的环卫机械作业车辆排班及作业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各岗位人员数量、年龄、工种的配比、岗位工作内容、职责方案、班次排列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方案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在合同包内作业内容测算基础上,制定的环卫机械作业车辆排班及作业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各岗位人员数量、年龄、工种的配比、岗位工作内容、职责方案、班次排列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方案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2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0.5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

7、删除原技术评分项1-15的评分内容。

8、价格因素3.2评标基准价及价格分增加表述:Bn≥C时,Q=1;Bn<C时,Q=0.5。

9、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1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2023-11-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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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 (略)

地址: (略) 同安区滨海西大道2567号同安城建大厦

联系方式:叶先生 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592-*

福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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