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隆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桥头镇综合整治环卫保洁项目的更正公告
温州隆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桥头镇综合整治环卫保洁项目的更正公告
温州隆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桥头镇综合整治环卫保洁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LY-QT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嘉县桥头镇综合整治环卫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 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业绩和合同履行评价表,根据供应商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和合同履行评价表进行综合打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合同和业主方评价为优秀的得1分,评价为良或良好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注:业绩指2019年以来道路清扫保洁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合同履行评价表(合同履行评价表须加盖业主公章及业主代表签字方予认可),上述内容缺一不可。 | 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业绩和合同履行评价表,根据供应商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和合同履行评价表进行综合打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合同和业主方评价为优秀的得1分,评价为良或良好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注:业绩指2020年1月1日以来道路清扫保洁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合同履行评价表(合同履行评价表须加盖业主公章及业主代表签字方予认可),上述内容缺一不可。 |
2 |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项“车辆设备投入及管理方案” | 其他设备,本项目最高得2分。 1、投入电动快速保洁车≥10辆,得0.5分; 2、投入四轮八桶垃圾运输车≥6辆,得0.5分; 3、投入河道保洁船只≥3艘,得0.5分; 4、投入流动垃圾桶清洗车≥6辆,得0.5分。 注: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予以证明。 | 其他设备,本项目最高得2分。 1、投入电动快速保洁车≥10辆,得0.5分; 2、投入四轮八桶垃圾运输车≥4辆,得0.5分; 3、投入河道保洁船只≥3艘,得0.5分; 4、投入流动垃圾桶清洗车≥6辆,得0.5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予以证明。 |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按原采购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嘉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永嘉县桥东北大街6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或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
质疑联系人:城建办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 (略)
地 址:永嘉县上塘建设大厦十五楼151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克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秀琴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嘉县财政局
地 址: (略) 永嘉县北城街道环城北路348号
传 真:/
联系人 :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
业绩时间要求统一
*
附件信息:
温州隆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桥头镇综合整治环卫保洁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LY-QT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嘉县桥头镇综合整治环卫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 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业绩和合同履行评价表,根据供应商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和合同履行评价表进行综合打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合同和业主方评价为优秀的得1分,评价为良或良好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注:业绩指2019年以来道路清扫保洁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合同履行评价表(合同履行评价表须加盖业主公章及业主代表签字方予认可),上述内容缺一不可。 | 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业绩和合同履行评价表,根据供应商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和合同履行评价表进行综合打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合同和业主方评价为优秀的得1分,评价为良或良好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注:业绩指2020年1月1日以来道路清扫保洁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合同履行评价表(合同履行评价表须加盖业主公章及业主代表签字方予认可),上述内容缺一不可。 |
2 |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项“车辆设备投入及管理方案” | 其他设备,本项目最高得2分。 1、投入电动快速保洁车≥10辆,得0.5分; 2、投入四轮八桶垃圾运输车≥6辆,得0.5分; 3、投入河道保洁船只≥3艘,得0.5分; 4、投入流动垃圾桶清洗车≥6辆,得0.5分。 注: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予以证明。 | 其他设备,本项目最高得2分。 1、投入电动快速保洁车≥10辆,得0.5分; 2、投入四轮八桶垃圾运输车≥4辆,得0.5分; 3、投入河道保洁船只≥3艘,得0.5分; 4、投入流动垃圾桶清洗车≥6辆,得0.5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予以证明。 |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按原采购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嘉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永嘉县桥东北大街6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或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
质疑联系人:城建办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 (略)
地 址:永嘉县上塘建设大厦十五楼151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克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秀琴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嘉县财政局
地 址: (略) 永嘉县北城街道环城北路348号
传 真:/
联系人 :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
业绩时间要求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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