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育才生态区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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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育才生态区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项目变更公告

关于“ (略) 育才生态区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变更函

致各投标人:

(略) 育才生态区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因发现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有误,故做出以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土木工程师(岩土)职(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现变更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土木工程师(岩土)职(执)业资格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现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在系统中发布,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更正的招标文件为准,带来不便之处请谅解。

特此说明。

(略) 育才 (略)

2023年11月27日





关于“ (略) 育才生态区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变更函

致各投标人:

(略) 育才生态区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因发现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有误,故做出以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土木工程师(岩土)职(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现变更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土木工程师(岩土)职(执)业资格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现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在系统中发布,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更正的招标文件为准,带来不便之处请谅解。

特此说明。

(略) 育才 (略)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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