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林业局本级关于远安县2024年森林资源集中管护项目更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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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林业局本级关于远安县2024年森林资源集中管护项目更正公...

远安县林业局本级关于远安县2024年森林资源集中管护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8 11:03|发布单位:湖北 (略) |项目监管地:远安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AZ1217-*-01F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2024年森林资源集中管护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11-21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2.1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二年。更改为: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2.2、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其他要求第3条”: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法经营,合法用工,照章纳税,不得克扣拟派人员工资。成交供应商须为所有人员签订相关合同,工资需逐月发放,不得拖欠。公司根据森林管护工作量大小、工作地点等因素制定详细的工资发放标准。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后,到手的最低档工资标准管理岗位不得低于3300元/月,后勤管理岗位不得低于1520元/月。成交供应商需建立工资及各项补贴台账,每季度支付服务费时,需提供人员花名册、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单位盖章缴纳证明、银行代发工资的记录或相关电汇证明(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如果出现因拖欠、克扣工资、未购买各项社会保险等引起的投诉、举报、上访事件,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另在支付服务费时按 5000 元/人/次予以扣除。(需对此条单独作出承诺,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
更改为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其他要求第3条”: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法经营,合法用工,照章纳税,不得克扣拟派人员工资。成交供应商须为所有人员签订相关合同,工资需逐月发放,不得拖欠。公司根据森林管护工作量大小、工作地点等因素制定详细的工资发放标准。管理岗位人员工资(含交通费、误餐补助)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后,到手的最低档工资标准不得低于3300元/月,后勤管理岗位不得低于1520元/月。成交供应商需建立工资及各项补贴台账,每季度支付服务费时,需提供人员花名册、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单位盖章缴纳证明、银行代发工资的记录或相关电汇证明(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如果出现因拖欠、克扣工资、未购买各项社会保险等引起的投诉、举报、上访事件,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另在支付服务费时按 5000 元/人/次予以扣除。(需对此条单独作出承诺,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

3、更正日期:2023-11-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林业局本级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西门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一巷1-1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玉年

电 话:0717-*

modificationStartTime":"2023-11-28
远安县林业局本级关于远安县2024年森林资源集中管护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8 11:03|发布单位:湖北 (略) |项目监管地:远安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AZ1217-*-01F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2024年森林资源集中管护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11-21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2.1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二年。更改为: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2.2、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其他要求第3条”: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法经营,合法用工,照章纳税,不得克扣拟派人员工资。成交供应商须为所有人员签订相关合同,工资需逐月发放,不得拖欠。公司根据森林管护工作量大小、工作地点等因素制定详细的工资发放标准。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后,到手的最低档工资标准管理岗位不得低于3300元/月,后勤管理岗位不得低于1520元/月。成交供应商需建立工资及各项补贴台账,每季度支付服务费时,需提供人员花名册、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单位盖章缴纳证明、银行代发工资的记录或相关电汇证明(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如果出现因拖欠、克扣工资、未购买各项社会保险等引起的投诉、举报、上访事件,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另在支付服务费时按 5000 元/人/次予以扣除。(需对此条单独作出承诺,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
更改为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其他要求第3条”: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法经营,合法用工,照章纳税,不得克扣拟派人员工资。成交供应商须为所有人员签订相关合同,工资需逐月发放,不得拖欠。公司根据森林管护工作量大小、工作地点等因素制定详细的工资发放标准。管理岗位人员工资(含交通费、误餐补助)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后,到手的最低档工资标准不得低于3300元/月,后勤管理岗位不得低于1520元/月。成交供应商需建立工资及各项补贴台账,每季度支付服务费时,需提供人员花名册、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单位盖章缴纳证明、银行代发工资的记录或相关电汇证明(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如果出现因拖欠、克扣工资、未购买各项社会保险等引起的投诉、举报、上访事件,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另在支付服务费时按 5000 元/人/次予以扣除。(需对此条单独作出承诺,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

3、更正日期:2023-11-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林业局本级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西门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一巷1-1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玉年

电 话: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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