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山路鹿耳路至胡家兜互通段疏堵应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
仰山路鹿耳路至胡家兜互通段疏堵应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
仰山路(鹿耳路至胡家兜互通段)疏堵应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 (略) 长安镇人民政府发布第一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投标人自行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http://**)上下载、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一号补遗书内容附后(共2页)
招标人: (略) 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略)
2023年11月28日
仰山路(鹿耳路至胡家兜互通段)疏堵应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及修改
1、对招标文件的合同专用条款“第16.价格调差”中第“16.1.2”款补充、修改如下:
通用合同条款16.1.2 项约定为: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对用于永久性工程的钢筋、钢绞线、水泥【按有基价的对应品种调差,如32.5级水泥没有信息价的,参考42.5级水泥调差,袋装水泥按对应标号的散装水泥调差】、沥青【包括普通沥青和改性沥青,乳化沥青不调差】;碎石【指混凝土、路面垫层、底基层、基层、面层中的碎石,按有基价的对应品种调差,没有对应品种的按碎石(统料)调差】、中粗砂(按机制砂调差)、机制砂、宕渣(清宕渣按宕渣调差)。
序号 | 清单子目 | 调差内容 |
1 | 第200章所有子目(含变更增加子目) | 宕渣、水泥、碎石、中粗砂、钢筋 |
2 | 第300章所有子目(含变更增加子目) | 水泥、碎石、中粗砂、机制砂、沥青 |
3 | 第400章所有子目(含变更增加子目) | 水泥、碎石、中粗砂、机制砂、钢筋、钢绞线 |
(1)基期价格(均指不含税信息价)
项目 | 单位 | 基价(元) |
光圆钢筋(HPB300) | 元/吨 | 3675 |
带肋钢筋(HRB400) | 元/吨 | 3459 |
钢绞线 | 元/吨 | 4402 |
32.5级水泥 | 元/吨 | 257 |
42.5级水泥 | 元/吨 | 319 |
52.5级水泥 | 元/吨 | 348 |
沥青路面碎石(石灰岩) | 元/m3 | 235 |
基层碎石(0~2.36mm、2.36~4.75mm) | 元/m3 | 214 |
基层碎石(4.75~9.5mm、9.5~31.5mm) | 元/m3 | 212 |
碎石2cm | 元/m3 | 205 |
碎石4cm | 元/m3 | 200 |
碎石(未筛分碎石统料) | 元/m3 | 196 |
机制砂 | 元/m3 | 216 |
中粗砂 | 元/m3 | 230 |
宕渣 | 元/m3 | 101 |
普通沥青(国产道路) | 元/吨 | 3907 |
改性沥青(国产基质) | 元/吨 | 4903 |
注:防水层、封层、粘层中的沥青不予调差。基期价格为除税信息价,仅作为调差依据。
(2)当期价格(均指含税信息价)
a.钢筋、钢绞线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三个月(不含计量申报日期当月)钢筋、钢绞线材料价格的平均值(例如:计量申报日期对应为12月份,则采用9月、10月、11月的材料价格平均值,下同),钢筋、钢绞线材料价 (略) 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嘉兴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材料价格信息》 (略) 信息价。其中光圆钢筋为光圆钢筋综合价,带肋钢筋为带肋钢筋综合价。
b.水泥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三个月(不含计量申报日期当月)水泥材料价格的平均值,水泥材料价 (略) 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嘉兴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材料价格信息》中散 (略) 信息价。
c.碎石(各品种)、中粗砂、机制砂、宕渣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三个月(不含计量申报日期当月)碎石(各品种)、机制砂材料价格的平均值或前个季度的材料价格(如前三个月均没有信息价的,则按前一季度;例如:计量申报日期对应为第四季度,则采用三季度的材料价格,下同),碎石(各品种)、机制砂材料价 (略) 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嘉兴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材料价格信息》 (略) 信息价。
d.普通沥青、改性沥青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三个月(不含计量申报日期当月)普通沥青、改性沥青价格的平均值,普通沥青、改性沥青材料价 (略) 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嘉兴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材料价格信息》 (略) 信息价,普通沥青为进口道 (略) 信息价。
(3)调差方法
a.数量:钢筋、钢绞线根据计量的数量。各级普通混凝土用水泥、砂、碎石(路面用碎石除外)消耗量根据计量的砼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附录2 基本定额中的混凝土材料消耗(按非泵送,碎石粒径40mm)计算。C30及以下混凝土的水泥消耗量按32.5级计算,C50及以上混凝土的水泥消耗量按52.5级计算,其余按42.5级计算。
路面用水泥、碎石、沥青的消耗量根据试验路段获发包人批准的混合料配合比来计算。如无试验段的,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消耗量计算。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02-2018)规定之外施工和运输过程中材料的损耗和损失数量均不予价格调整。
b.差价:差价=当期价格-基期价格。
c.调整差价
若差价不超过基期价格的±5%(含),则不进行调差,若差价超过基期价格的±5%,则进行调差,调整差价为差价超过±5%部分。
(4)调差周期
开工令发出后的第一个月(不含开工令发出月)计量的工程量不予调整,施工过程中每月调整一次,以当月计量工程量为准,在下一季首月份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反映,每季汇总支付一次。
(5)调差程序
由承包人提出价格调差计算表,报监理人审核,由发包人审定。
(6)发包人仅对上述材料价格进行调差,其他费用不再调整。
(7)对项目交工之后进行的计量材料,调差截止时间为交工日期前的第3个月(若无则按季度)的当期价格为准(例如:交工日期12月份,则按10月份信息价)。
仰山路(鹿耳路至胡家兜互通段)疏堵应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 (略) 长安镇人民政府发布第一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投标人自行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http://**)上下载、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一号补遗书内容附后(共2页)
招标人: (略) 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略)
2023年11月28日
仰山路(鹿耳路至胡家兜互通段)疏堵应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及修改
1、对招标文件的合同专用条款“第16.价格调差”中第“16.1.2”款补充、修改如下:
通用合同条款16.1.2 项约定为: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对用于永久性工程的钢筋、钢绞线、水泥【按有基价的对应品种调差,如32.5级水泥没有信息价的,参考42.5级水泥调差,袋装水泥按对应标号的散装水泥调差】、沥青【包括普通沥青和改性沥青,乳化沥青不调差】;碎石【指混凝土、路面垫层、底基层、基层、面层中的碎石,按有基价的对应品种调差,没有对应品种的按碎石(统料)调差】、中粗砂(按机制砂调差)、机制砂、宕渣(清宕渣按宕渣调差)。
序号 | 清单子目 | 调差内容 |
1 | 第200章所有子目(含变更增加子目) | 宕渣、水泥、碎石、中粗砂、钢筋 |
2 | 第300章所有子目(含变更增加子目) | 水泥、碎石、中粗砂、机制砂、沥青 |
3 | 第400章所有子目(含变更增加子目) | 水泥、碎石、中粗砂、机制砂、钢筋、钢绞线 |
(1)基期价格(均指不含税信息价)
项目 | 单位 | 基价(元) |
光圆钢筋(HPB300) | 元/吨 | 3675 |
带肋钢筋(HRB400) | 元/吨 | 3459 |
钢绞线 | 元/吨 | 4402 |
32.5级水泥 | 元/吨 | 257 |
42.5级水泥 | 元/吨 | 319 |
52.5级水泥 | 元/吨 | 348 |
沥青路面碎石(石灰岩) | 元/m3 | 235 |
基层碎石(0~2.36mm、2.36~4.75mm) | 元/m3 | 214 |
基层碎石(4.75~9.5mm、9.5~31.5mm) | 元/m3 | 212 |
碎石2cm | 元/m3 | 205 |
碎石4cm | 元/m3 | 200 |
碎石(未筛分碎石统料) | 元/m3 | 196 |
机制砂 | 元/m3 | 216 |
中粗砂 | 元/m3 | 230 |
宕渣 | 元/m3 | 101 |
普通沥青(国产道路) | 元/吨 | 3907 |
改性沥青(国产基质) | 元/吨 | 4903 |
注:防水层、封层、粘层中的沥青不予调差。基期价格为除税信息价,仅作为调差依据。
(2)当期价格(均指含税信息价)
a.钢筋、钢绞线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三个月(不含计量申报日期当月)钢筋、钢绞线材料价格的平均值(例如:计量申报日期对应为12月份,则采用9月、10月、11月的材料价格平均值,下同),钢筋、钢绞线材料价 (略) 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嘉兴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材料价格信息》 (略) 信息价。其中光圆钢筋为光圆钢筋综合价,带肋钢筋为带肋钢筋综合价。
b.水泥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三个月(不含计量申报日期当月)水泥材料价格的平均值,水泥材料价 (略) 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嘉兴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材料价格信息》中散 (略) 信息价。
c.碎石(各品种)、中粗砂、机制砂、宕渣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三个月(不含计量申报日期当月)碎石(各品种)、机制砂材料价格的平均值或前个季度的材料价格(如前三个月均没有信息价的,则按前一季度;例如:计量申报日期对应为第四季度,则采用三季度的材料价格,下同),碎石(各品种)、机制砂材料价 (略) 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嘉兴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材料价格信息》 (略) 信息价。
d.普通沥青、改性沥青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三个月(不含计量申报日期当月)普通沥青、改性沥青价格的平均值,普通沥青、改性沥青材料价 (略) 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嘉兴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材料价格信息》 (略) 信息价,普通沥青为进口道 (略) 信息价。
(3)调差方法
a.数量:钢筋、钢绞线根据计量的数量。各级普通混凝土用水泥、砂、碎石(路面用碎石除外)消耗量根据计量的砼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附录2 基本定额中的混凝土材料消耗(按非泵送,碎石粒径40mm)计算。C30及以下混凝土的水泥消耗量按32.5级计算,C50及以上混凝土的水泥消耗量按52.5级计算,其余按42.5级计算。
路面用水泥、碎石、沥青的消耗量根据试验路段获发包人批准的混合料配合比来计算。如无试验段的,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消耗量计算。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02-2018)规定之外施工和运输过程中材料的损耗和损失数量均不予价格调整。
b.差价:差价=当期价格-基期价格。
c.调整差价
若差价不超过基期价格的±5%(含),则不进行调差,若差价超过基期价格的±5%,则进行调差,调整差价为差价超过±5%部分。
(4)调差周期
开工令发出后的第一个月(不含开工令发出月)计量的工程量不予调整,施工过程中每月调整一次,以当月计量工程量为准,在下一季首月份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反映,每季汇总支付一次。
(5)调差程序
由承包人提出价格调差计算表,报监理人审核,由发包人审定。
(6)发包人仅对上述材料价格进行调差,其他费用不再调整。
(7)对项目交工之后进行的计量材料,调差截止时间为交工日期前的第3个月(若无则按季度)的当期价格为准(例如:交工日期12月份,则按10月份信息价)。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