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整治效果分析及评价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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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整治效果分析及评价补充公告

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整治效果分析及评价项目

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整治效果分析及评价项目(项目编号:JG2023-6285),已于2023年11月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就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答疑与修改补充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

1、招标文件答疑(第01号)关于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及商务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的解释中,招标文件要求的上述业绩是指一项相关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中,同时要具有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整治效果分析相关业绩,比如说:一项相关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中,工作内容有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 相关内容、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相关内容、整治效果分析相关内容,相关内容包括不限于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相关内容,均需满足这 3 项内容的这项业绩才符合评审要求。提供业绩合同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评审信息的,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3.5.3 条规定,投标人可补充提供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澄清】根据本投 (略) 近年来航道整治效果分析评价类项目的梳理,没有发现在同一个项目中同时具备“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整治效果分析”工作内容的航道整治效果分析评价类项目发包。根据本项目的实际工作内容要求,我们理解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整治效果分析”三方面的业绩,但不限定在同一个项目合同内。理解是否正确,请澄清。

答:已澄清,按现补充公告执行。

二、招标公告附件的修改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附录1-附录8以及评标办法

1

第3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2018年7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相关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中具有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整治效果分析相关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018年7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相关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中具有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整治效果分析相关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上述相关业绩经验不限于一个合同体现,如提供多项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业绩时,以上相关工作内容可以在不同项目合同上分别体现;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任一单位提供均可,提供的业绩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上的专业分工为依据(即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与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评审标准要求的业绩内容对应相关的方可认定)。如合同内容不能体现相关评审信息的,投标人可补充提供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2

第10页2.2.4(1)中类似项目业绩(15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在此基础上:2018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每增加一项相关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中具有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整治效果分析相关业绩的,加1.5分,最高加6分。注:本项最高得15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在此基础上:2018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每增加一项相关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中具有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整治效果分析相关业绩的,加1.5分,最高加6分。注:上述相关业绩经验不限于一个合同体现,如提供多项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业绩时,以上相关工作内容可以在不同项目合同上分别体现;所有工作内容均满足的情况算一项业绩经验;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任一单位提供均可,提供的业绩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上的专业分工为依据(即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与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评审标准要求的业绩内容对应相关的方可认定)。如合同内容不能体现相关评审信息的,投标人可补充提供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安排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文件已根据招标文件澄清(第01号)及补充公告更新,原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以招标代理发布补充公告后发放至投标单位邮箱的为准。其它潜在投标单位可按照最新投标登记时间及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投标登记事宜。

招标人: (略) 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整治效果分析及评价项目

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整治效果分析及评价项目(项目编号:JG2023-6285),已于2023年11月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就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答疑与修改补充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

1、招标文件答疑(第01号)关于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及商务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的解释中,招标文件要求的上述业绩是指一项相关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中,同时要具有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整治效果分析相关业绩,比如说:一项相关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中,工作内容有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 相关内容、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相关内容、整治效果分析相关内容,相关内容包括不限于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相关内容,均需满足这 3 项内容的这项业绩才符合评审要求。提供业绩合同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评审信息的,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3.5.3 条规定,投标人可补充提供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澄清】根据本投 (略) 近年来航道整治效果分析评价类项目的梳理,没有发现在同一个项目中同时具备“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整治效果分析”工作内容的航道整治效果分析评价类项目发包。根据本项目的实际工作内容要求,我们理解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整治效果分析”三方面的业绩,但不限定在同一个项目合同内。理解是否正确,请澄清。

答:已澄清,按现补充公告执行。

二、招标公告附件的修改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附录1-附录8以及评标办法

1

第3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2018年7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相关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中具有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整治效果分析相关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018年7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相关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中具有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整治效果分析相关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上述相关业绩经验不限于一个合同体现,如提供多项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业绩时,以上相关工作内容可以在不同项目合同上分别体现;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任一单位提供均可,提供的业绩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上的专业分工为依据(即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与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评审标准要求的业绩内容对应相关的方可认定)。如合同内容不能体现相关评审信息的,投标人可补充提供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2

第10页2.2.4(1)中类似项目业绩(15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在此基础上:2018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每增加一项相关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中具有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整治效果分析相关业绩的,加1.5分,最高加6分。注:本项最高得15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在此基础上:2018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每增加一项相关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中具有水动力(含潮流、波浪等)、泥沙试验分析(含潮流泥沙数模)、整治效果分析相关业绩的,加1.5分,最高加6分。注:上述相关业绩经验不限于一个合同体现,如提供多项涉水工程试验项目业绩时,以上相关工作内容可以在不同项目合同上分别体现;所有工作内容均满足的情况算一项业绩经验;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任一单位提供均可,提供的业绩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上的专业分工为依据(即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与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评审标准要求的业绩内容对应相关的方可认定)。如合同内容不能体现相关评审信息的,投标人可补充提供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安排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文件已根据招标文件澄清(第01号)及补充公告更新,原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以招标代理发布补充公告后发放至投标单位邮箱的为准。其它潜在投标单位可按照最新投标登记时间及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投标登记事宜。

招标人: (略) 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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