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贵港市分公司2023年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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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贵港市分公司2023年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8 15:47:46
(略)
类型:变更公告
人保财险贵港市分公司2023年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2023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5-09-04F-2023-D-E25691
三、变更信息
(一)变更内容
序号 | 原磋商文件内容 | 变更后的内容 | ||||||||||||||||||||||||||||||||||||||||
1 | 第一章的“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所有标包)。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适用所有标包)。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适用所有标包)。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 | 第一章的“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所有标包)。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承诺函。 2.3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 | ||||||||||||||||||||||||||||||||||||||||
2 | 第三章的“二、初步评审(适用所有标包)”中“2.资格评审标准”: 财务要求: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2.2条的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2.3条的要求,提供承诺函。 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2.4条的要求 1.纳税: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应提供所得税或增值税或营业税之一的缴纳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复印件。如税务部门延迟收税导致近6个月未缴纳税收,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延期缴税相关说明。 2.社保: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 第三章的“二、初步评审(适用所有标包)”中“2.资格评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2.2条的要求,提供承诺函。 | ||||||||||||||||||||||||||||||||||||||||
3 | 第六章的“一、商务册文件”中“(四)资格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 1)纳税: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应提供所得税或增值税或营业税之一的缴纳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复印件。如税务部门延迟收税导致近6个月未缴纳税收,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延期缴税相关说明。 2)社保: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 第六章的“一、商务册文件”中“(四)资格证明文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4 |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报价一览表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三)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删除“(三)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 ||||||||||||||||||||||||||||||||||||||||
5 |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15.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 1.磋商保证金金额: 标包1:人民币2000元 标包2:人民币2000元 标包3:人民币2000元 注: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或者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有瑕疵的,磋商将被否决。 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银行转账。 采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方式的,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 (略) 账户内,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递交相关银行转账凭证;以银行电汇等广义现金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账户转出,凭证的备注栏须注明:标包名称(摘要有字数限制时,注明标包号+关键字)。 磋商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5691(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15.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
6 | 第三章的“二、初步评审(适用所有标包)”中“3.响应性评审标准”: 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第三章的“二、初步评审(适用所有标包)”中“3.响应性评审标准”: 删除“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7 | 第六章的“商务册文件”初步评审索引表中“3.响应性评审标准”: 磋商保证金 | 第六章的“商务册文件”初步评审索引表中“3.响应性评审标准”: 删除“磋商保证金” | ||||||||||||||||||||||||||||||||||||||||
8 | 第六章的“一、商务册文件”中“(一)响应函”: 2.随同本响应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 | 第六章的“一、商务册文件”中“(一)响应函”: 删除“2.随同本响应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 | ||||||||||||||||||||||||||||||||||||||||
9 | 第六章的“三、报价文件”中“(二)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为保证磋商保证金的顺利退还,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 第六章的“三、报价文件”中“(二)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删除: 1.为保证磋商保证金的顺利退还,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 ||||||||||||||||||||||||||||||||||||||||
10 | 第六章的“三、报价文件”中: (三)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 第六章的“三、报价文件”中: 删除“(三)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
(二)延期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现延期修改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
2.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10时00分;现延期修改为:2023年12月8日10时00分。
除以上内容有修改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 (略) (略)
地 址: (略) 金港大道793号
联系人:唐延玲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港北区金港大道财富中心912室
联系人:陈雅冰、何宜燕、李广军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特此函告!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1月28日
人保财险贵港市分公司2023年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8 15:47:46
(略)
类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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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略) 2023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5-09-04F-2023-D-E25691
三、变更信息
(一)变更内容
序号 | 原磋商文件内容 | 变更后的内容 | ||||||||||||||||||||||||||||||||||||||||
1 | 第一章的“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所有标包)。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适用所有标包)。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适用所有标包)。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 | 第一章的“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所有标包)。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承诺函。 2.3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 | ||||||||||||||||||||||||||||||||||||||||
2 | 第三章的“二、初步评审(适用所有标包)”中“2.资格评审标准”: 财务要求: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2.2条的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2.3条的要求,提供承诺函。 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2.4条的要求 1.纳税: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应提供所得税或增值税或营业税之一的缴纳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复印件。如税务部门延迟收税导致近6个月未缴纳税收,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延期缴税相关说明。 2.社保: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 第三章的“二、初步评审(适用所有标包)”中“2.资格评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2.2条的要求,提供承诺函。 | ||||||||||||||||||||||||||||||||||||||||
3 | 第六章的“一、商务册文件”中“(四)资格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 1)纳税: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应提供所得税或增值税或营业税之一的缴纳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复印件。如税务部门延迟收税导致近6个月未缴纳税收,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延期缴税相关说明。 2)社保: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 第六章的“一、商务册文件”中“(四)资格证明文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4 |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报价一览表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三)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删除“(三)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 ||||||||||||||||||||||||||||||||||||||||
5 |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15.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 1.磋商保证金金额: 标包1:人民币2000元 标包2:人民币2000元 标包3:人民币2000元 注: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或者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有瑕疵的,磋商将被否决。 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银行转账。 采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方式的,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 (略) 账户内,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递交相关银行转账凭证;以银行电汇等广义现金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账户转出,凭证的备注栏须注明:标包名称(摘要有字数限制时,注明标包号+关键字)。 磋商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5691(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15.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
6 | 第三章的“二、初步评审(适用所有标包)”中“3.响应性评审标准”: 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第三章的“二、初步评审(适用所有标包)”中“3.响应性评审标准”: 删除“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7 | 第六章的“商务册文件”初步评审索引表中“3.响应性评审标准”: 磋商保证金 | 第六章的“商务册文件”初步评审索引表中“3.响应性评审标准”: 删除“磋商保证金” | ||||||||||||||||||||||||||||||||||||||||
8 | 第六章的“一、商务册文件”中“(一)响应函”: 2.随同本响应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 | 第六章的“一、商务册文件”中“(一)响应函”: 删除“2.随同本响应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 | ||||||||||||||||||||||||||||||||||||||||
9 | 第六章的“三、报价文件”中“(二)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为保证磋商保证金的顺利退还,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 第六章的“三、报价文件”中“(二)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删除: 1.为保证磋商保证金的顺利退还,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 ||||||||||||||||||||||||||||||||||||||||
10 | 第六章的“三、报价文件”中: (三)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 第六章的“三、报价文件”中: 删除“(三)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
(二)延期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现延期修改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
2.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10时00分;现延期修改为:2023年12月8日10时00分。
除以上内容有修改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 (略) (略)
地 址: (略) 金港大道793号
联系人:唐延玲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港北区金港大道财富中心912室
联系人:陈雅冰、何宜燕、李广军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特此函告!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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