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程开发与教学系统建设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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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开发与教学系统建设招标变更



DZC 点击查看>> (略) 答疑会纪要及质疑答复

 

时间: * 日9时30分-10时40分

地点: (略) (略) 四楼开标室

主持人:唐彦芳、靳长巍

答疑人: (略) 代表、专家代表

会议内容: (略) 精品课程开发与教学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答疑

参加会议代表: (略) 代表、专家代表及供应商代表

一、    专家意见及质疑答复:

根据2015年3 (略)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面转述该条的文字, (略) 分有下划线第三十四条  (略)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略) (略) 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略)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招标文件的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技术文件评审办法都是文字性的参数,并没有体现出“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采购单位规定“由评委打分”,没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委又凭 (略) 打分,是凭个人对文字的理解打分吗?还是根据情况打分呢?那和酌情打分又有什么区别呢?这不是“换汤不换药”吗?由评委打分还是体现出了人为因素对评分的影响力,并非法规规定的打分方式,这种打分的操作方法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第三十四条中的规定。请采购单位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条例,“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答复:1、量化指标与用户需求一一对应,所以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综合评分法在众多软件项目采购中使用,所以综合评分法也适用于此项目;

3、专家具有一定专业水准,是按照一定专业要求评选的,所以会根据投标方对标书的响应合理科学的打分。

   二、开标时间: * 日10时(10时 (略) (略) 四楼等候区签到,否则投标无效)

  

 

(略) (略)

* 日

 



DZC 点击查看>> (略) 答疑会纪要及质疑答复

 

时间: * 日9时30分-10时40分

地点: (略) (略) 四楼开标室

主持人:唐彦芳、靳长巍

答疑人: (略) 代表、专家代表

会议内容: (略) 精品课程开发与教学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答疑

参加会议代表: (略) 代表、专家代表及供应商代表

一、    专家意见及质疑答复:

根据2015年3 (略)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面转述该条的文字, (略) 分有下划线第三十四条  (略)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略) (略) 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略)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招标文件的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技术文件评审办法都是文字性的参数,并没有体现出“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采购单位规定“由评委打分”,没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委又凭 (略) 打分,是凭个人对文字的理解打分吗?还是根据情况打分呢?那和酌情打分又有什么区别呢?这不是“换汤不换药”吗?由评委打分还是体现出了人为因素对评分的影响力,并非法规规定的打分方式,这种打分的操作方法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第三十四条中的规定。请采购单位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条例,“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答复:1、量化指标与用户需求一一对应,所以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综合评分法在众多软件项目采购中使用,所以综合评分法也适用于此项目;

3、专家具有一定专业水准,是按照一定专业要求评选的,所以会根据投标方对标书的响应合理科学的打分。

   二、开标时间: * 日10时(10时 (略) (略) 四楼等候区签到,否则投标无效)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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