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申报一次性交通补助金额更正补发的公示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申报一次性交通补助金额更正补发的公示
由于乡镇在填报统计表时,错将 (略) 外务工人员务工 (略) 内地址,导致 (略) 内标准200元/人补贴,现更正,按省外务工标准500元/人发放,补发唐浪等3人每人300元,涉及补助资金9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7日),资金补贴发放在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发现虚报信息,套取资金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就业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854—*
附件:一次性交通补助金额更正补发名单
2023年11月28日
由于乡镇在填报统计表时,错将 (略) 外务工人员务工 (略) 内地址,导致 (略) 内标准200元/人补贴,现更正,按省外务工标准500元/人发放,补发唐浪等3人每人300元,涉及补助资金9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7日),资金补贴发放在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发现虚报信息,套取资金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就业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854—*
附件:一次性交通补助金额更正补发名单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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