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测量配套环境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光学测量配套环境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我部于2023年11月14日 发布了2022-VQ01-W1064(2)光学测量配套环境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3-11-14,更正为:2023-11-28。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11-20,更正为:2023-12-04。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3-12-04 08:00:00,更正为:2023-12-18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04 09:00:00,更正为:2023-12-18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2-04 09:00:00,更正为:2023-12-18 09:00:00。
1.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六)条中“投标企业应该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2.已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重新领取采购文件(需重新提供报名材料)。
3.前期未报名的供应商可继续报名参与该项目。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东城区海运仓大厦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8日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具备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4.保密承诺书
2023年11月28日
我部于2023年11月14日 发布了2022-VQ01-W1064(2)光学测量配套环境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3-11-14,更正为:2023-11-28。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11-20,更正为:2023-12-04。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3-12-04 08:00:00,更正为:2023-12-18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04 09:00:00,更正为:2023-12-18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2-04 09:00:00,更正为:2023-12-18 09:00:00。
1.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六)条中“投标企业应该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2.已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重新领取采购文件(需重新提供报名材料)。
3.前期未报名的供应商可继续报名参与该项目。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东城区海运仓大厦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8日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具备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4.保密承诺书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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