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动车段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购置非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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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动车段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购置非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中国铁 (略) 北京动车段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购置非招标公告

京动设信(2023)-高级修19 号

一、采购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铁 (略) 《中国铁 (略) 关于北京动车段使用自有资金对检修设备设施补强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京铁计改自筹〔2023〕347号),具备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

2.项目概况:依据《中国铁 (略) 关于北京动车段使用自有资金对检修设备设施补强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京铁计改自筹〔2023〕347号)文件通知,计划采购1台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满足转向架车间生产需求。

3.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非招标文件。

4.项目地址:北京动车段转向架车间

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6. 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

1.采购人名称:中国铁 (略) 北京动车段 

2.地址: (略) 大兴区狼垡芦花路3号

3.联系人:马腾

4. 电话:010-*

5. 邮箱:*@*q.com

四、报名时间

1.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2月4日15:00。

2. 报名地点:采用网上报名,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贵单位的响应函(包括:确定的谈判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及其它事宜)加盖公章后以邮件形式传至我处。同时请在蓝信平台内回复“报名”。

3. 截至日期之前,未收到响应函的,均不准许参与谈判。

五、谈判时间、地点

1. 谈判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9:00

2. 谈判地点:北京动车段综合办公楼208会议室

3. 届时请响应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密封的谈判文件参与谈判,授权委托人同时应持身份证、委托书参加。

六、响应人资格条款

1. 响应单位在中国铁 (略) 车辆系统段管工程管理信息平台。

2. 响应单位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 响应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项目其他响应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本项目在其他响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在近五年内响应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10)响应单位处在国家、行业、国铁集团、 (略) 投标限制期内;或被列为失信供应商;(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谈。

七、其它

1. 现场查勘:计划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响应人,可于12月4日9点前往现场查看具体情况。

2.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蓝信平台上发布。

4. 计划前往现场参与项目谈判的人员,计划前往现场参与项目谈判的人员,须身体健康。

5. 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的单位,请按照《项目谈判文件目录》中要求编制谈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目录中内容。

, (略)

中国铁 (略) 北京动车段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购置非招标公告

京动设信(2023)-高级修19 号

一、采购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铁 (略) 《中国铁 (略) 关于北京动车段使用自有资金对检修设备设施补强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京铁计改自筹〔2023〕347号),具备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

2.项目概况:依据《中国铁 (略) 关于北京动车段使用自有资金对检修设备设施补强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京铁计改自筹〔2023〕347号)文件通知,计划采购1台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满足转向架车间生产需求。

3.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非招标文件。

4.项目地址:北京动车段转向架车间

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6. 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

1.采购人名称:中国铁 (略) 北京动车段 

2.地址: (略) 大兴区狼垡芦花路3号

3.联系人:马腾

4. 电话:010-*

5. 邮箱:*@*q.com

四、报名时间

1.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2月4日15:00。

2. 报名地点:采用网上报名,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贵单位的响应函(包括:确定的谈判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及其它事宜)加盖公章后以邮件形式传至我处。同时请在蓝信平台内回复“报名”。

3. 截至日期之前,未收到响应函的,均不准许参与谈判。

五、谈判时间、地点

1. 谈判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9:00

2. 谈判地点:北京动车段综合办公楼208会议室

3. 届时请响应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密封的谈判文件参与谈判,授权委托人同时应持身份证、委托书参加。

六、响应人资格条款

1. 响应单位在中国铁 (略) 车辆系统段管工程管理信息平台。

2. 响应单位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 响应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项目其他响应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本项目在其他响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在近五年内响应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10)响应单位处在国家、行业、国铁集团、 (略) 投标限制期内;或被列为失信供应商;(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谈。

七、其它

1. 现场查勘:计划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响应人,可于12月4日9点前往现场查看具体情况。

2.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蓝信平台上发布。

4. 计划前往现场参与项目谈判的人员,计划前往现场参与项目谈判的人员,须身体健康。

5. 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的单位,请按照《项目谈判文件目录》中要求编制谈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目录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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