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材料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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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材料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BZ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筑材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6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澄清项澄清前内容澄清后内容
1第二章 招标需求★二、供货要求6、中标人须配备以下轻型自卸货车(车辆需符合道路运输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1.645吨位(核定载重不少于1645kg)、15.67吨位(核定载重不少于*kg)。(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货车行驶证、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车辆45°照片)6、中标人须配备以下自卸货车(车辆需符合道路运输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1.645吨位(核定载重不少于1645kg)、15.67吨位(核定载重不少于15670kg)。(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货车行驶证、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车辆45°照片)


澄清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宁海县兴海 (略)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外环西路68号

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0574-*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中基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代理联系人:王近娜、朱贤东

联系电话:0574-*传真:0574-*

监督管理部门:宁 (略) 纪委

联系人:王书记

联系电话:057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BZ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筑材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6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澄清项澄清前内容澄清后内容
1第二章 招标需求★二、供货要求6、中标人须配备以下轻型自卸货车(车辆需符合道路运输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1.645吨位(核定载重不少于1645kg)、15.67吨位(核定载重不少于*kg)。(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货车行驶证、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车辆45°照片)6、中标人须配备以下自卸货车(车辆需符合道路运输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1.645吨位(核定载重不少于1645kg)、15.67吨位(核定载重不少于15670kg)。(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货车行驶证、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车辆45°照片)


澄清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宁海县兴海 (略)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外环西路68号

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0574-*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中基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代理联系人:王近娜、朱贤东

联系电话:0574-*传真:0574-*

监督管理部门:宁 (略) 纪委

联系人:王书记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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