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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斜桥中学易地新建工程总承包
靖江市斜桥中学易地新建工程总承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A*5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略) 斜桥中学易地新建项目已经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略) 斜桥中学易地新建项目靖发改审[2023]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为江苏智汇锡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斜桥中学易地新建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产业园,学府路南 侧、永安路东侧、合桥路北侧、江安路西侧。 2.2工程规模:易地新建一所16轨48班高中及相关 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455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563 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实验信息中心、综合楼、体艺馆、报告厅、 食堂、学生集体宿舍等,地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同时配套相 关附属设施。 2.3工期要求:5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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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1)设计费支付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 ②初步设计完成经*方认可,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50% ③施工图设计经*方认可,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 80%; ④主体封顶并通过验收后,付至设计费的95%。 ⑤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费的100%。 (2)工程费用支付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扣除设计费、暂列金)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前四次工程进度款中等额扣回; ②从开工之日起每2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按当期已完工程价款的80%(扣除已支付的人工费、当期应扣回预付款);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 97%; ④余款(结算审定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人工费支付: 发包人按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20%计算人工费用并支付至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已支付的人工费用在每次支付工程费用时予以扣除。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级 ;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或联合体)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注册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②具有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注册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2)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注册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3年8月-2023年10月;其他要求:社保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 (略) 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按上述要求分别提供。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5 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出建筑面积指标和相关内容,当三者中面积指标数值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视为未提供。 (2)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时间以审图合格证签署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出建筑面积指标和相关内容,当三者中面积指标数值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视为未提供。 注: (1)公共建筑工程:指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第3.2.1 条中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商业与住宅混合体视为非公共建筑。 (2)业绩有效期:自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需提供经原合同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相应项目负责人盖章签字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表》。 (4)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4(5)、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具备本章第3.3.(2)项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16时00分至**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 (略)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日09时00分 | |||||||||||||||||||||
6.评标方法 |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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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A*5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略) 斜桥中学易地新建项目已经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略) 斜桥中学易地新建项目靖发改审[2023]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为江苏智汇锡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斜桥中学易地新建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产业园,学府路南 侧、永安路东侧、合桥路北侧、江安路西侧。 2.2工程规模:易地新建一所16轨48班高中及相关 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455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563 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实验信息中心、综合楼、体艺馆、报告厅、 食堂、学生集体宿舍等,地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同时配套相 关附属设施。 2.3工期要求:5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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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1)设计费支付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 ②初步设计完成经*方认可,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50% ③施工图设计经*方认可,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 80%; ④主体封顶并通过验收后,付至设计费的95%。 ⑤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费的100%。 (2)工程费用支付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扣除设计费、暂列金)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前四次工程进度款中等额扣回; ②从开工之日起每2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按当期已完工程价款的80%(扣除已支付的人工费、当期应扣回预付款);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 97%; ④余款(结算审定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人工费支付: 发包人按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20%计算人工费用并支付至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已支付的人工费用在每次支付工程费用时予以扣除。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级 ;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或联合体)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注册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②具有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注册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2)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注册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3年8月-2023年10月;其他要求:社保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 (略) 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按上述要求分别提供。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5 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出建筑面积指标和相关内容,当三者中面积指标数值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视为未提供。 (2)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时间以审图合格证签署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出建筑面积指标和相关内容,当三者中面积指标数值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视为未提供。 注: (1)公共建筑工程:指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第3.2.1 条中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商业与住宅混合体视为非公共建筑。 (2)业绩有效期:自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需提供经原合同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相应项目负责人盖章签字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表》。 (4)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4(5)、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具备本章第3.3.(2)项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16时00分至**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 (略)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日09时00分 | |||||||||||||||||||||
6.评标方法 |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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