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教育系统安保人员服务采购项目4标段更正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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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教育系统安保人员服务采购项目4标段更正公告三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Q2023FS026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泉县教育系统安保人员服务招标项目4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其他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投标书中所列的保安人员名单上岗,人员调整不得超过投标书中所列人员的10%。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事实依据:经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一一临泉县临金 (略) 求证上述,1.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投标书中所列的保安人员名单上岗,人员调整不得超过投标书中所列人员的10%。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我司认为此种解释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合理。事实上保安行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企业需要提前招聘人员加以各项培训,安排到各个项目上岗,所以投标拟派驻人员不可能能达到90%固定在还未成交的项目上上岗。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即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招标文件中明确写出:“本项且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项且需求人数较多,任何中小微企业都没有实力长期预备上百人员的储备待岗人员。  请求: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其他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投标书中所列的保安人员名单上岗,人员调整不得超过投标书中所列人员的10%。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申请修改为“删除此条”。  答复: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投标书中所列的保安人员名单上岗,人员调整不得超过投标书中所列人员的10%。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现更正为“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中标后,上岗前提供安保人员名单。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服务期间,保安人员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及管理,并保持相对的人员稳定性,更换的保安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  内容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要求 “安保人员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服务费预算,要求安保人员实际到手工资不低于每人每月1800元”,现更正为“安保人员实际到手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内容三:原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 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略) 临泉县迎宾大道189号)。  现更正为: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 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略) 临泉县迎宾大道189号)。  内容四:原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略) 临泉县迎宾大道 189 号)。  现更正为: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略) 临泉县迎宾大道 189 号)。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泉县教育局

地 址: (略) 临泉县前进东路302号-1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临泉县临金 (略)

地 址: (略) 临泉县兴泉大道231号临晟集团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晓艳

电 话:*

五、附件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Q2023FS026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泉县教育系统安保人员服务招标项目4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其他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投标书中所列的保安人员名单上岗,人员调整不得超过投标书中所列人员的10%。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事实依据:经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一一临泉县临金 (略) 求证上述,1.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投标书中所列的保安人员名单上岗,人员调整不得超过投标书中所列人员的10%。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我司认为此种解释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合理。事实上保安行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企业需要提前招聘人员加以各项培训,安排到各个项目上岗,所以投标拟派驻人员不可能能达到90%固定在还未成交的项目上上岗。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即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招标文件中明确写出:“本项且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项且需求人数较多,任何中小微企业都没有实力长期预备上百人员的储备待岗人员。  请求: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其他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投标书中所列的保安人员名单上岗,人员调整不得超过投标书中所列人员的10%。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申请修改为“删除此条”。  答复: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投标书中所列的保安人员名单上岗,人员调整不得超过投标书中所列人员的10%。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现更正为“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中标后,上岗前提供安保人员名单。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服务期间,保安人员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及管理,并保持相对的人员稳定性,更换的保安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  内容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要求 “安保人员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服务费预算,要求安保人员实际到手工资不低于每人每月1800元”,现更正为“安保人员实际到手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内容三:原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 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略) 临泉县迎宾大道189号)。  现更正为: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 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略) 临泉县迎宾大道189号)。  内容四:原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略) 临泉县迎宾大道 189 号)。  现更正为: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略) 临泉县迎宾大道 189 号)。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泉县教育局

地 址: (略) 临泉县前进东路302号-1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临泉县临金 (略)

地 址: (略) 临泉县兴泉大道231号临晟集团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晓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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