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大屯镇人民政府本级东明县大屯镇刘寨村道路、文化广场及宋寨村文化广场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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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大屯镇人民政府本级东明县大屯镇刘寨村道路、文化广场及宋寨村文化广场项目更正公告

(略) 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系统
东明县大屯镇人民政府本级东明县大屯镇刘寨村道路、文化广场及宋寨村文化广场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DGP**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东明县大屯镇刘寨村道路、文化广场及宋寨村文化广场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2023-11-29 15:45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2.更正内容: 东明县大屯镇刘寨村道路、文化广场及宋寨村文化广场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明县大屯镇刘寨村道路、文化广场及宋寨村文化广场项目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①P2页“项目概况:东明县大屯镇刘寨村道路、文化广场及宋寨村文化广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②P3页“三、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磋商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响应文件。” ③P9页“7.3.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进场后支付合同价30%;项目完工后支付到70%;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价款。 ④P44页“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 。” ⑤P45页“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签订合同进场后支付合同价30%;项目完工后支付到70%;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价款。”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与原磋商文件(含磋商公告)冲突部分,以此公告为准。此公告未涉及部分内容,执行原磋商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东明县大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明县大屯镇政府驻地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信辉 (略) 地址: (略) 中华西路时代奥城小区22栋10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秀慧 电话:* 2023年11月30日
2.更正日期: 2023-11-30 11: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东明县大屯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东明县大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530-*
2.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信辉 (略) 地址: (略) 中华西路时代奥城小区22栋10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人: 李秀慧 联系方式: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略) 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系统
东明县大屯镇人民政府本级东明县大屯镇刘寨村道路、文化广场及宋寨村文化广场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DGP**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东明县大屯镇刘寨村道路、文化广场及宋寨村文化广场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2023-11-29 15:45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2.更正内容: 东明县大屯镇刘寨村道路、文化广场及宋寨村文化广场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明县大屯镇刘寨村道路、文化广场及宋寨村文化广场项目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①P2页“项目概况:东明县大屯镇刘寨村道路、文化广场及宋寨村文化广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②P3页“三、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磋商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响应文件。” ③P9页“7.3.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进场后支付合同价30%;项目完工后支付到70%;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价款。 ④P44页“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 。” ⑤P45页“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签订合同进场后支付合同价30%;项目完工后支付到70%;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价款。”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与原磋商文件(含磋商公告)冲突部分,以此公告为准。此公告未涉及部分内容,执行原磋商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东明县大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明县大屯镇政府驻地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信辉 (略) 地址: (略) 中华西路时代奥城小区22栋10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秀慧 电话:* 2023年11月30日
2.更正日期: 2023-11-30 11: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东明县大屯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东明县大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530-*
2.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信辉 (略) 地址: (略) 中华西路时代奥城小区22栋10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人: 李秀慧 联系方式: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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