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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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522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档案数字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05 09:00:00,更正为:2023-12-07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2-05 09:00:00,更正为:2023-12-07 09:00:00。

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第三点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商务部分“供应商综合实力”“数字化加工软件的技术实力”为:

供应商综合实力

(11.0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CMM/CMMI认证5级的,得5分,4级得3分,3级或以下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跟档案数字化技术服务相关)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档案产品与服务类企业认证证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数字化加工软件的技术实力 (13.0分)

1、投标人具有的数字化加工软件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数字化加工现场安全管理智能防控类、数字化加工现场人员入场人脸识别类、档案打印刻录审计管理类、法务档案整理追收管理类、数字化加工双机著录类、档案扫描图像处理类、案件惊悚图片心理偏执防范系统类、档案整理数字化著录智能检测类、电子文件防病毒扫描系统类、电子档案四性检测软件类等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注:1、属于供应商自有的:需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证书著作权人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2、属于供应商购买的,需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②购买合同复印件;3、属于供应商取得授权使用许可的,需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授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4、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5、多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含内容重复的,只计算一次分值。

现更正为:

供应商综合实力 (11.0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跟档案数字化技术类服务相关)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档案产品与服务类企业认证证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类)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档案产品与服务类企业认证证书(档案保护设备与产品类)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数字化加工软件的技术实力 (13.0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数字化加工现场安全管理智能防控类、数字化加工现场人员入场人脸识别类、档案打印刻录审计管理类、法务档案整理追收管理类、数字化加工双机著录类、档案扫描图像处理类、案件惊悚图片心理偏执防范系统类、档案整理数字化著录智能检测类、电子文件防病毒扫描系统类、电子档案四性检测软件类、档案数字一体化监管类、诉讼档案在线扫描类、档案智能编目类等类似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13分。 注: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上类似软件著作权相关证明资料,1、属于供应商自有的:需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证书著作权人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2、属于供应商购买的,需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②购买合同复印件;3、属于供应商取得授权使用许可的,需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授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4、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5、多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含内容重复的,只计算一次分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2栋2102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小姐

电 话:0757-*

(略) (略)

2023年11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522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档案数字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05 09:00:00,更正为:2023-12-07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2-05 09:00:00,更正为:2023-12-07 09:00:00。

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第三点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商务部分“供应商综合实力”“数字化加工软件的技术实力”为:

供应商综合实力

(11.0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CMM/CMMI认证5级的,得5分,4级得3分,3级或以下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跟档案数字化技术服务相关)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档案产品与服务类企业认证证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数字化加工软件的技术实力 (13.0分)

1、投标人具有的数字化加工软件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数字化加工现场安全管理智能防控类、数字化加工现场人员入场人脸识别类、档案打印刻录审计管理类、法务档案整理追收管理类、数字化加工双机著录类、档案扫描图像处理类、案件惊悚图片心理偏执防范系统类、档案整理数字化著录智能检测类、电子文件防病毒扫描系统类、电子档案四性检测软件类等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注:1、属于供应商自有的:需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证书著作权人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2、属于供应商购买的,需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②购买合同复印件;3、属于供应商取得授权使用许可的,需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授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4、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5、多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含内容重复的,只计算一次分值。

现更正为:

供应商综合实力 (11.0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跟档案数字化技术类服务相关)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档案产品与服务类企业认证证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类)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档案产品与服务类企业认证证书(档案保护设备与产品类)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数字化加工软件的技术实力 (13.0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数字化加工现场安全管理智能防控类、数字化加工现场人员入场人脸识别类、档案打印刻录审计管理类、法务档案整理追收管理类、数字化加工双机著录类、档案扫描图像处理类、案件惊悚图片心理偏执防范系统类、档案整理数字化著录智能检测类、电子文件防病毒扫描系统类、电子档案四性检测软件类、档案数字一体化监管类、诉讼档案在线扫描类、档案智能编目类等类似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13分。 注: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上类似软件著作权相关证明资料,1、属于供应商自有的:需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证书著作权人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2、属于供应商购买的,需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②购买合同复印件;3、属于供应商取得授权使用许可的,需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授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4、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5、多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含内容重复的,只计算一次分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2栋2102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小姐

电 话:0757-*

(略) (略)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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