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招标补遗公告-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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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招标补遗公告-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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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招标补遗公告-01
(招标编号:HNGTH2023-084)

一 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委托海南国 (略) 代理 (略) 鹿城
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招标(简称 本项目 ,项目编号:
syzw*) 于2023年11 月22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 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中类似项目业绩部分内容原为: 2020年11
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过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或项目总投
资达10000万元(含)-50000万元(不含)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1分,本
项满分4分。
2 2020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过合同金额达300万元(含)以上或项目总投
资达50000万元(含)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3分,本项满分12分。
现更正为:1 2020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过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含)-300
万元(不含)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1分,本项满分4分。
2 2020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过合同金额达300万元(含) (略) 政公用工
程设计业绩的,每项3分,本项满分12分。
二 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中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部分内容原为:1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1)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道桥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道桥
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及2023年7月(含)至投标截止日任意
连续3个月的社保(退休返聘人员可不提供社保,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清
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2 项目负责人业绩:
(1)2020年11月1日至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含)-300万
元(不含)或项目总投资达10000万元(含)-50000万元(不含)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
业绩项目负责人的得0.5分, 本项满分0.5分。
(2)2020年11月1日至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金额达300万元(含)以上或
项目总投资达50000万元(含)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的得2分, 本项满
分2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现更正为:项目负责人业绩:
(1)2020年11月1日至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含)-300万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的得0.5分, 本项满分1分。
(2)2020年11月1日至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金额达300万元(含)以上的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的得2分, 本项满分4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三 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中其他主要人员资历部分内容原为:拟配备
的其他主要人员至少包含: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 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
名 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 园林专业负责人1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园林专业除外)须具
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园林专业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
师职称,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的得5分,配备不齐全的不得分 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具有相应专
业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5分,
本项满分10分。
现更正为:拟配备的其他主要人员至少包含: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 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 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 园林专业负责人1名,各专业负责人具备相
应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为投标人在册员工,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的得5分,配备不
齐全的不得分 上述人员满足基本配备条件且同时具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的(除风景园
林专业人员之外)每个加1.5分,最多得6分,本项满分11分。
四 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条内容原为: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3-12-13 09:00: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 1( (略) 吉阳
区新风街259号)。(适用于现场递交)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13 09:00:00,投标人应当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http://**)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12-13 09:00: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
保函 电子保函 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支付
地址:http://**
现变更为: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15
09:00: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3( (略) 吉阳区新风街259号)。(适
用于现场递交)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15 09:00:00,投标人应当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http://**)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12-15 09:00: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银
行保函 电子保函 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支
付地址:http://**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延期开标:2023-12-15 09:00:00
二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天涯区解放一路 13号建港新城小区10 写字楼19-20层
联 系 人:郭宏川
电 话:08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国 (略)
地 址: (略) 海甸岛人民道 33 号振信大厦南楼 502 室
联 系 人: 周雯慧
电 话: 089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招标补遗公告-01
(招标编号:HNGTH2023-084)

一 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委托海南国 (略) 代理 (略) 鹿城
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招标(简称 本项目 ,项目编号:
syzw*) 于2023年11 月22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 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中类似项目业绩部分内容原为: 2020年11
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过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或项目总投
资达10000万元(含)-50000万元(不含)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1分,本
项满分4分。
2 2020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过合同金额达300万元(含)以上或项目总投
资达50000万元(含)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3分,本项满分12分。
现更正为:1 2020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过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含)-300
万元(不含)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1分,本项满分4分。
2 2020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过合同金额达300万元(含) (略) 政公用工
程设计业绩的,每项3分,本项满分12分。
二 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中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部分内容原为:1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1)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道桥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道桥
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及2023年7月(含)至投标截止日任意
连续3个月的社保(退休返聘人员可不提供社保,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清
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2 项目负责人业绩:
(1)2020年11月1日至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含)-300万
元(不含)或项目总投资达10000万元(含)-50000万元(不含)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
业绩项目负责人的得0.5分, 本项满分0.5分。
(2)2020年11月1日至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金额达300万元(含)以上或
项目总投资达50000万元(含)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的得2分, 本项满
分2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现更正为:项目负责人业绩:
(1)2020年11月1日至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含)-300万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的得0.5分, 本项满分1分。
(2)2020年11月1日至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金额达300万元(含)以上的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的得2分, 本项满分4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三 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中其他主要人员资历部分内容原为:拟配备
的其他主要人员至少包含: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 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
名 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 园林专业负责人1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园林专业除外)须具
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园林专业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
师职称,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的得5分,配备不齐全的不得分 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具有相应专
业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5分,
本项满分10分。
现更正为:拟配备的其他主要人员至少包含: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 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 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 园林专业负责人1名,各专业负责人具备相
应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为投标人在册员工,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的得5分,配备不
齐全的不得分 上述人员满足基本配备条件且同时具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的(除风景园
林专业人员之外)每个加1.5分,最多得6分,本项满分11分。
四 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条内容原为: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3-12-13 09:00: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 1( (略) 吉阳
区新风街259号)。(适用于现场递交)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13 09:00:00,投标人应当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http://**)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12-13 09:00: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
保函 电子保函 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支付
地址:http://**
现变更为: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15
09:00: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3( (略) 吉阳区新风街259号)。(适
用于现场递交)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15 09:00:00,投标人应当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http://**)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12-15 09:00: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银
行保函 电子保函 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支
付地址:http://**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延期开标:2023-12-15 09:00:00
二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天涯区解放一路 13号建港新城小区10 写字楼19-20层
联 系 人:郭宏川
电 话:08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国 (略)
地 址: (略) 海甸岛人民道 33 号振信大厦南楼 502 室
联 系 人: 周雯慧
电 话: 089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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