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完成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延期公告
协助完成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延期公告
项目名称 | 协助完成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 | 项目编号 | AHU-XNJJ* |
---|---|---|---|
公告开始日期 | * | 公告截止日期 | * |
采购单位 | 安徽大学 | 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付款 |
联系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电话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签约时间要求 | 无 | 到货时间要求 | 无 |
预 算 | *.0 | ||
收货地址 | 无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
采购商品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分类 |
---|---|---|---|
协助完成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 | 1 | 项 | 无 |
品牌 | 无 |
---|---|
型号 | 无 |
品牌2 | 无 |
型号 | 无 |
品牌3 | 无 |
型号 | 无 |
预算 | *.0 |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一、为了协助完成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质量,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和业绩才能报价,报价时上传相关资质和业绩,不上传的为无效报价。具体相关资质和业绩如下:1、至少提供2人服务团队人员具备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同时上传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至少提供3人服务团队人员具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部或外部审核员证书,同时上传近三个月社保证明;3、至少提供3人服务团队人员具备知识产权或工商管理或经济或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上传近三个月社保证明;4、至少提供2份211或985工程高校《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管理体系的辅导建设或认证合同业绩;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辅导学校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国家标准,结合学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和需求,建立起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确保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根据《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1-2016),服务方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依据贯标标准进行学校知识产权体系试运行并完成内部审查;辅助通过第三方外审机构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月内完成本项目本工作。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在1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50%,完成贯标认证并拿到证书后支付合同款的50%。五、需要了解本项目情况请与陈老师联系,联系电话:*。六、质疑与答复: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有质疑,须按《安徽大学非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质疑函格式要求(请自行在安徽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站查询下载),在网上竞价截标前提交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扫描件发至邮箱:*@*q.com 。安徽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联系人:袁老师。逾期不予受理。七、特别提醒: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如 (略) 授权并将授权书上传竞价网,否则报价无效。2.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有上述情况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项目,学校将有权视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1-3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活动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3.供应商如有以下任一行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学校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 1-3 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2)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弃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3)不按竞价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 |
售后服务 |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在本地注册成立的;2)在本地具有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办事处、售后服务机构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备注:“本地”系指: (略) ; |
项目名称 | 协助完成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 | 项目编号 | AHU-XNJ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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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日期 | * | 公告截止日期 | * |
采购单位 | 安徽大学 | 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付款 |
联系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电话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签约时间要求 | 无 | 到货时间要求 | 无 |
预 算 | *.0 | ||
收货地址 | 无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
采购商品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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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完成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 | 1 | 项 | 无 |
品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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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 无 |
品牌2 | 无 |
型号 | 无 |
品牌3 | 无 |
型号 | 无 |
预算 | *.0 |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一、为了协助完成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质量,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和业绩才能报价,报价时上传相关资质和业绩,不上传的为无效报价。具体相关资质和业绩如下:1、至少提供2人服务团队人员具备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同时上传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至少提供3人服务团队人员具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部或外部审核员证书,同时上传近三个月社保证明;3、至少提供3人服务团队人员具备知识产权或工商管理或经济或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上传近三个月社保证明;4、至少提供2份211或985工程高校《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管理体系的辅导建设或认证合同业绩;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辅导学校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国家标准,结合学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和需求,建立起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确保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根据《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1-2016),服务方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依据贯标标准进行学校知识产权体系试运行并完成内部审查;辅助通过第三方外审机构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月内完成本项目本工作。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在1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50%,完成贯标认证并拿到证书后支付合同款的50%。五、需要了解本项目情况请与陈老师联系,联系电话:*。六、质疑与答复: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有质疑,须按《安徽大学非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质疑函格式要求(请自行在安徽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站查询下载),在网上竞价截标前提交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扫描件发至邮箱:*@*q.com 。安徽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联系人:袁老师。逾期不予受理。七、特别提醒: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如 (略) 授权并将授权书上传竞价网,否则报价无效。2.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有上述情况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项目,学校将有权视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1-3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活动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3.供应商如有以下任一行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学校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 1-3 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2)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弃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3)不按竞价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 |
售后服务 |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在本地注册成立的;2)在本地具有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办事处、售后服务机构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备注:“本地”系指: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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