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房产租赁权-撤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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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房产租赁权-撤拍

保证金:5,000,000.00元
佣金:按拍卖会资料执行
起拍价:424,600.00元/月
租期:96 月
延时周期:3分钟
有无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买须知

(略) (简称:我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拍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竞买须知》,敬请各竞买人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一、竞买人资格确认:

1、竞买人: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符合委托方出租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略) 交纳了拍卖保证金,并办理了竞租登记手续,取得拍卖会竞租资格的法人、组织。

2、拍卖标的: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指委托方将 (略) 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此招租物业产权不作转让,所拍卖之物仅是租赁权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内拥有对该物业的使用权),我公司据此作为租赁权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3、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办理竞租登记时,需按规定时间 (略) 指定银行账户。如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该保证金将转作履约保证金;因拍卖标的撤拍或无成交的,拍卖 (略) 在3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回竞买人原划出保证金账户内。

4、竞租登记手续:竞买人按拍卖公告的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在约定时间办理竞租登记手续,逾时我公司不予办理。

5、租赁权买受人:是指通过拍卖,以最高应价(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委托方保留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二、我公司声明:

拍卖标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在委托方,我公司对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依照委托方提供资料及要求,披露标的相关信息,因此我公司对拍卖标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拍卖标的内容、已知瑕疵及竞买人须承担的风险,我公司已于拍卖前向竞买人以《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方式履行告知义务。拍卖标的有可 (略) 均未知的瑕疵,该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所以竞买人务必在竞租前到相关部门、拍卖标的现场考察并查阅相关资料,对拍卖标的的品质及存在风险等有明确了解,确认自身确有能力接受相关约定方可在网络拍卖会上进行应价,一旦应价,即视作竞买人接受本《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的各项约定。

三、拍卖程序:

1、本场拍卖会采用国拍在线网络拍卖平台http://**进行公开拍卖。在拍卖前,请各竞租人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以及有关变更和补充。此次网络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请各竞租人在拍卖前保障网络稳定、畅通,并做好网络登录手续。

2、本场拍卖会将按《拍卖标的目录》进行网上拍卖,拍卖流程为:本场拍卖标的无优先承租权人,网络竞价流程分别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拍卖开始先进行“自由竞价”(时间为20分钟),“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即延时3分钟),3分钟内如有新的出价,则系统会自动重新延时3分钟,3分钟之内再无人出价则最高出价即为标的成交价,最高出价者即为标的承租权的买受人,成交行为即成立,若买受人反悔,将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3、在网络竞价系统自动结束后,竞买人的应价行为即告成立,若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反悔的,将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在网络竞价系统自动结束后,如无竞买人应价的,该标的作不成交处理。

四 、付款结算:

1、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按《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租赁合同》约定交付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及租金。

2、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按《拍卖成交确认书》 (略) 交付拍卖佣金。

五、成交标的现场移交、税费、风险承担:

标的现场移交方式和租赁权买受人须承担的税、费、金等以及风险承担按当期的《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租赁合同》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执行。

六、违约责任:

租赁权买受人在网络拍卖会后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或不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和金额交付成交各项价款而违约的,其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将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违约租赁权买受人须承担第一次拍卖的买卖双方佣金及再次拍卖的各项费用和再次拍卖与第一次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及相关法津、法规的规定追究租赁权竞买人违约责任。

七、网络竞价操作说明:

1、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本网络竞价系统。

2、竞买人根据网络注册流程完成竞买注册,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由竞买人自行设定及保管,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并进入对应标的按时参与竞价。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有权暂停或中止网络竞价:

1、因服务器硬件、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竞拍无法正常进行的。

2、应委托方要求,需暂停或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九、采取暂停或中止拍卖竞价活动的,我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

1、竞价行为可以恢复的,竞买人可继续竞价。

2、竞价行为无法恢复的,则另外重新组织时间竞价。

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卖标的网络竞价作流拍处理:

1、拍卖公告约定报名、保证金截止、竞买人注册时间内,无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资料、保证金和完成注册的;

2、竞买人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全部为无效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网络竞价不能进行的;

4、应价时间截止时,所有竞买人均未应价的;

5、其他应当终结的情形。

十一、下列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连带责任:

1、竞 (略) 在网站发布的相关竞价活动信息的;

2、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不能正常竞价的;

3、竞价活动的时间以“国拍在线”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原因或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时间不符而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4、因不可抗力或(和)第三方原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

十二、特别声明:

1、竞买人一旦注册成功,即对参与本次网络竞价的登录账户及密码的安全性负责,登录账户及密码由本竞买人妥善保管。如因竞买人丢失登录账户或密码,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2、竞买人对自己的竞价注册账户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国拍在线”网络平台或服务器的用户,在该网络平台或服务器上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是竞买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我公司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责任。

3、竞价行为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竞买人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认真制定竞价投资策略。如竞买人一经网上应价,不得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4、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说明以当期网络拍卖平台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特别说明及告知》内容为准,敬请各竞买人在拍卖前详细阅读对应标的的告知及说明情况。竞买人一旦应价,即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网络竞价交易风险,并理解和接受本《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特别说明及告知》约定的各条款内容,愿意承担相关风险、责任。

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 证载用途 租期(年) 年递增率 竞买保证金(元)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
1 (略) 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房产租赁权 9270 8 每两年递增3% 5,000,000 424,600
备注:上述标的在本场拍卖会上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作流拍处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方可拍卖成交。

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

本场拍卖会所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整体进行公开拍卖。在拍卖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本期《竞买须知》、《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及《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资料。

一、付款及其他费用说明:

1、竞得上述标的的租赁权买受人须在2023年7月1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约地点: (略) 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并按约定时间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权买受人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指定帐号向委托方缴纳租金。

2、标的现场移交后,由委托方提供相关资料给租赁权买受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由租赁权买受人承担。

3、上述物业租金起拍价未包含物业管理、水、电费;物业移交前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委托方负责清缴,移交之日起的水、电、物业管理、垃圾等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按规定另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二、拍卖佣金、租赁押金说明:

1、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须于2023年7月17日16时前按以下 (略) 指定银行账号(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账号:*465)支付拍卖佣金。

拍卖首年租金成交价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 拍卖首年租金成交价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 拍卖首年租金成交价超过1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的部分 拍卖首年租金成交价超过3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 拍卖首年租金成交价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 拍卖首年租金成交价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备注
2% 1.8% 0.6% 1% 0.8% 0.05% 1、原承租人竞得原租赁标的的,成交佣金按上述累计收取后五折计算;2、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执行

2、标的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租赁权买受人须向委托方交纳3个月租金(租期最后一年月租金)总和作为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权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我公司将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原路返还租赁权买受人;在租赁期满,租赁权买受人需结清租金等相关费用及没有违反规定后,由委托方不计利息将该租赁押金退还给租赁权买受人,租赁押金单据由委托方开具给租赁权买受人。

三、标的说明:

(一)标的概况及披露内容:

1、该标的原用于广州邮区中心汽车保养场使用, (略) 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自编10号(江南明珠小学旁),占地面积25017㎡(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3297㎡),建筑房屋面积9270㎡,主要建筑有4幢,其中,钣金车间2268㎡,维修车间2970㎡,综合大楼3432㎡,喷漆车间600㎡。本次出租面积为9270㎡,配套空地面积为18179㎡,租赁权买受人可对空地使用,并承担日常的维护管理安全等工作。

2、上述标的按现状整体进行拍卖,现第三方仍在使用中,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有义务协助委托方共同清场,场地具体交付时间按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因场地延迟交付导致租赁权买受人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3、场地装修进场前5天,租赁权买受人需向委托方缴纳(人民币)500万元作为装修保证金。租赁权买受人必须注意安全,并按规划、消防、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安全要求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并经消防、环保、供水、供电、质监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委托方备案后方可营业。装修验收合格后,由委托方不计利息退还租赁权买受人(人民币)500万元装修保证金。

4、上述标的仅有土地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明;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权买受人需对场地承担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及消防安全维护),如因租赁权买受人自身原因造成纠纷的,委托方可对该场地进行停水停电,同时如因委托方或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租赁权买受人配合委托方与政府办理移交手续。

5、在场地实际交付后,租赁权买受人按合同约定按季度预收租金。

6、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买保证金由拍卖方不计利息原路返还租赁权买受人。

7、特别要求: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性质、现状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考察、查档、咨询等方式),知悉标的物现状、政府规划、改造要求,自愿参与该标的的竞拍。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与租赁权买受人签定合同。

(二)委托方物业出租要求:

应委托方要求,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取得该标的的租赁人(简称:租赁权买受人)需按委托方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1、竞买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的现状及相关费用,并对拍卖标的房屋的权利状况、相应资质、行政审批手续等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成功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办理物业与其相关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如因产权、用途等问题造成租赁权买受人不能办理开业相关证照的,其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用途及经营说明: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标的用途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破坏和改动房屋各种现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吸排水设施、供电设备等);租赁权买受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物及相关行业;不得经营有损邮政企业形象或者声誉;不得经营有噪音、污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有经营传销、分销等易引发群体事件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到期后难以清理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

3、标的履约保证金、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

标的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须交纳3个月租金(租期最后一年月租金)总和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权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如租赁权买受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委托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4、租金递增说明:拍卖成交的,标的第一年租金按拍卖成交月租金价进行计算,标的租金递增幅度按《标的目录》载列执行。

5、标的装修免租期说明:上述标的经拍卖成交,委托方可向租赁权买受人提供30天装修免租期。

6、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招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招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佣金价款不作任何调整。

7、未加以说明的,以《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约定为准。

(三)违规事项说明:

上述标的在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一经发现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委托方将终止租赁关系,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上述标的:①未经委托方同意,租赁权买受人擅自改变标的规定用途的;②租赁权买受人擅自扩、加、改建房屋,严重破坏房屋结构的;③租赁权买受人有违反本《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第三条约定的;④租赁权买受人未按相关部门审核的经营范围进行非法经营或提供标的为他人进行违法活动的。未加以说明的,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签约及现场移交说明:

1、租赁权买受人与委托方现场移交日前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由委托方负责,现场移交日(含)后的所有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

2、在租赁权买受人履行完本《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第二条约定后,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天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物业现场移交具体时间以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违约责任:

租赁权买受人在拍卖会后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或不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期限和金额交付成交各款项而违约的,按本期《竞买须知》第六条执行。

六、提示:

租 (略) 及委托方所提供的关于上述标的现在的消防安全情况、现行物业管理 (略) 及委托方尽力调查了解后提供的,但一切均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我公司在标的现场展示及拍卖前已履行查询、展示及告知义务,并将各标的出租需求告知于各竞买人,如上述标的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须按本《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标的说明的相关条款执行。本次拍卖标的室内物品及设备不在此次拍卖范围。

(略)

2023年6月30日

租赁权竞买人已知悉本《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各条款并签名确认:

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方):

承租人(*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方同意将坐落在 整体出租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房屋面积 平方米、土地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双方约定租赁期为 年,合同起租日以*方《场地交接书》具体移交时间为准,合同起租日起首 天为免租期。

首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租金从第二年起开始递增,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

租金按 结算,由*方在每 的第 日前按 银行转帐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方。(*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

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

1、*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方交纳(人民币)

元履约保证金,以担保*方严格按照本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如*方不存在违约,则*方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方存在违约情形,*方有权没收该等履约保证金。

2、如果*方违反本合同双方约定的条款,则*方有权选择用保证金充抵*方所欠部分或全部债务。*方用保证金充抵*方所欠债务后,剩余保证金少于本合同第四款第一条约定的所约定的数额时,*方须在接到*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逾期仍未补足的,*方为避免损失的扩大有权采取*方认为适当的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3、*方须在装修进场后 个工作日内向*方交纳(人民币) 元装修保证金。*方必须注意安全,并按规划、消防、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安全要求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并经消防、环保、供水、供电、质监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委托方备案后方可营业。装修验收合格后,由*方不计利息退还*方(人民币) 万元装修保证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双方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略) 城镇房屋租赁条例》、《 (略) 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方使用。

2、*方应负的修缮责任:(1)租赁期内*方承担房屋主体因自然原因损坏的修缮责任(房屋主体含建筑主体结构以及原有的为满足建筑使用功能而提供的水电设施)。(2)对*方装修部分以及为满足新的功能而叠加的水电设施,*方不承担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方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方。

4、发现*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等,或者逾期缴纳租金及其他应付款累计一个月,或累计拖欠次数达 次(含 次)以上的,*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产。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方需结清租金、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履约保证金由*方不计利息退还*方。因*方过错导致提前解除合同,*方装备在房产上的中央空调、水电增容、电梯、安防监控等设施无偿归*方所有,*方应当妥为保管,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

第七条 *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方支付违约金。

2、*方应负的修缮责任:(1)*方应合理使用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方应负责修复或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2)*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或因*方责任导致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无偿归*方所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附件1:《补充合同》。2、*方自行办理相关合法许可证及消防验收手续,*方对*方办理结果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3、房产按现状交付。 4、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情况按附件2《房产租赁权拍卖情况说明及要求》执行。

第九条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四份,**双方各持一份,送两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 (略) 起诉,或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方(签章)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 (略) 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 条第 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 条 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核,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 (略) 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 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1

补充合同

出租人(*方):

承租人(*方):

第一部份:租赁事宜补充约定

一、在租赁期内*方的责任

1、房屋交付标准:按现状。

2、租赁合同签订后,*方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消防方案须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许可或书面同意。

二、在租赁期内*方的责任

1、依约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由*方主动到*方的办公地址缴付租金,无需*方另行通知*方缴付。

2、 (略) 的管理规定,负责按时缴纳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公共水费、公共电费及*方专用设施的使用费、能耗费,逾期缴纳的责任由*方负责。

3、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须依法依规进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且应经*方书面同意或订立书面合同,*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若*方装修引起房屋面积增加(如加建夹层等),必须重新议定房租。

4、因使用不当或者有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三、在租赁期内,因房屋危破维修,须*方临时搬迁时,*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方索取任何费用。

四、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电源、电话及网络线路),*方一律不得拆走,*方不予补偿。

五、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提前解除,*方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或合同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方交还承租房屋和相应的设备设施。如发现有损坏的,在*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负责赔偿。因*方过错导致提前解除合同,*方装备的中央空调、水电增容、电梯、安防监控等设施无偿归*方所有,承租人应当妥为保管,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

六、*方充分知晓且理解承租房屋无法提供消防验收相关手续资料,*方并愿意按此现状承租,并承诺自行办理相关消防验收手续,且自行承担无法办妥消防验收的相关风险。*方承诺不得以此为由向*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权利主张。

七、租赁期内因征地拆迁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拆迁安置补偿归*方所有,*方无需对*方进行安置补偿。

第二部份:安全事宜补充约定

一、在租赁期内,*方应严格履行下列约定: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技术规范,积极完成*方和房屋所属区、街、社区居委会布置的消防工作任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安消防部门、区、街、社区居委会和*方的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2、自行配置、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达到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并协助*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3、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承租房屋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房屋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4、协助配合*方指定部门及物业管理部门检查房屋安全。因不搬迁或者妨碍施工而延误房屋的维修,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方应负责赔偿。

5、*方负责组织雇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使全体员工了解燃气电器发生火灾的特点,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自救逃生。

6、*方负责制定和实施承租房屋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消防演台http://**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略) 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房产租赁权。

上述标的保证金、物业出租 (略) 网站。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7月1 (略) 提交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7月13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越秀支行,账号:*465),并于2023年7月13日17时前在网拍平台完成网络竞买报名手续。

展示时间:2023年7月5、6日(电话预约)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20-*转29、30

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

公司网址:http://** 微信公众号:广东国拍

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 证载用途 租期(年) 年递增率 竞买保证金(元)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
1 (略) 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房产租赁权 9270 8 每两年递增3% 5,000,000 424,600
备注:上述标的在本场拍卖会上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作流拍处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方可拍卖成交。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拍卖流程时间安排说明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

1、竞买人需符合以下任一资格条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与国有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本标的不接受自然人/个人报名;竞买人为企业的还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①近两年利润总和不低于1000万元;②近半年无被告不良记录; ③2022年税务等级须为A级;④实缴资本的核定以2022年12月31日数额为准。

2、竞买人报名资料:

(1)提交营业执照或证明资格条件的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提交2021年、2022年经财务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提交2022年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4)提交工商登记实缴证明(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二)标的概况及披露内容:

1、该标的原用于广州邮区中心汽车保养场使用, (略) 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自编10号(江南明珠小学旁),占地面积25017㎡(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3297㎡),建筑房屋面积9270㎡,主要建筑有4幢,其中,钣金车间2268㎡,维修车间2970㎡,综合大楼3432㎡,喷漆车间600㎡。本次出租面积为9270㎡,配套空地面积为18179㎡,租赁权买受人可对空地使用,并承担日常的维护管理安全等工作。

2、上述标的按现状整体进行拍卖,现第三方仍在使用中,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有义务协助委托方共同清场,场地具体交付时间按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因场地延迟交付导致租赁权买受人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3、场地装修进场前5天,租赁权买受人需向委托方缴纳(人民币)500万元作为装修保证金。租赁权买受人必须注意安全,并按规划、消防、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安全要求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并经消防、环保、供水、供电、质监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委托方备案后方可营业。装修验收合格后,由委托方不计利息退还租赁权买受人(人民币)500万元装修保证金。

4、上述标的仅有土地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明;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权买受人需对场地承担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及消防安全维护),如因租赁权买受人自身原因造成纠纷的,委托方可对该场地进行停水停电,同时如因委托方或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租赁权买受人配合委托方与政府办理移交手续。

5、在场地实际交付后,租赁权买受人按合同约定按季度预收租金。

6、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买保证金由拍卖方不计利息原路返还租赁权买受人。

7、特别要求: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性质、现状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考察、查档、咨询等方式),知悉标的物现状、政府规划、改造要求,自愿参与该标的的竞拍。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与租赁权买受人签定合同。

(三)委托方物业出租要求:

应委托方要求,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取得该标的的租赁人(简称:租赁权买受人)需按委托方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1、竞买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的现状及相关费用,并对拍卖标的房屋的权利状况、相应资质、行政审批手续等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成功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办理物业与其相关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如因产权、用途等问题造成租赁权买受人不能办理开业相关证照的,其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用途及经营说明: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标的用途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破坏和改动房屋各种现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吸排水设施、供电设备等);租赁权买受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物及相关行业;不得经营有损邮政企业形象或者声誉;不得经营有噪音、污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有经营传销、分销等易引发群体事件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到期后难以清理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

3、标的履约保证金、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

标的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须交纳3个月租金(租期最后一年月租金)总和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权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如租赁权买受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委托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4、租金递增说明:拍卖成交的,标的第一年租金按拍卖成交月租金价进行计算,标的租金递增幅度按《标的目录》载列执行。

5、标的装修免租期说明:上述标的经拍卖成交,委托方可向租赁权买受人提供30天装修免租期。

6、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招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招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佣金价款不作任何调整。

7、未加以说明的,以《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报名及拍卖时间安排:

1、符合委托方出租资格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7月10日12时前按 “竞买人需提交报名资料”的要求将书面 (略) (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届时由委托方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7月13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越秀支行,账号:*465),并于2023年7月13日17时通过网络竞价平台办理网络竞价报名手续。

3、拍卖平台及时间安排:2023年7月14日10时整通过国拍在线网拍平台http://**进行公开拍卖。

附件1:合同模版.docx

租赁权

, (略) ,广州
保证金:5,000,000.00元
佣金:按拍卖会资料执行
起拍价:424,600.00元/月
租期:96 月
延时周期:3分钟
有无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买须知

(略) (简称:我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拍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竞买须知》,敬请各竞买人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一、竞买人资格确认:

1、竞买人: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符合委托方出租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略) 交纳了拍卖保证金,并办理了竞租登记手续,取得拍卖会竞租资格的法人、组织。

2、拍卖标的: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指委托方将 (略) 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此招租物业产权不作转让,所拍卖之物仅是租赁权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内拥有对该物业的使用权),我公司据此作为租赁权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3、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办理竞租登记时,需按规定时间 (略) 指定银行账户。如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该保证金将转作履约保证金;因拍卖标的撤拍或无成交的,拍卖 (略) 在3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回竞买人原划出保证金账户内。

4、竞租登记手续:竞买人按拍卖公告的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在约定时间办理竞租登记手续,逾时我公司不予办理。

5、租赁权买受人:是指通过拍卖,以最高应价(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委托方保留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二、我公司声明:

拍卖标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在委托方,我公司对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依照委托方提供资料及要求,披露标的相关信息,因此我公司对拍卖标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拍卖标的内容、已知瑕疵及竞买人须承担的风险,我公司已于拍卖前向竞买人以《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方式履行告知义务。拍卖标的有可 (略) 均未知的瑕疵,该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所以竞买人务必在竞租前到相关部门、拍卖标的现场考察并查阅相关资料,对拍卖标的的品质及存在风险等有明确了解,确认自身确有能力接受相关约定方可在网络拍卖会上进行应价,一旦应价,即视作竞买人接受本《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的各项约定。

三、拍卖程序:

1、本场拍卖会采用国拍在线网络拍卖平台http://**进行公开拍卖。在拍卖前,请各竞租人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以及有关变更和补充。此次网络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请各竞租人在拍卖前保障网络稳定、畅通,并做好网络登录手续。

2、本场拍卖会将按《拍卖标的目录》进行网上拍卖,拍卖流程为:本场拍卖标的无优先承租权人,网络竞价流程分别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拍卖开始先进行“自由竞价”(时间为20分钟),“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即延时3分钟),3分钟内如有新的出价,则系统会自动重新延时3分钟,3分钟之内再无人出价则最高出价即为标的成交价,最高出价者即为标的承租权的买受人,成交行为即成立,若买受人反悔,将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3、在网络竞价系统自动结束后,竞买人的应价行为即告成立,若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反悔的,将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在网络竞价系统自动结束后,如无竞买人应价的,该标的作不成交处理。

四 、付款结算:

1、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按《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租赁合同》约定交付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及租金。

2、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按《拍卖成交确认书》 (略) 交付拍卖佣金。

五、成交标的现场移交、税费、风险承担:

标的现场移交方式和租赁权买受人须承担的税、费、金等以及风险承担按当期的《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租赁合同》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执行。

六、违约责任:

租赁权买受人在网络拍卖会后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或不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和金额交付成交各项价款而违约的,其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将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违约租赁权买受人须承担第一次拍卖的买卖双方佣金及再次拍卖的各项费用和再次拍卖与第一次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及相关法津、法规的规定追究租赁权竞买人违约责任。

七、网络竞价操作说明:

1、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本网络竞价系统。

2、竞买人根据网络注册流程完成竞买注册,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由竞买人自行设定及保管,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并进入对应标的按时参与竞价。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有权暂停或中止网络竞价:

1、因服务器硬件、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竞拍无法正常进行的。

2、应委托方要求,需暂停或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九、采取暂停或中止拍卖竞价活动的,我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

1、竞价行为可以恢复的,竞买人可继续竞价。

2、竞价行为无法恢复的,则另外重新组织时间竞价。

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卖标的网络竞价作流拍处理:

1、拍卖公告约定报名、保证金截止、竞买人注册时间内,无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资料、保证金和完成注册的;

2、竞买人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全部为无效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网络竞价不能进行的;

4、应价时间截止时,所有竞买人均未应价的;

5、其他应当终结的情形。

十一、下列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连带责任:

1、竞 (略) 在网站发布的相关竞价活动信息的;

2、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不能正常竞价的;

3、竞价活动的时间以“国拍在线”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原因或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时间不符而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4、因不可抗力或(和)第三方原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

十二、特别声明:

1、竞买人一旦注册成功,即对参与本次网络竞价的登录账户及密码的安全性负责,登录账户及密码由本竞买人妥善保管。如因竞买人丢失登录账户或密码,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2、竞买人对自己的竞价注册账户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国拍在线”网络平台或服务器的用户,在该网络平台或服务器上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是竞买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我公司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责任。

3、竞价行为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竞买人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认真制定竞价投资策略。如竞买人一经网上应价,不得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4、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说明以当期网络拍卖平台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特别说明及告知》内容为准,敬请各竞买人在拍卖前详细阅读对应标的的告知及说明情况。竞买人一旦应价,即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网络竞价交易风险,并理解和接受本《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特别说明及告知》约定的各条款内容,愿意承担相关风险、责任。

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 证载用途 租期(年) 年递增率 竞买保证金(元)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
1 (略) 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房产租赁权 9270 8 每两年递增3% 5,000,000 424,600
备注:上述标的在本场拍卖会上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作流拍处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方可拍卖成交。

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

本场拍卖会所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整体进行公开拍卖。在拍卖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本期《竞买须知》、《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及《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资料。

一、付款及其他费用说明:

1、竞得上述标的的租赁权买受人须在2023年7月1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约地点: (略) 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并按约定时间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权买受人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指定帐号向委托方缴纳租金。

2、标的现场移交后,由委托方提供相关资料给租赁权买受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由租赁权买受人承担。

3、上述物业租金起拍价未包含物业管理、水、电费;物业移交前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委托方负责清缴,移交之日起的水、电、物业管理、垃圾等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按规定另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二、拍卖佣金、租赁押金说明:

1、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须于2023年7月17日16时前按以下 (略) 指定银行账号(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账号:*465)支付拍卖佣金。

拍卖首年租金成交价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 拍卖首年租金成交价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 拍卖首年租金成交价超过1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的部分 拍卖首年租金成交价超过3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 拍卖首年租金成交价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 拍卖首年租金成交价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备注
2% 1.8% 0.6% 1% 0.8% 0.05% 1、原承租人竞得原租赁标的的,成交佣金按上述累计收取后五折计算;2、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执行

2、标的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租赁权买受人须向委托方交纳3个月租金(租期最后一年月租金)总和作为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权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我公司将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原路返还租赁权买受人;在租赁期满,租赁权买受人需结清租金等相关费用及没有违反规定后,由委托方不计利息将该租赁押金退还给租赁权买受人,租赁押金单据由委托方开具给租赁权买受人。

三、标的说明:

(一)标的概况及披露内容:

1、该标的原用于广州邮区中心汽车保养场使用, (略) 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自编10号(江南明珠小学旁),占地面积25017㎡(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3297㎡),建筑房屋面积9270㎡,主要建筑有4幢,其中,钣金车间2268㎡,维修车间2970㎡,综合大楼3432㎡,喷漆车间600㎡。本次出租面积为9270㎡,配套空地面积为18179㎡,租赁权买受人可对空地使用,并承担日常的维护管理安全等工作。

2、上述标的按现状整体进行拍卖,现第三方仍在使用中,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有义务协助委托方共同清场,场地具体交付时间按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因场地延迟交付导致租赁权买受人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3、场地装修进场前5天,租赁权买受人需向委托方缴纳(人民币)500万元作为装修保证金。租赁权买受人必须注意安全,并按规划、消防、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安全要求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并经消防、环保、供水、供电、质监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委托方备案后方可营业。装修验收合格后,由委托方不计利息退还租赁权买受人(人民币)500万元装修保证金。

4、上述标的仅有土地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明;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权买受人需对场地承担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及消防安全维护),如因租赁权买受人自身原因造成纠纷的,委托方可对该场地进行停水停电,同时如因委托方或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租赁权买受人配合委托方与政府办理移交手续。

5、在场地实际交付后,租赁权买受人按合同约定按季度预收租金。

6、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买保证金由拍卖方不计利息原路返还租赁权买受人。

7、特别要求: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性质、现状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考察、查档、咨询等方式),知悉标的物现状、政府规划、改造要求,自愿参与该标的的竞拍。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与租赁权买受人签定合同。

(二)委托方物业出租要求:

应委托方要求,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取得该标的的租赁人(简称:租赁权买受人)需按委托方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1、竞买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的现状及相关费用,并对拍卖标的房屋的权利状况、相应资质、行政审批手续等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成功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办理物业与其相关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如因产权、用途等问题造成租赁权买受人不能办理开业相关证照的,其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用途及经营说明: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标的用途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破坏和改动房屋各种现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吸排水设施、供电设备等);租赁权买受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物及相关行业;不得经营有损邮政企业形象或者声誉;不得经营有噪音、污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有经营传销、分销等易引发群体事件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到期后难以清理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

3、标的履约保证金、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

标的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须交纳3个月租金(租期最后一年月租金)总和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权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如租赁权买受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委托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4、租金递增说明:拍卖成交的,标的第一年租金按拍卖成交月租金价进行计算,标的租金递增幅度按《标的目录》载列执行。

5、标的装修免租期说明:上述标的经拍卖成交,委托方可向租赁权买受人提供30天装修免租期。

6、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招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招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佣金价款不作任何调整。

7、未加以说明的,以《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约定为准。

(三)违规事项说明:

上述标的在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一经发现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委托方将终止租赁关系,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上述标的:①未经委托方同意,租赁权买受人擅自改变标的规定用途的;②租赁权买受人擅自扩、加、改建房屋,严重破坏房屋结构的;③租赁权买受人有违反本《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第三条约定的;④租赁权买受人未按相关部门审核的经营范围进行非法经营或提供标的为他人进行违法活动的。未加以说明的,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签约及现场移交说明:

1、租赁权买受人与委托方现场移交日前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由委托方负责,现场移交日(含)后的所有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

2、在租赁权买受人履行完本《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第二条约定后,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天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物业现场移交具体时间以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违约责任:

租赁权买受人在拍卖会后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或不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期限和金额交付成交各款项而违约的,按本期《竞买须知》第六条执行。

六、提示:

租 (略) 及委托方所提供的关于上述标的现在的消防安全情况、现行物业管理 (略) 及委托方尽力调查了解后提供的,但一切均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我公司在标的现场展示及拍卖前已履行查询、展示及告知义务,并将各标的出租需求告知于各竞买人,如上述标的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须按本《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标的说明的相关条款执行。本次拍卖标的室内物品及设备不在此次拍卖范围。

(略)

2023年6月30日

租赁权竞买人已知悉本《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各条款并签名确认:

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方):

承租人(*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方同意将坐落在 整体出租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房屋面积 平方米、土地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双方约定租赁期为 年,合同起租日以*方《场地交接书》具体移交时间为准,合同起租日起首 天为免租期。

首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租金从第二年起开始递增,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

租金按 结算,由*方在每 的第 日前按 银行转帐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方。(*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

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

1、*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方交纳(人民币)

元履约保证金,以担保*方严格按照本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如*方不存在违约,则*方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方存在违约情形,*方有权没收该等履约保证金。

2、如果*方违反本合同双方约定的条款,则*方有权选择用保证金充抵*方所欠部分或全部债务。*方用保证金充抵*方所欠债务后,剩余保证金少于本合同第四款第一条约定的所约定的数额时,*方须在接到*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逾期仍未补足的,*方为避免损失的扩大有权采取*方认为适当的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3、*方须在装修进场后 个工作日内向*方交纳(人民币) 元装修保证金。*方必须注意安全,并按规划、消防、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安全要求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并经消防、环保、供水、供电、质监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委托方备案后方可营业。装修验收合格后,由*方不计利息退还*方(人民币) 万元装修保证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双方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略) 城镇房屋租赁条例》、《 (略) 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方使用。

2、*方应负的修缮责任:(1)租赁期内*方承担房屋主体因自然原因损坏的修缮责任(房屋主体含建筑主体结构以及原有的为满足建筑使用功能而提供的水电设施)。(2)对*方装修部分以及为满足新的功能而叠加的水电设施,*方不承担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方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方。

4、发现*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等,或者逾期缴纳租金及其他应付款累计一个月,或累计拖欠次数达 次(含 次)以上的,*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产。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方需结清租金、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履约保证金由*方不计利息退还*方。因*方过错导致提前解除合同,*方装备在房产上的中央空调、水电增容、电梯、安防监控等设施无偿归*方所有,*方应当妥为保管,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

第七条 *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方支付违约金。

2、*方应负的修缮责任:(1)*方应合理使用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方应负责修复或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2)*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或因*方责任导致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无偿归*方所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附件1:《补充合同》。2、*方自行办理相关合法许可证及消防验收手续,*方对*方办理结果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3、房产按现状交付。 4、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情况按附件2《房产租赁权拍卖情况说明及要求》执行。

第九条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四份,**双方各持一份,送两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 (略) 起诉,或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方(签章)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 (略) 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 条第 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 条 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核,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 (略) 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 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1

补充合同

出租人(*方):

承租人(*方):

第一部份:租赁事宜补充约定

一、在租赁期内*方的责任

1、房屋交付标准:按现状。

2、租赁合同签订后,*方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消防方案须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许可或书面同意。

二、在租赁期内*方的责任

1、依约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由*方主动到*方的办公地址缴付租金,无需*方另行通知*方缴付。

2、 (略) 的管理规定,负责按时缴纳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公共水费、公共电费及*方专用设施的使用费、能耗费,逾期缴纳的责任由*方负责。

3、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须依法依规进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且应经*方书面同意或订立书面合同,*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若*方装修引起房屋面积增加(如加建夹层等),必须重新议定房租。

4、因使用不当或者有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三、在租赁期内,因房屋危破维修,须*方临时搬迁时,*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方索取任何费用。

四、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电源、电话及网络线路),*方一律不得拆走,*方不予补偿。

五、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提前解除,*方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或合同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方交还承租房屋和相应的设备设施。如发现有损坏的,在*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负责赔偿。因*方过错导致提前解除合同,*方装备的中央空调、水电增容、电梯、安防监控等设施无偿归*方所有,承租人应当妥为保管,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

六、*方充分知晓且理解承租房屋无法提供消防验收相关手续资料,*方并愿意按此现状承租,并承诺自行办理相关消防验收手续,且自行承担无法办妥消防验收的相关风险。*方承诺不得以此为由向*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权利主张。

七、租赁期内因征地拆迁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拆迁安置补偿归*方所有,*方无需对*方进行安置补偿。

第二部份:安全事宜补充约定

一、在租赁期内,*方应严格履行下列约定: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技术规范,积极完成*方和房屋所属区、街、社区居委会布置的消防工作任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安消防部门、区、街、社区居委会和*方的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2、自行配置、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达到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并协助*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3、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承租房屋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房屋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4、协助配合*方指定部门及物业管理部门检查房屋安全。因不搬迁或者妨碍施工而延误房屋的维修,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方应负责赔偿。

5、*方负责组织雇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使全体员工了解燃气电器发生火灾的特点,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自救逃生。

6、*方负责制定和实施承租房屋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消防演台http://**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略) 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房产租赁权。

上述标的保证金、物业出租 (略) 网站。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7月1 (略) 提交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7月13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越秀支行,账号:*465),并于2023年7月13日17时前在网拍平台完成网络竞买报名手续。

展示时间:2023年7月5、6日(电话预约)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20-*转29、30

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

公司网址:http://** 微信公众号:广东国拍

租赁权拍卖标的目录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 证载用途 租期(年) 年递增率 竞买保证金(元)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
1 (略) 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房产租赁权 9270 8 每两年递增3% 5,000,000 424,600
备注:上述标的在本场拍卖会上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作流拍处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委托方保留价的,该标的方可拍卖成交。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拍卖流程时间安排说明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

1、竞买人需符合以下任一资格条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与国有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本标的不接受自然人/个人报名;竞买人为企业的还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①近两年利润总和不低于1000万元;②近半年无被告不良记录; ③2022年税务等级须为A级;④实缴资本的核定以2022年12月31日数额为准。

2、竞买人报名资料:

(1)提交营业执照或证明资格条件的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提交2021年、2022年经财务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提交2022年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4)提交工商登记实缴证明(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二)标的概况及披露内容:

1、该标的原用于广州邮区中心汽车保养场使用, (略) 白云区石井镇槎溪南路自编10号(江南明珠小学旁),占地面积25017㎡(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3297㎡),建筑房屋面积9270㎡,主要建筑有4幢,其中,钣金车间2268㎡,维修车间2970㎡,综合大楼3432㎡,喷漆车间600㎡。本次出租面积为9270㎡,配套空地面积为18179㎡,租赁权买受人可对空地使用,并承担日常的维护管理安全等工作。

2、上述标的按现状整体进行拍卖,现第三方仍在使用中,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有义务协助委托方共同清场,场地具体交付时间按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因场地延迟交付导致租赁权买受人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3、场地装修进场前5天,租赁权买受人需向委托方缴纳(人民币)500万元作为装修保证金。租赁权买受人必须注意安全,并按规划、消防、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安全要求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并经消防、环保、供水、供电、质监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委托方备案后方可营业。装修验收合格后,由委托方不计利息退还租赁权买受人(人民币)500万元装修保证金。

4、上述标的仅有土地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明;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权买受人需对场地承担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及消防安全维护),如因租赁权买受人自身原因造成纠纷的,委托方可对该场地进行停水停电,同时如因委托方或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租赁权买受人配合委托方与政府办理移交手续。

5、在场地实际交付后,租赁权买受人按合同约定按季度预收租金。

6、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买保证金由拍卖方不计利息原路返还租赁权买受人。

7、特别要求: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性质、现状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考察、查档、咨询等方式),知悉标的物现状、政府规划、改造要求,自愿参与该标的的竞拍。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与租赁权买受人签定合同。

(三)委托方物业出租要求:

应委托方要求,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取得该标的的租赁人(简称:租赁权买受人)需按委托方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1、竞买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的现状及相关费用,并对拍卖标的房屋的权利状况、相应资质、行政审批手续等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成功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办理物业与其相关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如因产权、用途等问题造成租赁权买受人不能办理开业相关证照的,其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用途及经营说明: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标的用途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破坏和改动房屋各种现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吸排水设施、供电设备等);租赁权买受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物及相关行业;不得经营有损邮政企业形象或者声誉;不得经营有噪音、污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有经营传销、分销等易引发群体事件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到期后难以清理的相关行业,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

3、标的履约保证金、租金缴纳及逾期说明:

标的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须交纳3个月租金(租期最后一年月租金)总和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权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觉缴纳租金,如租赁权买受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委托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4、租金递增说明:拍卖成交的,标的第一年租金按拍卖成交月租金价进行计算,标的租金递增幅度按《标的目录》载列执行。

5、标的装修免租期说明:上述标的经拍卖成交,委托方可向租赁权买受人提供30天装修免租期。

6、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招租面积是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现场实际招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拍卖佣金价款不作任何调整。

7、未加以说明的,以《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报名及拍卖时间安排:

1、符合委托方出租资格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7月10日12时前按 “竞买人需提交报名资料”的要求将书面 (略) (公司地址: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届时由委托方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7月13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越秀支行,账号:*465),并于2023年7月13日17时通过网络竞价平台办理网络竞价报名手续。

3、拍卖平台及时间安排:2023年7月14日10时整通过国拍在线网拍平台http://**进行公开拍卖。

附件1:合同模版.docx

租赁权

, (略)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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